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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是否入行这事啊,罗翔终于发生了,他在人民法院报上的传闻,其实就说了三个关键的问题,不得不佩服啊,大师就是大师,拨云见日的为大家蝉鸣了。为什么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会有这样争议性的规定? 一是其实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轻微,学界呢,称它为小刑法。按照这个说法,列入其中的吸食、注射毒品自然也是犯罪, 而不仅仅是违法。此外,这部法律中规定的行政拘留,在剥夺人身自由层面,其实比刑法中的管制缓刑更严厉。二是刑法和禁毒法里对毒品犯罪的规定门槛不一致。 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全都构成犯罪。但是按照禁毒法的规定,是有不 不构成犯罪,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可能。那为什么这么严重了还不构成犯罪,甚至还能记录封存呢?答案其实就藏在曾经引起广泛讨论的电影我不是药神里边。罗翔就说啊,两种法律在毒品犯罪规定上的冲突, 来源于对毒品的定义。鸦片、海洛因、冰毒、马飞之类的肯定属于毒品吗?大家都知道,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那些能让人形成隐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属于毒品。但是关键来了,这些药品中有的是能治疗罕见病的药。 那你说有的人从国外低价买来治癫痫的药,给自己的孩子治病,或者说转手卖给其他人,算不算贩毒呢?我要给孩子治病,哎,我买的是救命的药哎,我还给其他人带来了实惠,不能算吧, 二三年的一次叛逆,最后把这个买药给孩子治病的父亲判为非法经营罪,不涉及毒品贩卖。由此,罗翔文章里的第三个关键点就来了, 任何事情不能非黑即白的看待,不能一刀切。就像前面这个救孩子的父亲,如果没有这个妈精药品,孩子可能就活不了了。 所以,即便这个药品也被框定在了毒品的范围内,这种自救行为也不会被判定为毒品犯罪。所以法律的变革呢,是看到了这些需要特效、要保命的个体的困境, 才会给出一些超出规则的宽容,这是法律在权威性之外给出的人情温度。所以罗强认为啊,吸毒到底入不入行,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为了少数牺牲多数,也不能只看对 多数,不管少数。一到判决,对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带来的影响可能是翻天覆地的。如果有一些人甚至少数群体需要这样的法律救济和宽容,我们不如在制定的时候就为他们留好出口, 而不是每一次都特事特办。但这个口子呢,一定不是给那些隐君子留的,谁要是敢一次次挑战涉毒零容忍的底线,法律自然也不会轻纵, 这个原则是始终不变的。最后还是要再次重申,任何法条上的修改,都会带来不可预估的灰色区域,任何看似简单的政策背后, 也都牵扯着复杂的法律和人权问题。与其一味指责,不如沉下心来,像罗翔一样理性思考。也许你的一个建议会帮助法条更加完善,为我们的法治进程添砖加瓦。

近日,吸毒是否因入刑的话题引发了全网的机变,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最新解读可谓一时激起谦让。 从印染角度看,将吸毒列为犯罪或有其必要性。但现实情况时,现行法律体系已将九类涉毒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重罪, 以及非法持有、容留吸毒等清罪。正如罗教授指出,治安拘留本质上也是一种小刑法制裁手段。值得注意的是,禁毒法与刑法的立法博弈暗藏玄机。 二零零七年禁毒法新增条款,对走私、贩卖等行为实行可罚可不罚的双轨制,背后是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特殊地位。罗翔教授特别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面对新型毒品犯罪形态,我们必须坚持罪行相当原则。就像最高 法最新纪要明确的,出于治病目的的携带、管制药品出入境,不构成犯罪,这种司法温度正是良法善治的体现。当前社会对禁毒存在认知误区,部分人将吸毒等同于传统暴力犯罪。事实上,二零二五年修订的麻醉药品目录已涵盖三百九十六种精神药品, 其中不少是临床常用药物。如何在打击毒品犯罪与保障公民健康权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者、历法者的智慧。您认为吸毒行为该不该入刑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吸毒到底该不该一律判刑入罪呢?最近,中国政法大学的罗翔教授给出了他的分析,核心观点就一句话,这事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的搞一刀切。为什么这么说?罗翔教授从两个层面给我们拆解了。首先从法律理论上讲,也就是应然的角度。 罗翔认为,讨论吸毒是不是犯罪,得先看我们对犯罪和刑法的定义。现在很多轻微的违法行为,其实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管的,想吸毒一般就是行政拘留。但罗翔指出,行政拘留剥夺人身自由,其实比刑法里的一些轻法,比如管制、缓刑还要严厉。 所以有学者主张,这么严厉的处罚,应该纳入刑法体系,由法院来裁决。但更关键也更复杂的是第二个层面,实人层面,也就是现实法律到底怎么规定的?罗强教授重点剖析了毒品的定 在法律上,毒品不仅只海螺因、冰毒这些,还包括很多国家管制的能让人上瘾的麻醉及精神药品,比如一些治疗癫痫、抑郁症的合法药品,他们也属于管制末路。如果患者为了治病,从国外购买这些国内没有的药,能简单按走私毒品税处理吗? 就说明法律在实践中已经意识到了区别对待,纯粹为了吸毒享乐,和为了治病救人而触及管制药品,性质完全不同。可能有人会问,罗翔这观点和网友们说的吸毒入刑不能封存是不是冲突?其实完全不冲突, 网友们聚焦的主要是海洛因、大麻这类危害社会的侠义毒品,这和罗翔强调的禁毒底线完全一致,也是食人入行中已被定为重罪的行为。而罗翔教授所分析的是,在这个共识之上,把法律的视野拉的更广,角度提的更高。 网友们的呼声聚焦于惩治恶,而法律的深层逻辑则需要同时防范错罚、重罚,这两者共同指向一个目标,让惩罚真正落在该落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