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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_WW2周前
未成年人会见有什么特殊规定苏州刑事会见律师出谋划策 苏州刑事会见律师苏州刑事会见律师苏州刑事会见律师 #苏州刑事会见律师案件委托 #苏州刑事会见律师法律解答 #苏州刑事会见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刑事会见律师取证 #苏州刑事会见律师一对一咨询 从会见主体与陪同要求来看,法律明确规定,讯问或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可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到场人员可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在会见程序上,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未成年人,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过四十八小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侦查期间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同时,会见过程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禁止使用不当方式,讯问女性未成年时,应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此外,法律明确禁止家属随意会见在押未成年人,仅在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依法申请会见。 王庆秋律师,女,现执业于江苏华保律师事务所,持有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正式律师执业证书(证号:13205201011147177),执业资质完备,信息真实可靠。 王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职业态度与专业精神,在长达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及日常咨询等法律服务,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近年来,她聚焦于刑事风险防控与刑事辩护领域,注重“民刑结合”,尤其在企业合规运营、刑事风险应对方面形成专业优势,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更为系统、精准的法律保障。 她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细致的办案风格,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广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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