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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干货|劳动合同法40条3款深度拆解 很多老板片面认为,公司搬迁、架构调整、部门裁撤、生意不好都算客观变化,想辞退就辞退,这个想法大错特错。 首先明确核心答案:单纯经营不善不算客观重大变化 企业自身业绩亏损、盈利下滑、经营决策失误、市场常规波动,都属于自主经营带来的商业风险,是企业主观层面问题,并非不可抗拒的外部变故。司法裁判普遍不认可,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大概率判定违法解除。 其次高频疑问:部门裁撤会不会被企业滥用? 答案是极易被滥用。如今很多公司打着组织优化、精简人员的旗号,只撤销个别岗位,针对性辞退员工,其余同部门人员正常留任,这种定向裁员,纯属变相裁员,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只有因行业变革、政策调整、业务全线停运、技术革新淘汰岗位,整体性无差别撤销整个部门,全员统一统筹安置调整,才具备合法认定条件。 法院认定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有三大硬性评判标准,缺一不可。 一是具备外部性,变故源自企业无法掌控的外界因素,而非内部人为精简人员; 二是具备不可控性,排除可预判的经营风险,企业穷尽合理办法仍无法规避; 三是具备公平整体性,全员统一调整,绝不针对单个员工打压辞退。 除此之外,还必须满足劳动合同实质无法履行。只是调整工作地点、微调工作内容,都不算履行不能。只有原有岗位永久消失,无薪资持平、内容相近、距离合适的替代岗位,才能认定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重中之重的协商流程,更是多数企业的漏洞。 法律硬性要求,公司必须出具清晰合理的调岗方案,明确薪资、岗位、工作内容,和员工面对面实质沟通,留出合理思考时间,认真听取员工诉求。 绝不能单方面下发通知强制调岗,员工不同意就直接辞退,流于形式的协商流程,直接判定解除行为无效。 很多人分不清相关法条边界,记住简单区分:民法典情势变更严格杜绝商业风险,企业无单方解约权;40条3款适用于单人小范围人员调整,大规模裁员必须走正规经济性裁员。 给企业合规提醒:想用该条款合法裁员,务必留存业务关停、市场变动等实质证据,统一整体调整,做实协商流程,留存证据。 给打工人维权指南:遭遇借客观理由辞退,核对三点即可维权。是否单独针对自己裁员、岗位是否彻底永久取消、公司有无拿出合理方案真心协商。欢迎评论区打出你遇到的奇葩解除理由! #抖来普法2026 #秀出我的诉讼策略 #劳动合同法 #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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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勇2天前
合同诈骗是自诉还是公诉成都合同律师深度解读​ ​ 成都合同律师成都合同律师成都合同律师 #成都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成都合同律师推荐 #成都合同律师委托 #成都合同律师一对一咨询 #成都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在我国,合同诈骗犯罪侵犯的不仅是被害人的个人财产权益,更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发现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时,被害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通常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来追究合同诈骗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应依靠公权力机关来处理此类犯罪。 四川成蒲律师事务所,秦勇律师自学考试专科毕业,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毕业,2006年执业 擅长领域: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仲裁,公司法务 1986年初中毕业后即当工人;1996年从事汽车美容;2000起从事销售工作;2000年至2002年自考取得法学大专文凭;2003年至2005年考取法律专业本科文凭;2005年12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2月至2012年1月在四川诺瑞特律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1月起至今在四川成蒲律师事务所执业。 秦勇律师的人生经历屈折丰富,起自草根阶层,当过工人、商人。涉猎领域广泛,曾从事过焊工、工程机械的改装与维修、汽车美容以及销售经理等工作。经过长期刻苦自学,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坎坷的人生铸就了诚实、善良、果敢、坚忍不拔的禀性;艰难的岁月塑造了追求公平、公正、人本主义的理想。理论功底扎实,社会经历丰富,是提供复合型法律服务的优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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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担保合同无效时责任如何划分 成都民商律师解答 #成都民商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 #成都民商律师代理 #成都民商律师推荐 #成都民商律师委托 #成都民商律师一对一咨询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需先区分主合同效力与各方过错。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效力依附于主合同,无效后并非必然免责,而是根据过错原则判定赔偿责任,核心在于平衡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当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责任划分分两种情形。若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债权人和担保人均有过错,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这一规则明确了过错与责任的对应关系。 若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责任判定以担保人过错为核心。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如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担保,其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最终责任需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樊秀英律师|主任 执业信念:以正义为信仰,以服务践初心——为权利而战,为公正发声。 专业履历:深耕法律服务二十余年,2005年起任法律服务所主任,现任四川凡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荣誉与口碑:2007年获四川省司法厅“十佳女法律服务工作者”,屡获市、县“诚信法律工作者”及“十佳法律工作者”称号。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记录,深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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