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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律师 #套路贷 这类公司的运作并非单打独斗,而是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产业链。 前端获客:虚假宣传与话术诱导 广告噱头:以“押证不押车”、“低息快放”、“征信黑户也可办”等极具诱惑力的广告,精准吸引急需用钱且可能在正规渠道受阻的客户。 场景混淆:在面签时,刻意模糊“抵押贷款”与“融资租赁”的法律边界。许多借款人以为自己办的是车抵贷(车辆所有权仍归自己),实际签的却是售后回租合同——这意味着车辆所有权已“先卖后租”给了融资租赁公司。 中端签约:合同陷阱与费用黑洞 “阴阳合同”与空白协议:除了主合同,常诱导借款人签署内容空白的车辆转让协议、授权委托书等,为后续擅自处置车辆埋下伏笔。 “砍头息”与费用拆分:这是其核心盈利手段。放款前,以“服务费”、“GPS费”、“咨询费”、“保证金”等名目,直接扣除借款金额的10%-20%甚至更高。例如,合同借款10万元,实际到手仅8-9万元,但利息仍按10万元本金计算。 隐藏的真实利率:将所有强制费用(利息、服务费、管理费等)计入后,其综合年化利率(IRR)往往远超24%的司法保护上限,甚至达到36%以上,但通过复杂的合同设计和话术,让借款人难以察觉。 后端催收:暴力拖车与恶意垒高债务 擅自暴力拖车:一旦借款人出现轻微逾期(甚至被故意设置还款障碍导致逾期),催收方常在未提前通知、未经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半夜将车辆强行拖走,以此胁迫借款人。这种行为多数情况下属于违法,侵犯了车主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权。 勒索高额“赎车费”:拖车后,会以“违约金”、“拖车费”、“停车费”等名义,索要远高于剩余本金的费用,逼迫借款人“花钱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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