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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构成歧视吗?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一个学校家具采购项目预算一百八十万元,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明确,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有供应商对此进行质疑投诉,认为此要求限制了中型企业参与竞争, 属于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这个案例中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成立吗?为什么供应商认为此项目限制了中型企业参与竞争呢?供应商是根据四十六号文第七条的规定,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四百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认为此项目是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采购人可以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但不能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针对此案例,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是应该按照四十六号文第七条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果只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确实限制了中型企业参与竞争。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采购项目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则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一则小微企业比中心企业更需要扶持,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可以让政策功能发挥的更具体。二则根据采购需求具体情况,能更好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其实大家争议的焦点主要在四十六号文第七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此前,也有网友向财政部、国库斯提出过类似的问题, 一个一百五十万元服务项目或者三百五十万元工程项目,已经百分之一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还需要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份额?国库斯的答复是,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四百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四十六号文没有要求是否需要专门预留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但也没有要求需要预留份额,但鼓励采购人将此类项目的部分比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从国库斯回复来看, 第一、四十六号文第七条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可以理解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从四十六号文制定的总体原则来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给予政府扶持是制度设定的主旨。四十六号文第七条虽然明确了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此条主要是强调预留份额这项扶持政策所对应的项目情形。在实际执行中,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讲,上述项目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并不违反法规政策要求。第二、四十六号文第八条规定,超过两百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超过四百万人的工程项目中,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特别强调了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比例要占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百分之六十。从这一政策设定上 也能看出要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立法宗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采库二零一一八一号以下简称一百八十一号文第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 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著名,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虽然一百八十一号文已经废纸,但对中小企业 细化仍然值得借鉴。实践中小型、微型企业与中型企业实力悬殊。以制造业为例,根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二零一三零零号从业人员三百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两千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二十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三百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二十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三百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由此可以看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小型、微型企业应该更需要政策支持。因此,政府采购项目中是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 应当鼓励采购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当然,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情况还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来设定相应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上述案例如果仅依据制度文件的文字表 数就认定项目排斥了中型企业是不合理的,所以赞同第二种观点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四百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可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微企业采购。

一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有个供应商因为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的时候就被拒绝了, 于是供应商就提出了质疑,结果呢?质疑也不成立,最终供应商提起了投诉。质疑?投诉的理由是什么呢?那投诉供应商认为中小企业生命还不应该作为资格条件,这限制了供应商。如果是这样的话,投诉供应商最大的疑惑其实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可以作为资格条件?根据政府财务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中,对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均有要求。 如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则供应商应该为中小微企业,而中小企业生于韩式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身份的唯一证明文件。所以,中小企业生命函是必须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可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吗?只要供应商参与了政府采购项目,就有权针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此,该供应商可以质疑, 但需要再次强调,因为他没有提交中小姐申明函,资格审查联盟不通过,那他的质疑投诉是不成立的。关注我,学习更多!

今天一个学员咨询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采购项目,如果不是中小企业,能不能参与投标啊?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货物有中小企业制造,即呢货物呢有中小企业生产,并且呢使用该中小企业的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这样就可以享受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那么这个问题呢,里面有一个核心问题啊,就是呢,不管投标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可以投标啊,因为这是个前提嘛,你投标的时候你不能限制我的资格,就是我是大型企业,我要小型企业,这是一个公平的问题,就是不管是大 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只要你在投货物类类采购项目中,只要你投标的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啊,就可以享受中小企业的扶持政治,如果你听明白了。

朋友们上午好,今天呢,和大家谈一下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方面的一些 话题。我们知道,自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采库二零二零四十六号颁布以来呢,各地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上的执行一直有很多的误区,今天呢,就 把这其中的一些误区和知识点和大家分享一下。第一,注意两条线, 一条线是采购限额标准,一条线是货物服务二百万,工程四百万。首先,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不执行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而限额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所以不用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二,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四百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示意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也就是说采购金额在这两条线之间的项目只能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存在可以采用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做法。 第三,超过二百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预留总额的 百分之三十以上。超过四百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百分之四十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执行这一部分预留份额的做法有三种,一是个别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是可以让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然后约定中小企业承担一定的份额。三是大型企业中标后约定向中小企业进行分包。这三种方式都可以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只不过价格扣除的比例不同,具体 大家可以见四十六号文的相关规定。第二个问题,大型企业也可以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前提是这个项目是货物采购类, 大型企业作为代理商或集成商,使用完全由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 就可以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这个呢,和以前是有所不同的,以前必须是双脚,现在呢,你 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如果你是大型企业,但是呢,你参加投标的货物是由中小企业生产的,也可以享受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第三个问题,关于预留份额,针对的是采购单位 全年的预算,并没有要求每个项目都预留一定比例给中小企业。比如一个采购单位二百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一年预算如果有两千万元,那只要有六百万元从中小企业那里采购就可以, 而不需要每个项目都必须预留百分之三十给注销企业。第四个问题, 供应商是不是中小企业?不是一定的,要根据采购标底所属行业进行判断。 因此,采购文件中一定要约定好采购标底所属行业,根据这个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来判断你是不是属于中小企业。第五,预留份额是否达到规定的比例,是根据预算金额, 而不是中标金额判断的。比如一个采购单位一年两千万的预算,拿出六百万预算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即使该项目的中标金额只有一百万, 这个采购单位也算完成了预留份额的要求。第六,中小企业不得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因此,那些策划 利用成立一个小型企业的子公司来规避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大型企业,这条也是行不通的。在此呢,也该引起咱们各位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以及投标单位的这个重视。 重要企业所扶持政策所规定的一些问题,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朋友们有不同的建议咱们可以留言讨论,咱们下期见。

如果你的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话,那么意思就是必须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者是微型企业来投标,那才具备投标的资格。那如果你的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话,那么我问大家一个问题, 中型企业过来投标的时候能否享受政策性扣除这个优惠政策?答案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是 小型或者是微型来投标的时候,能否享受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政策性扣除的比例进行优惠政策的扣除,可以吗? 是可以的。那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关于招标投标的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啊,今天晚上的九点钟,我会在直播间等大家的到来,昨天晚上临时有事,所以昨晚上就没有按时给大家直播,抱歉,但是今天晚上九点钟,直播间不见不散。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哪些项目需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我总结了两大类向大家分享。第一类,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二百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四百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类, 超过二百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四百万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财政部及财政 正厅要求,超过四百万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二零二二年下半年阶段性调整至百分之四十,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同时大家还要注意刚才说的比例,部分财政主管部门有相应的比例提升,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不要忽略了当地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天就分享到这里,我们下期见。

好多公司最近都没有办法去投标了,因为他们突然发现啊,前几年还在干的项目,今年突然都没办法干了,因为投标的时候呢,直接写明了禁止大型企业过来参与,那这些项目呢,就变成了只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的项目。 首先呢,就是一些小额的政府采购的项目,你比如说二百万以下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项目,四百万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呢就只能中小企业过来参加。其次呢,就是四百万以上大一点的项目,也要拿出来百分之四十的份额交给中小企业来参与,大企业呢,就直接不让参与了。 那就这百分之四十的份额里边呢,也有六成的比例,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做到了七成啊,就只能交给小微企业,连中型企业都不行。那这个比例呢,是当地的财政预算部门直接把控的,甲方也做不了主。 可能原来的一些项目由大型企业或者说中型企业来干,那现在必须交给小微企业来干才行。说白了,政府采购的项目,他就是不公平的,他就是会对小微企业进行额外的照顾,让小微企业接到更多的单子,让小微企业吃到更多的肉。

有人问我说,我这个项目呢,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也就是说不需要对中小企业在进行价格扣除方面的优惠。我可不可以 不再中标结果公告里面再去公示中小企业生命函?他认为这就是对中小企业并没有进行扶持,大家都一样, 这个想法是不正确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个本身就是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当中我们也知道是对中小企业, 是否是中小企业要进行一个资格审查,要判定基于的呢,就是中小企业生命函。所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里面一定是要把中小企业生命函要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