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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几种情形深圳刑事办案律师详解 深圳刑事办案律师深圳刑事办案律师深圳刑事办案律师 #深圳刑事办案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 #深圳刑事办案律师案件委托 #深圳刑事办案律师解答 #深圳刑事办案律师一对一咨询 #深圳刑事办案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要涉及以下情形。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构成本罪。此处“差额巨大”,司法实践中一般指差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司法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有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应当认定为本罪。这里的“不能说明”包括拒绝说明、虚假说明等。 需注意,本罪的主体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对于能查明财产来源是通过贪污、受贿等其他犯罪所得,应以相应犯罪定罪处罚,而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李新得律师,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法律援助律师,理论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 深耕法律服务多年,专注刑事辩护与法拍房法律服务两大核心领域,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 刑事辩护领域:专攻各类刑事案件,实战经验成熟,成功办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涵盖电信网络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强奸等常见高发罪名,执业期间成功促成多起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人身自由与合法权利,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法拍房法律服务领域:精研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法拍房全流程风险防控,将理论与实务深度结合,办理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法拍房案件: 如助力夫妻债务中非负债一方,成功追回应有的房产份额及对应收益; 为资不抵债的债务人,在法拍程序中争取数十万预留保障租金; 提前介入法拍前房产处置,为当事人大幅减少财产损失; 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帮助债务人向高利贷债权人追回超额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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