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2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80
00:00 / 01:0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56
00:00 / 00:5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0
00:00 / 00:1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3
本人对我及两个女儿的郑重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现行) 1. 第四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 2. 第二十七条(禁止歧视、侮辱未成年人)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家庭、社会场合同样适用:不得拿两个孩子恶意对比、贬损、羞辱。) 3. 第三十九条(隐私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 (不得公开孩子病情、家庭细节、对比晒优劣,都属侵权。) 4. 第七十七条(禁止网络欺凌/恶意对比)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 (拿两个孩子比来比去、踩一捧一、嘲讽贬低,直接触这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现行) 1. 第一百零九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 2.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核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恶意对比、贬低孩子、攻击家庭,属于侮辱/诽谤,侵犯名誉权。) 3.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报警追责)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四、你对外可直接说的狠话(照读即可)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百零九条,禁止恶意对比未成年人、侮辱人格、贬低家庭、侵犯隐私与名誉权。今后谁再拿我两个小孩对比、攻击家庭、散布隐私、恶意贬低,我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00:00 / 00:1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
00:00 / 00:1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