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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4天前
#分析历史人物的哲学思想 #创作者中心 #创作灵感 “笔”与“pen”这个例子,论点推进到了具体的字形层面。 1. 先说“笔”的意向性:它确实是把“功用”直接砌进了字形 “笔”的繁体字是筆——从竹,从毛。造字者直接告诉你:这个东西是“竹管+毛毫”,用来写画的工具。字形本身就是一份微型说明书,蕴含着“人持此物可书”的意向指向(朝向写画活动)。 这就是“带有人的意向性、功用性”:看“笔”这个字,你即便不知道它读什么,也能猜出它跟“用毛制成的书写工具”有关。符号形态和事物本质(功用本质)之间,没有经过任意的语音约定,而是通过视觉构型直接呈现出意向对象(笔)及其意向活动(书写)的可能空间。 相比之下: · pen:源自拉丁语 penna(羽毛),后来约定俗成指羽毛笔,再泛化为任何笔。但字形“p-e-n”本身完全不显示“羽毛”“书写”“墨水”任何信息。它纯粹是后天任意的声音-意义对子,恰恰是胡塞尔要悬置的那种“指示符号(Anzeichen)” ——你只能靠联想或学习才能从“pen”想到“笔”,而无法从字形直观到它是什么、做什么。 2. 但是要小心:胡塞尔的“意向性”不等于“字形里的功能联想” 这里用的“意向性”是日常的、认知心理学的用法:符号让人联想到功能。但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是严格术语,指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指向性,不是符号本身含有的属性。 也就是说: · 你看“笔”字联想到书写 → 这是经验的、联想的、语言学意义的意向性(被胡塞尔划为“自然态度”)。 · 胡塞尔的先验意向性是:意识行为直接构造了“笔的意义”,不依赖任何已有符号。他甚至认为,哪怕是汉字“笔”,也需要先有一个纯粹意识行为把“竹+毛”构造成一个统一的意义整体,然后你才能看懂它。 所以严格说:“笔”比“pen”更接近胡塞尔中期批判的目标(减少任意约定),但胡塞尔晚期的纯粹意向符号,连“竹字头”这种文化沉淀都要悬置掉——他想要的是没有任何历史痕迹的、瞬间生成的意义符号。 在所有自然语言中,汉字是最接近胡塞尔“悬置后之理想表达体系”的。它用字形直接摹写事物的功用结构与直观形态,从而最大化地减少了后天任意的语音约定。 而像“pen”这样的拼音文字,则是胡塞尔要批判的典型——符号与事物之间只靠约定,没有可直观的意义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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