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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机肥料安全风险评价技术规范》(NY/T 4815-2025),该标准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有机肥料行业在安全风险管控方面的重要基础性标准,构建了从原料到产品的全链条安全风险评价体系。以下对该标准的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梳理。 一、标准的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发布,起草单位包括中国农业大学、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权威机构。标准的核心定位是对有机肥料中涉及安全风险的评估类原料、产品安全性及综合风险进行系统评价,从原料、产品到综合风险进行全链条安全评估。 适用范围为以评估类原料生产有机肥料的安全风险评价,其他界定为评估类原料的安全性评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二、标准的三大评价内容 该标准建立了三个层面的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估类原料安全风险评价 所谓评估类原料,是指需要通过安全评估才能用于生产有机肥料的物料。针对这类原料,须评价其中的重金属、抗生素、有机污染物、盐分等有毒有害指标。 原料的选用分为三个类别: · 优先选用:适用类原料,一般以植物源和畜禽动物粪便为主; · 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 · 评估使用:评估类原料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安全性评价后,方可用于有机肥料生产。 评估类原料的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植物源性中药渣、厨余废弃物(经分类和陈化)、骨胶提取后剩余的骨粉、蚯蚓粪、酒糟、酱油糟、醋糟、味精渣、酱糟、酵母渣、薯渣、玉米渣、糖渣、果渣、食用菌渣、糠醛渣、鱼杂类、蛏子、鱼类、贝杂类、海藻类、海松、海带、蛤蜊皮、海草、海绵、蕴草、苔条、沼渣/液等。 评价方法:原料安全风险评价主要通过检测原料中的重金属(如铅、砷、汞、铬、镉等)、有机污染物、抗生素、盐分等有毒有害指标,并与规定的限量标准进行比对,判断其是否符合进入有机肥生产环节的资格。 (二)产品安全性评价 产品安全性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指标: · 重金属含量(铅、砷、汞、铬、镉、镍等); · 抗生素残留:应严格控制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等抗生素残留; · 农药残留:控制有机肥料中的农药残留水平; · 卫生指标: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等; · 腐熟度指标:有机肥料需充分发酵#三农 #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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