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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日子3周前
2026年每日一学3 爆竹起于古代之祭天焚木礼 上古新春元旦,天子行祀天大祭之礼仪。其中一项内容是焚燎巨木、竹子与香草,以及牛羊等祭品,发烟火以告天,是为帝祭及烟祭。竹木选用不干的以起烟,燃后会毕啵作响,如雷暴。此为上古天子迎春之大礼。 对诸侯与平民而言,则在元旦节日,亦用火烧湿竹,使之毕剥发声,谓之“爆竹”。此声响被认为可以模拟春雷,以驱除山鬼、瘟神。 梁宗懔《荆楚岁时记》:“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端,头也)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 (按:《神异经》云:西方山中有人焉,其长尺馀,一足,性不畏人,犯之则令人寒热,名曰山臊;以竹著火中,[火朴][火毕]有声,而山臊惊惮。《元黄经》所谓山[犹巢]鬼也。) 俗人以为爆竹起于庭燎,家国不应滥于王者。” 所谓廷燎,即竹木制作的火炬。《周礼·秋官·司烜氏》:“凡邦之大事,共坟(焚)烛庭燎。” 《诗·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未央(已),庭燎之光。” 宋人袁文《瓮牖闲评》:“岁旦燎竹于庭”。燎即燃也,以竹子为火把,燃之广场(庭)。注者云:“燎竹者,爆竹也。” 宋代火药发明后,以竹筒内装火药,接以引线,燃之使爆炸发声,称为“爆竹”。此器本是兵器,火枪起源,后来作为节日礼器,乃以厚卷纸筒代替竹筒,燃之爆响,谓之“爆仗”、“炮仗”。 明宋濂 《孔子庙堂议》:“古者朝覲会同与凡郊庙祭饗之事皆设庭燎,司烜共之,火师监之,其数则天子百,公五十,餘三十,以为不若是则不严且敬也。” 宋代燎竹被炮仗取代。炮仗,即装充火药的竹棍。 除,读去。除日、除夕,除夕夜,一年最后之夜。旧岁将去也,自古风俗以爆竹炸响之声为除旧布新相送之礼。 今各地有司禁止,滥用权力不仅违逆民心民俗,而且有悖于天理天意。 ——摘自何新老家伙微博2023.1.23日《老何杂记:新解元日诗及迎春古俗》#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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