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学岗谁负责?法律说清楚了。 家长们,刷到护学岗,不少人有疑问:“交警站岗不干事”“被要求家长值岗”“越设越堵”。作为律师,我明确告知:这些疑问可理解,但护学岗绝非形式主义,其设立有明确国家法律依据,今天从法律角度,一次性讲清责任主体与依据。 核心结论先明确:护学岗非单一部门责任,是多部门协同履职的结果,我用通俗解读,让各位家长一听就懂。 第一,核心责任部门是公安机关。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安机关需完善护学岗机制,上下学时段校门50米内有警力巡逻;《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明确,交警、辅警在护学岗疏导交通、劝阻违法是法定职责,未履职需担责。 第二,学校是协同责任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校门口安全,护学岗是其履职方式,需安排人员值守、组织家长志愿者配合,未履职需担责。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公安加强护学岗建设、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形成“警校家社”协同体系;家长志愿者可自愿参与,强制值岗属违规。 综上,大家对护学岗的误解,源于未明确其法律定位。作为律师强调:以上解读均有法律依据,认可的家长请点赞、收藏、关注,评论区留“支持护学岗”,下期详解责任划分及失职后果。 #护学岗 #家长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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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称护学岗本意不是让家长站岗】#建议护学岗杜绝被自愿 全国政协委员、扬州大学副校长龚卫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 采访时表示,中小学护学岗制度,原本是为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人身安全,以及交通秩序而设立的专门岗位。其核心职责包括,上下学时段定点执勤、安全隐患排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及安全知识普及。#周刊君带你看两会 按照设计初衷,护学力量应由公安机关警力及学校行政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组成。然而,这一制度在实际运行中逐渐偏离轨道。本应自愿的“护学岗”制度,演变为强制或半强制性摊派。 这种强制属性,让双职工家庭尤为被动,不少家长需请假参与,既增加了时间成本,也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还催生了“护学岗代班”跑腿业务等畸形现象。 并且,在组织家长参与护学岗时,并未建立完善的风险保障和保险机制。参与“护学岗”缺乏应急处置能力,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家庭因无人可用,被迫让老人、孩子代岗,进一步放大了安全隐患。 因此,龚卫娟建议,应明确责任主体,强化专业力量核心地位,建立“交警+校警+专职安保” 核心队伍。实施“一校一策”,对每所学校都开展评估,根据周边的道路交通情况、停车设施情况、分时车流量等核心指标,科学化、规范化布置“护学岗”力量,形成“专业力量为主、志愿力量为辅”的联动机制,杜绝责任转嫁。 建立科学轮岗机制,杜绝“被自愿”。应针对当地家长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出台“护学岗”工作指南,由学校与家委会充分协商,制定本校的“护学岗”实施规范。明确学校应通过家委会搭建自主报名平台,建立弹性轮值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摊派,对特殊情况的家庭予以照顾。 建立“家校警”三方联动护学岗机制的经验,明确公安、学校和家长各自职责,形成制度化、专业化、人性化的协同管理体系。同步开展岗前培训,聚焦交通疏导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实用内容,配发统一标识与防护装备,提升志愿护学专业性。 优化学校周边的交通规划,以空间与技术破解放学拥堵难题。划定不同年级专属接送区域与时间窗口,通过标识指引减少聚集。推行“双层校门”设计,设置校内缓冲区域实现物理隔离。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建立“即停即走”通道,将私家车接送点外移至周边路段,配合临时交通管制提升通行效率。 #2026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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