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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首发】个别媒体、自媒体有大病,得治! #抖音首发 当下部分自媒体,早已脱离理性讨论、客观解读公共议题的初衷,沦为流量投机者、情绪操盘手,其套路清晰、危害深远,本质是披着 “为民发声、上面有人” 的伪装,做着收割流量、消耗公共舆论的生意。 这类账号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精准蹭热点、刻意造对立、包装神秘感。他们刻意打造 “敢斗争、有内部消息、看透时局” 的人设,哪里有公共事件、社会热点、国际时事就扎堆哪里,对话题不做严谨求证,只挑煽动性强、极端化的观点输出;所谓 “内部消息” 也多是捕风捉影、断章取义,所谓 “敢言斗争” 只是刻意放大矛盾、制造焦虑。他们深谙普通网友朴素的家国情怀与正义感,利用大众对公共事务的关注,把理性关注扭曲成情绪宣泄,用偏激话术裹挟大众立场,让网友被愤怒、焦虑、对立情绪牵着走。 而其真实内核,从来不是正义、公共责任,而是赤裸裸的流量变现。粉丝群情激昂、争论不休时,他们的后台流量、广告收益节节攀升;一边靠着煽动情绪赚得盆满钵满,一边冷眼旁观被鼓动的网友内耗、对立,把大众的热忱、正义之心,当成换取利益的筹码。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平台与系统流量机制,反而在助推这类乱象 —— 平台算法偏爱冲突、极端、博眼球的内容,给这类账号倾斜流量、抬高热度,让投机者获得话语权,劣币驱逐良币,挤压理性、客观、严谨的时政解读空间。 这类自媒体的危害,远比表面看起来严重。其一,污染公共舆论生态,用妄议、乱议、怂恿裹挟代替理性讨论,放大社会对立,消解社会共识,把正常的关注变成网络戾气;其二,误导大众认知,虚假信息、片面观点混淆是非,消耗大众的信任,让网友难以辨别真假,陷入极端思维;其三,埋下舆论风险隐患,长期煽动对立、放大负面情绪,极易激化社会情绪,给网络治理、社会稳定埋下隐患,看似平台收获了短期流量热度,实则挖下了长期的舆论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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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传销赚快钱?醒醒!最高判15年,坑人终坑己!"低投入高 #组织传销活动罪, #搞传销赚快钱?醒醒!最高判15年,坑人终坑己! “低投入高回报”“拉人就赚钱”?警惕!这不是商机是传销,触法必被抓! 作为执业律师,今天一次性讲透组织传销活动罪,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收藏好别踩坑! 组织传销活动罪法律定义及规定:根据《刑法》第242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引诱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简单说,靠“拉人头”、收入门费牟利,就是传销犯罪。 #组织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标准:构成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参与人数120人以上、涉案资金25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可判15年。 #组织传销活动罪界定及认定:核心看4点——以经营为名掩盖传销本质、要求缴纳费用/购商品获加入资格、组成三级以上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主观上具有骗取财物的故意,与合法直销、微商有本质区别。 组织传销活动罪避坑指南:① 拒绝“低投入高回报”“零风险躺赚”的噱头;② 不缴纳“入门费”“代理费”,不参与“拉人头”计酬的项目;③ 警惕“区块链”“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型传销;④ 求职、创业不加入无实际产品、只靠拉人牟利的组织。 #组织传销活动罪救济路径:被骗参与传销可① 第一时间脱离传销组织,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② 提交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追究组织者刑事责任;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骗资金;④ 配合办案机关调查,提供传销组织线索。 组织传销活动罪典型案例:案例一,张某组织“消费返利”传销,要求参与者缴纳1万元入门费,按拉人头数量返利,发展层级达5级、参与人数200余人,涉案资金30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案例二,李某以“微商加盟”为名搞传销,虚假宣传“月入10万”,发展下线150余人,涉案资金28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传销碰不得,坑亲坑友还坐牢!关注我,私信免费法律咨询,教你辨传销、护财产,点赞收藏,远离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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