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变非农,再迁回村,拆迁款还能分吗? 户口从农村迁出去,变成了非农户口,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又迁回了本村。现在村里拆迁,按人头分钱,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开会,说你这情况不给了,这钱你还能拿回来吗? 我是X律师,今天用一个真实到扎心的咨询案例,把这件事彻底给你讲透。结论先说清楚:能还是不能,不看户口本上那几个字,看你还有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今年五月一号,新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经定调了。全国早在2014年就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的区分了,别让人家用"你是非农户口"这句话把你唬住。法律规定,认定成员资格,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户籍在,或者曾经在这个村集体; 第二,跟村里形成了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也是极其容易被忽略的核心,你是不是以村里的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 注意,法律第十八条还特意堵上了漏洞,明确规定,不因为就学、服役、务工、经商,就丧失成员身份。所以你当初因为工作迁走户口,不代表你就自动丧失资格了。 那关键看什么?就一样东西:备案的成员名册!法院判案,就看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那本名册上还有没有你。村里开个会,搞个"民主表决",说外地迁回的都不给钱,我告诉你,这个决议如果和法律对着干,直接违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说了,村规民约不能侵犯村民合法财产权利,村民自治大不过国家法律。 我给你举两个法院刚判完的案子: 一个是四川隆昌的案子,村民甲户口迁出,村里开大会决定不给他征地补偿。法院直接判:甲的名字还在备案名册上,村民会议无权剥夺收益分配权,补偿款一分不能少。 另一个是湖南湘阴的案子,李某户口迁出又迁回,拿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盖了房,村民大会说"迁回没经过我们同意",不给钱。法院认定,他与村里有稳定权利义务关系,靠地生活,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判决支付全部补偿款。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现在立刻要做的,不是吵架,是三步走: 第一步,查身份。打开微信,搜"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小程序,进去查一下你到底在不在那个备案的成员名册里。 第二步,如果名册里有你,却被排除分配,别犹豫,直接拿着名册截图,去法院打"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官司,诉讼时效就三年,拖不得。 第三步,如果名册里暂时没有你,马上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老的土地承包合同、建房向村集体申请确认成员资格,要求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并备案。#拆迁款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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