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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共同购买的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现还有房贷没还完,如果离婚的话,怎样才能过户给其中一方? 两口子一起买的房,房产证写着两人名字,贷款还没还完就要离婚,这房子怎么才能过户到一个人名下? 这事儿啊,真没那么简单!因为银行在里面横着一道坎儿。房产证上盖着银行的抵押章呢,银行贷款是有抵押权的,所以不动产登记中心。都需要银行同意才能给你去掉名字。 而之前的银行通常来说,当初放贷的时候是两个人属于两个还贷人,现在你们离婚去掉一个人了,就等于少了一个还贷人,银行来说风险是加大了,所以银行一般都不会轻易同意变更贷款合同去掉一个人。造成的后果就是很多时候法院判决或者是夫妻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一个人。最终交易中心也卡着不给过户,不能去掉名字,造成执行困难。 而现在来说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和带押过户的流行,主要也是因为房地产行情的问题,所以银行的政策是越来越宽松,只要一个人的收入足以覆盖还贷款金额,信用购好,现在不少银行已经同意变更贷款合同,去掉一个人,特别是在只有纯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上都会同意变更的。以后这样的政策会越来越明朗,交易手续会越来越方便。 所以如果现在银行可以同意变更的,银行会给你出具书面的同意书,让你提交收入证明和税收证明,变更贷款合同,然后会通知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更名手续。 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的,那么你们的房产证只能维持现状。按照正常的样子去还款。等到将来贷款还清以后,去掉抵押才可以自由去变更。 房地产登记中心通常材料需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或者是法院判决书。以及银行的同意书。双方共同到场签字办理。如果另一方不到场的,还必须由法院的协助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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