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老人为外籍外孙女寻意定监护人律师解读 #监护权 从法律角度聊聊这起案件里的监护问题,结合《民法典》和上海最新的意定监护新规,说几个关键点: 1. 外公能成为监护人有明确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离世/无监护能力时,外祖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选任第一顺位,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抚养意愿和基本能力,法院可依法指定,本案中徐汇法院也是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作出的判决。 2. 为啥外公不能直接遗嘱指定孩子的后续监护人?按现行法律,只有父母能通过遗嘱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其他亲属暂无此权利,这也是为了防范财产处置、监护履职中的道德风险,这也是本案的核心法律难点。 3. 委托监护≠监护权转移:把孩子托付给国外亲友寄养,仅属于委托监护范畴,我国法律认可该行为,但监护权并未发生转移,外公离世后孩子仍会面临监护权空缺,且跨国委托监护还可能因外国法律规定产生效力争议。 4. 上海意定监护新规的适用:2026年1月实施的上海老年人意定监护试行意见,核心是保障老年人自身在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需求,外公可通过此制度确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保障自身养老、医疗决策的同时,也能为孩子的监护安排提供稳定的主体支撑。 5. 社会组织托底是可行路径:专业机构建议的社会组织委托监护+监护人托底模式,契合《民法典》中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经民政部门同意可履职的规定,民政部门可作为监督方,保障孩子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6. 外籍身份不影响国内监护权行使:孩子虽为外籍,但长期在华生活,国内法院作出的监护指定合法有效,可据此办理护照续签等涉外手续,其外籍身份仅在跨国监护安排中需要考虑国际私法规则,不影响国内监护制度的适用。 本案也反映出特殊情形下未成年人监护的法律衔接问题,而上海的意定监护新规和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正是司法和行政层面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的实践路径,核心始终是围绕最有利于被监护人这一民法基本原则。
00:00 / 01:0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
00:00 / 02:3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4
00:00 / 00:5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3
00:00 / 01:1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3
乐呵呵6月前
#热点 #上热搜 #八旬外公扛起监护重任,上海母女跨国生育留难题 上海一名单身母亲赴美生下两个女儿后不幸病逝,留下两个孩子面临监护困境。出生证明父亲一栏空白,护照即将过期,81岁的外公毅然站出来申请监护权,这场跨国监护案引发社会关注。 2024年夏,王女士因癌症去世,两个在美国出生的女儿顿时失去依靠。姐妹俩均为美国国籍,却从小在上海与母亲、外公一起生活。随着母亲离世,其中一个孩子的护照即将过期,若无监护人办理延期,孩子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案件起初陷入僵局。法院在学校档案中发现矛盾材料:既有美国结婚证,又出现含父亲信息的出生证。检察机关介入后查明,所谓的"父亲"只是王女士的朋友,当年为满足入学要求而提供护照帮忙。 更深入的调查显示,孩子们从未有过"父亲"的记忆,家中也除了外公外从未出现其他男性亲属。据了解,王女士曾表示想养育"试管婴儿",这导致两个孩子几乎不可能找到生物学父亲。 81岁的王大爷能否担任监护人?调查表明,他虽然年事已高,但思维清晰、无疾病障碍,经济条件足以支撑孩子日常开销,还能辅导功课。最重要的是,孩子们从小与外公感情深厚,现有的生活学习环境稳定。 法院开启绿色通道,从补足材料到开庭仅用5天时间,最终指定王大爷为两个孩子监护人。 这起案件折射出现代社会新型家庭结构带来的法律挑战。跨国生育、单身母亲、试管婴儿等选择在提供更多可能性的同时,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 法官提醒,父母应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在面临重大变故时,要提前为孩子的监护和生活做好安排,避免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欣慰的是,在法律与人情的平衡中,八旬外公的担当与司法机关的灵活处理,让两个孩子得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继续健康成长。这不仅体现了个人的责任感,更展现了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温度与力量。
00:00 / 02:2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9
00:00 / 07:4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30
00:00 / 09:3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87
00:00 / 07:3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