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集)但天公不作美,七哥的不辛也正是来源于他的努力和勤劳。那年夏天,七哥在劳动了一天后的傍晚去割猪草,当他正专心致志割䓍时不料动了马蜂窝,顿时成千上万的马蜂向他奔袭而来,由于他的天生智力有限,他没有了别的好办法,他只是与蜂群进行着无畏的抵抗,无论他跑到哪里,蜂群都是顽命的叮咬他,头顶的蜂群像一团风卷黒云一般,追得他无处盾身,不到一个时辰,他活活地被马蜂咬噬中毒而死,当人们找寻到他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七哥僵死在一片乱草中。 七哥的死,在整个大沟乡里传了个底朝天。有没有道理不说,四村三庄的人们总是把七哥的死归为狼不吃的作恶太多。 时间没过一月,七哥就在人们的议中消失了,仿佛他的死是一个无所为的事件,他的到来和离开也是不足挂齿的一个事。 但在孙家艰困的环境中,对田小英来说那是一种天大的不辛,年幼的家胜不到三岁还不谙世事,而年过半百的公公狼不吃,成天起来有一下没一下的说些不着调的话,她完全没了主意,生活如何过活下去,她脑海里一片空白。 七哥的后事办过到了百日,八哥向狼不吃的爹提了一个要求,要让父亲跟小英说说,他要跟小英过,要把小英嫁给他。 起初,狼不吃有些不愿意,但在他想了几天后也想通了,一来可以省下一笔给八哥娶媳妇的钱;二来可以留着孙子在身边照顾;三来可以继续维持这个家庭如往常一样的完整。 那天早饭后,狼不吃悄不作声地去到了东河村小英的娘家,他和亲家喁喁唼唼地说了想把小英续给八哥的事,刚开始亲家母极力反对,说是怕人笑话,说我的小英又不是嫁不出去,非得在你孙家的这棵歪勃子树上掉死不可? 狼不吃满脸堆笑地说:“你看看,你看看,谁说亲家母说的不是?但你们细细想想,嫂嫂嫁小叔子又不是咱家破天荒地头一件,世上古来多的去了,再者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家业依旧,儿媳依旧,孙子依旧,爷爷依旧,而叔叔成了爹爹,不是亲上加亲吗?” 在一旁默不作声的亲家公半天说了一句:“这事倒也不稀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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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18,打暑假工换相机,如今用热爱当副业 摄影,于我而言,从来都不是一项简单的爱好,而是刻在骨子里、谁都替代不了的执念与热爱。 我的摄影梦,始于18岁那个炙热的夏天。偶然瞥见一位摄影师举起相机的瞬间,那个小小的取景框,仿佛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让我看见光影里藏着的万千美好,也让心底那颗名为热爱的种子,悄然生根。 那时刚高中毕业,没有足够的资本支撑这份喜欢,便一头扎进生活的烟火里。摆摊、打暑假工、做咖啡员,把汗水换成微薄的积蓄,一分一毫慢慢攒,只为买下人生第一台相机。那台沉甸甸的机器,装下的不仅是光影,更是我18岁最赤诚的梦想。 一晃眼,便是八个春夏秋冬。从最初拿着相机帮朋友记录日常碎片,到用心拍摄第一组毕业写真,赚到摄影路上的第一笔收入,我渐渐懂得,原来发自心底的热爱,真的能跨过琐碎日常,慢慢变成生活的一部分。 后来为了备考、为了工作,我不得不暂时将相机搁置,把热爱藏在心底。可日子越久,对快门声的惦记就越深,哪怕许久不碰,只要指尖再次触碰到相机的机身,那份按捺不住的拍摄欲就会涌上心头。我才明白,这份喜欢,从未因忙碌而消散,只是在默默等待一个重新出发的机会。 如今,我决意重整旗鼓,再也不丢下这份刻入骨髓的热爱。我想慢慢把它打磨成副业,用心定格每一份美好,用镜头诉说每一段故事。哪怕前路漫漫,也始终坚信,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热爱会顺理成章地成为主业。 我相信光影的力量,相信坚持的意义,更相信那个从未放弃摄影的自己。往后余生,以相机为伴,以热爱为光,一路向前,不负初心,不负八年坚守。#跟拍摄影 #自学摄影 #记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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