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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5天前
我们的合法经营,容不得无端抹黑! 近期关于公司经营性质的不实传言甚嚣尘上,我们必须再次郑重申明:我们既不涉及诈骗,也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绝非空口白话,而是有专业法律依据和铁一般的事实支撑。 首先,多位深耕金融与商事领域的知名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从法律构成要件出发,逐条拆解我们的经营模式:诈骗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但自公司创立以来,我们始终公开透明地披露每一项业务细节——从项目的立项调研、合作方资质到资金的投向用途,所有信息对会员完全开放,不存在任何刻意隐瞒或虚假宣传。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离不开“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保本保息、资金用于金融性放贷或资本运作”这几个关键要素,我们的模式与之毫无交集。 其次,公司创始人与核心管理团队始终坚守岗位,从未有任何“卷款跑路”的行为。目前公司账户上的几十亿资金,是全体会员合伙资产的明证——每一笔资金的流入流出都有清晰的财务记录,银行流水可查、审计报告可验,这些资金全部用于实体项目的运营:从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到供应链的布局完善,再到新业务的拓展投入,每一分钱都实实在在地转化为推动公司发展的生产力,绝非用于个人挥霍或转移。我们甚至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多次核查,用坦诚的态度证明自身的清白。 更重要的是,我们与会员之间是自愿合伙的商事合作关系,而非金融借贷关系。每一位加入的会员,都在充分了解项目风险与收益模式的前提下,签署了具备法律效力的合伙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决策、共享经营利润、共担市场风险,从无任何“保本保息”的承诺。这意味着会员的身份是项目的合伙人,而非单纯的投资者或储户——我们一起为项目的落地出谋划策,一起承担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一起分享业务成功后的收益,这完全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合伙经营的法律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商事行为。 反观那些无端扣上“诈骗”“非吸”帽子的言论,要么是对法律条文的片面解读,要么是别有用心的恶意抹黑。我们理解部分人对新型商业模式的疑虑,但疑虑不能成为造谣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侵害普通百姓合法财产的理由。这些血汗钱,是会员们多年的积蓄,是他们对未来生活的期许,我们有责任、也有能力守护好这份信任。 在此,我们再次呼吁:请尊重法律事实,尊重每一位创业者的努力,尊重普通百姓的合法财产权益。我们将继续秉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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