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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一个底层的系统规律,叫增强回路。它的发生就好比两个小孩发生争执,一个人打了一拳,另一个人就更用力的踢一脚,他们每一次的反应都会强化矛盾,升级暴力。注意力的使用,同样遵循这个规律,最初的选择会影响行为的自动增强的方向,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的天性,思维,自动加强行为,有利的,好的进一步使用这个基层系统。比如我们起床后第一件事是看手机信息,那我们最纯静的注意力就可能被有趣的好玩的,吸引的标题等等,一路吸引过去,每一次点击都会让人产生更强烈的点击欲望回路,增强注意力呈现无限分散的状态,结果是过把瘾,可能什么都没有得到或一点点的触动,然后呢,就习惯了。本能脑和情绪脑就喜欢这口,喜欢不怎么耗能,一直在舒适区。反过来,总是反过来,反一下我们天性,若一起床马上洗漱完,开始学习,运动,做提升自己认知和技能的事情会怎么样了?想象一下学习成长路径,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哪个阶段毕业的知道和能运用知识更多,不要说读了那么多书还是做一般的工作,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对比一下现在的企业家,特别是有成就的,他们是怎么学习利用知识的,那些搞科研的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造福人类的都是什么学历的?他们的优秀是怎么习得的?问一问自己反省一下。 想,讲,写想得清楚,但未必说得明白;想得清楚说得明白,但未必能写得出来;若想得清楚说的明白,写得有理有据,证明你已经非常优秀了,有深度思考的能力,元认知的能力,看到事物本质原理的能力 ! 教是最好的学,输出是最好的学习,作品意识,输出倒逼输入,阅读→思考→行动→改变 #读书 #读书成长 #读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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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于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欢迎收看“林准律师深度拆解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系列第一期!本期为您带来极其罕见且硬核的第1506号指导案例——“于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这是一起因职场恩怨引发的骇人惨剧:被告人于某仅仅因为不满单位工作安排与职称竞聘评议结果,竟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利用工作便利,向办公室公用的桶装饮用水及同事的私人水壶中,疯狂投放了5600余支母猪用催情激素(地塞米松)。这场漫长而隐蔽的报复,导致30余名无辜同事及外来办事人员受害,其中16人出现“满月脸”、“水牛背”等严重激素反应,更有甚者年纪轻轻就遭遇双侧股骨头坏死,落下终身残疾。 本期视频核心看点: 第一,兽用处方激素到底算不算刑法规定的“毒害性危险物质”?法院为何在社会学与刑法学的感性理性边界上,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从而否定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适用? 第二,原本主观上只想报复特定领导的“故意伤害”,为何最终触犯了起步就是十年以上的重罪?林律师将为您深度剖析特定目标扩散至不特定多数人的致命演变,以及法院“择一重罪处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裁判逻辑。 辩护视角的“降维打击”:纯法律干货分享!遇到此类非典型有毒物质案件,辩方律师应如何巧妙运用“否定危险物质属性”与“案发空间切割”两大策略,在死局中争取将定性压在较轻的罪名内?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堂硬核的刑法学大师课,更向所有普通大众敲响了沉重的职场警钟:职场矛盾在所难免,但“让同事吃点苦头”的恶念一旦越界,必遭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法律从不要求你精确预见伤害的严重程度! #法律 #案例分析 #刑法 #刑事律师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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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青年青天》 我们大家自信是中华民族“龙的传人”!当中华文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四大传统文化”节日来临时,有多少中国人为了“龙的传人”出钱出力发扬光大“龙”文化价值呢?我的文心雕“龙”的“龙”:“七一”(中国共产党生日)+“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也就是“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和“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爱”之人才会传承发扬光大“龙的传人”文化价值。我们大家如何发扬光大“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文化价值呢?南京12月13日和武汉1月23日是中国人民发扬光大“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爱国主义情怀的节日!所以我们大家必须要发扬光大国旗“五星红旗”和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曾经五星红旗五颗星的含义是:最大的一颗五角星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另外四颗小五角星分别代表的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但是当今我们大家有许多人既不是中国共产党、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现今网络已将知识分子改为小资产阶级),更不可能是民族资产阶级。甚至是当我们经常看到一些重大体育赛事:奥运会、亚运会等,参赛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含未成年体育运动员代表)有多少人是中国共产党、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呢?那么中国国旗“五星红旗”中真正的“星”字从何而来的呢?星:生+日。 我自信五星红旗中的五星:清明节、端午节、“七一”节、中秋节和过年。因为这“五星”每年是循环运转,所以最大颗星是“五星”轮回闪亮。(我曾经考虑不周全认为“五星”中的最大颗星代表是“七一”节,后来我发现是“五星”轮回闪亮规律。) 所以当今现代化中华文“明”就是:升“五星红旗”国旗和唱《义勇军进行曲》国歌! 《清明青年青天》 天若有情天亦老,年若有爱年也新。 唯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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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个经验:律师就像个体户 前几天,所里的年轻律师凑过来问我:“您说做律师最难的是什么?是拿到案源,还是打赢难案?”我摇了摇头,告诉他们:“最难的是把自己当成‘个体户’,懂营销、会宣传、善用人、能布局,这就是律师该有的商业思维,没这点本事,再强的专业也可能被埋没。” 我刚执业时,也抱着“只要专业硬,案子自然来”的想法,天天闷在办公室啃卷宗、写文书。结果呢?好久才接了两个小案子,还是朋友介绍的。有次跟一位老律师聊天,他一句话点醒了我:“法院门口的律所和法律咨询公司十几家,客户凭什么选你?你不把自己‘推出去’,人家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才开始学着做“营销”。不是瞎打广告,而是找对“精准路子”,律师的营销不是“推销自己”,而是“让需要的人找到你”你得知道客户在哪,他们的痛点是什么,再用专业内容把“连接”搭起来,这比在街头发传单管用百倍。 等案子多了,就会发现“一个人干不过一个团队”,这时候“用人”的本事就显出来了。我刚开始招人时,总想着找“全能型”助手,结果招来的人要么文书写得好但不会对接客户,要么嘴皮子溜但卷宗整理得一塌糊涂。后来我才想明白,律师做“个体户”,不是要自己啥都会,而是要会“搭班子”:找个细心的助理管卷宗、做证据梳理,找个擅长沟通的律师跑客户、做调解,自己则专注在案情分析、庭审策略上。 最关键的,还是要学会“布局”,不能只盯着眼前的案子,要看到长远的“业务版图”。但是我见过太多同行“栽”在不懂商业思维上:有的专业过硬,却因不会宣传没案子做;有的案子接不过来,却因不会用人把自己累垮;有的只做眼前的案子,却因不会布局慢慢被淘汰。其实律师这份职业,本质就是“专业服务型个体户”,专业是“内核”,商业思维是“外壳”。 所以,别再把自己当成“只懂法律的书生”,要学着做“懂商业的律师”:会营销,让客户找到你;会宣传,让客户信任你;会用人,让自己解放出来;会布局,让业务长久下去。#周焕律师#律师#昭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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