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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日正式施行 一、核心管理规则 1. 限养要求 限养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全域,高新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划定区域)一户一犬;导盲犬等服务犬不受限制。禁养35种烈性犬、肩高≥65cm大型犬。幼犬3个月内须妥善处置,不得超量饲养。 2. 外出强制规范 - 必须佩戴犬牌,使用≤2米牵引绳;人流密集处建议戴嘴套或装笼 - 随身携带工具,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 犬只严禁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 3. 办证要求 犬只满3个月完成狂犬疫苗接种,10日内办理免费养犬登记。 二、违规处罚标准 - 遛狗不牵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100-200元;情节严重200-1000元(城管处罚) - 不清理犬粪:责令改正,拒不改正200元(城管处罚) - 一户多养/违规饲养禁养犬: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没收犬只+罚款200元(公安处罚) - 犬吠扰民:先警告,拒不改正罚款1000元(公安处罚) - 虐待、遗弃犬只:罚款500-1000元;拒不改正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公安处罚) - 犬只伤人:未做安全措施伤人可拘留;驱使犬只伤人,依法从重处罚 三、全民举报&监督方式 1. 取证方式:市民可拍摄照片、视频留存证据 2. 举报渠道 - 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110 - 线下:向辖区公安、城管、社区、物业反映 3. 监管处置:执法部门可调取公共监控溯源取证,依法跟踪处罚;两年内累计3次违规,5年内禁止办理养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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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成都养犬新规,8月1日执行!! 成都新版《养犬管理条例》(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核心要点 一、分区管理 - 限养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全域,及其他区县政府确定的城镇建成区 。 - 非限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 。 二、限养数量(限养区) - 1户1犬(残疾人导盲犬等服务犬除外) 。 - 幼犬3个月内须处置(送养/送交收容) 。 三、禁养犬只(限养区) - 35种危险犬:罗威纳、杜宾、马犬、秋田、德牧、川东猎犬等 。 - 大型犬:肩高≥65cm 。 - 过渡:条例实施前已登记的禁养犬可继续饲养 。 四、强制免疫与登记 - 免疫:满3个月或入手15日内打狂犬疫苗,到期前30日补种 。 - 登记:免疫后10日内办登记、领标识牌(免费) 。 五、遛犬规范(必遵守) - 牵绳:长度≤1.5米,必须拴绳。 - 清粪:即时清理粪便。 - 禁入场所: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地铁、公交、商场、餐馆等 。 - 乘电梯:须征得同乘人同意,戴嘴套或装笼。 六、禁止行为 - 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 不得让犬只扰民、伤人。 - 不得在禁养区域养犬。 七、法律责任(罚款) - 遛犬不牵绳:100–1000元。 - 不清理粪便:200元。 - 犬吠扰民不改:1000元。 - 虐待/遗弃:500–1000元,可没收犬只、吊销登记。 - 违规养禁养犬:没收犬只,并处500–2000元 。 八、流浪犬管控 - 街道/乡镇负责捕捉、收容、处置流浪犬 。 - 设立收容留检场所,走失犬可认领,逾期按遗弃处理 。 九、物业责任 - 物业须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 #养宠知识分享 #CPE #CPE成都宠博会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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