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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2372-2026)核心要点 该标准由公安部于2026年1月9日发布,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对疲劳驾驶的认定。 一、应认定为疲劳驾驶的情形 1. 全车型通用:连续驾驶超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少于20分钟。 2. 客运车辆专属:22:00-次日6:00连续驾驶超2小时未休息/休息不足20分钟;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8小时。 二、可认定为疲劳驾驶的情形(事故调查适用) 1. 事故前10分钟内,监测到生理疲劳闭眼(双眼睑完全闭合持续2秒以上),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30。 2. 询问/讯问证实驾驶人精神难以集中、困倦仍驾驶。 3. 出发前睡眠、作息等调查证实存在相关情形(含近72小时睡眠不足等)。 三、关键认定细节 - 有效休息认定:需车辆熄火、停稳,非怠速、临时停靠不计入休息时间。 - 取证方式:涵盖车载终端记录、视频监控、生理监测设备、询问陈述、作息核查等。 - 疲劳程度量化:脑电波数值0-30为过度疲劳、30-40为轻度疲劳、40-100为不疲劳。 四、关联提示 后续具体处罚标准以各地交管部门实施细则为准,日常驾驶建议严格遵守时长要求,避免疲劳驾驶风险。 #交通法规 #交通安全 #交通知识 #学习 #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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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要求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 施行时间: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生效, 近日,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29号),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作出修改,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要求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 原规定中,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为60周岁。 新规明确,以上各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进一步释放延迟退休政策红利,保障从业人员合法从业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3月20日后,凡年龄未超过63周岁、符合其他从业条件的人员,可正常申请、换发、使用相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 年龄未达到63周岁的现有从业人员,无需担心因年龄问题被提前注销从业资格证件。 重点说明:已注销证件人员的妥善安排。对于新政策施行前,因年龄超过原规定上限(60周岁)被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妥善安排,切实保障该部分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政策总结:本次政策核心是将各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从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2026年3月20日正式生效;已因年龄注销证件的人员将有妥善安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放心,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安心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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