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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那个《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的新规,大家看了吗? 说实话,昨天文件一出,有人慌,有人骂,还有人说“这下彻底没法干了”。但仔细看完这几十条规定,我只有一种感觉:国家这次不是要“管死”这个行业,而是要“救活”这个行业。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份新规,把咱们这群人,赤裸裸地分成了两类。它给一类人判了“高危”,却给另一类人发了“护身符”。 我们先说那个被判“高危”的群体。我知道,咱们行业里,还有很大一部分人,虽然名片上印着“医药代表”,但实际干的活儿,可能还是老一套。 新规里写得清清楚楚,七部门联合执法,公安部都在里面。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以前你搞搞“客情”、送送“心意”、统个方,可能只是违规,顶多被医院赶出来。但现在,这叫“违法”,是要进去踩缝纫机的。 我想给这部分朋友一句非常刺耳的劝告:别再抱有幻想了。 新规里那“九条红线”,条条都是高压线。严禁统方、严禁收款、严禁承担销售任务。以前那种“酒桌文化”、“带金销售”的路子,彻底堵死了。如果你现在的核心竞争力还是“会来事儿”、“能搞定院长”,那我真心建议你,趁着现在还能转身,赶紧换个赛道。因为在这个新规下,你不仅是公司的风险,更是你自己的定时炸弹。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你是一个真正想在这个行业长久干下去的人,这份新规,其实是你的“护身符”。 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新规发布后,很多合规做得好的外企、大内资,他们的代表反而松了一口气。为什么?因为“劣币”终于要被驱逐了。 以前,你作为一个专业的代表,想去跟医生讲机理、讲临床数据、讲药物经济学。结果医生忙着应付那些只会送东西的“代表”,根本没时间听你讲专业。现在好了,新规把那些干扰项全清除了。 新规明确说了,医药代表的职责是“学术推广”。这不仅仅是换个好听的词,这是国家在给咱们“正名”。以后,你不再是那个拎着包、点头哈腰的“卖药仔”,你是“医学信息沟通专员”。你的价值,不再是帮公司把货压到医院,而是帮医生解决临床上的疑难杂症。 这份新规,是一场大洗牌。它洗掉的是那些想走捷径的人,留下的是真正有专业、有情怀的长期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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