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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卖家合规之路#电商合规 方案一:用香港公司当主体 香港没有增值税,没有外汇管制,发票由企业自制,而非s税务管控。用香港公司作为全托管平台的经营主体,并收取外汇,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大陆的增值税问题(采购时,直接用香港公司打款给供应商)。香港税制在没有雇员的情况下,每年只需要在香港申报一次利得税,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净利润缴税,首200万港币利润,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为16.5%,不征收增值税、分红税。 其它的,跨境电商等平台,如果解决不了采购发票、增值税的问题,可以考虑用香港公司入驻。 方案二: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如果选择用大陆公司入驻平台,那我们就必须留意公司的年销售额规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会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情况下,我们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适用1%的征收率,税负远低于一般纳税人的13%。 年营业额远超500万,需要通过规划/拆分多家小规模企业,来降低税负的,一定要注意每家企业在法律和经营上的独立性,避免被s税务认定为“恶意拆分”从而需要合并计算销售额。包括且不限于,使用不同的法人和主要股东,使用各自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使用不同的平台店铺销售,产品品类做区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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