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能实现吗?二零二六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周世宏一句建议废除劳务派遣,直接戳中了无数打工人的泪点,全网瞬间沸腾,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说太理想化,根本不可能实现。今天不喊口号不站队,咱们掰开揉碎了说, 聊聊劳务派遣到底怎么变了味?废除它为什么比登天还难,以及我们真正期待的是什么。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劳务派遣最初的定位特别清晰,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说白了就是企业缺人,应急补位用的绝不是主流用工方式。 可现在呢?这个制度早就被玩坏了,成了企业甩锅降本、克扣劳动者权益的灰色工具。大连有位叫于军的派遣工,在工作时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可工伤发生后,用工单位直接把他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只给报销了医疗费,就停发了他的工资, 还按病假标准支付治疗期间的待遇。两边互相推诋,都说责任不在自己。最后余军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才勉强拿到十四点五万元的赔偿,维权之路走的异常艰难。 这样的案例不是个例,而是千万派遣工的常态。现在的很多企业,把派遣工当成了廉价劳动力,核心岗位、长期岗位全用派遣工干着和正式工一样的活,甚至比正式工更累,可待遇却天差地别。正式工有五险一金,年终奖晋升机会, 逢年过节有福利。而派遣工呢,大多只有基本工资,没有公积金,没有年终奖,更没有晋升通道, 连加班工资都可能被克扣。更过分的是,有些企业还搞逆向派遣,强迫老员工转身份签派遣合同,就为了甩掉责任,降低用工成本,把老员工的青春和付出当成一文不值的累赘。有人说,既然这么不合理,直接废除不就行了? 可现实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废除劳务派遣,本质上是动一条庞大的利益链,不是一纸文件就能搞定的,每一步都难如登天。最直观的难题,就是企业成本和就业压力。全国 有几千万派遣工,涉及工厂、物业机关、国企等各行各业,一旦全面废除,企业必须和所有派遣工直签社保,薪酬赔偿等成本会大幅上涨。 要知道,很多中小企业本身就举步维艰,人力成本占比极高,一旦成本翻倍,根本扛不住,大概率会裁员、缩减规模,甚至倒闭, 到最后受伤的还是打工人,反而会引发更大的就业危机。地方要稳增长、保就业,自然不敢轻易一刀切,只能循序渐进。其次,编制和薪资体系的限制更是一道绕不开的坎。 很多机关、国企不是不想值钱员工,而是编制和工资总额被卡死,根本没有多余的名额,只能通过劳务派遣来填补岗位空缺。 只要这个框架不改变,就算取消了劳务派遣,企业也会想出新的办法,比如搞假外包、真派遣,表面上是业务外包,实际上还是派遣。用工换汤不换药,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就像有些互联网公司, 把员工转到外包公司,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一点没变,可待遇却直接缩水百分之三四十,连补充医疗保险都没有。更让人无奈的是,监管根本跟不上。现在很多企业钻法律的空子,违规使用派遣工, 甚至搞假外包规避监管,而违规成本极低,就算被查出也只是轻微罚款,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连现在的假外包、真派遣都管不过来,更别说全面废除劳务派遣后需要的穿透式监管和强大的执法力量,这绝非短期内能实现的。 毕竟劳动监查部门人手有限,很多劳动者因为担心失业,就算权益受损,也不敢举报维权。还有一个现实问题,灵活用工的需求确实存在。比如一些季节性项目、临时性工作,企业可能长期招聘正式员工,需要灵活的用工渠道来应对市场变化。 委员也说了,可以用规范的外包来替代,但怎么界定规范外包和违规派遣,怎么监管外包公司的用工行为,怎么保障外包员工的权益?这又是一套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 毕竟现在很多外包公司靠着低价中标,再通过压缩员工福利维持利润,反而扰乱了市场秩序。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废除劳务派遣方向绝对是正确的。他关乎千万打工人的尊严和权益,关乎用工市场的公平公正,但这个过程 一定漫长而艰难。他不是简单的取消一个制度,而是要重构整个用工同酬真正落地, 让社保实缴成为常态,让企业的责任真正压实,让编制体系适度松绑,让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每一步都需要多方博弈,需要时间和耐心。其实,我们不用指望一步到位,也不用奢望一蹴而就。委员敢提出这个建议,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这说明,千万打工人的委屈和诉求已经被放到了台面上,被认真对待,被深刻讨论。劳务派遣可以慢慢规范,但打工人的尊严不能再被忽视,劳动者的付出不能再被白嫖。
粉丝1563获赞1.1万

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能实现吗?二零二六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周世宏一句建议废除劳务派遣,直接戳中了无数打工人的泪点,全网瞬间沸腾,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说太理想化,根本不可能实现。今天不喊口号不站队,咱们掰开揉碎了说, 聊聊劳务派遣到底怎么变了味?废除它为什么比登天还难,以及我们真正期待的是什么。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劳务派遣最初的定位特别清晰,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说白了就是企业缺人,应急补位用的绝不是主流用工方式。可现在呢?这个制度早就被玩坏了,成了企业甩锅匠本苛刻劳动者权益的灰色工具。 大连有位叫于军的派遣工,在工作时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可工伤发生后,用工单位直接把他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只给报销了医疗费,就停发了他的工资, 还按病假标准支付治疗期间的待遇。两边互相推诿,都说责任不在自己。最后于军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才勉强拿到十四点五万元的赔偿,维权之路走的异常艰难。 这样的案例不是个例,而是千万派遣工的常态。现在的很多企业,把派遣工当成了廉价劳动力,核心岗位、长期岗位全用派遣工干着和正式工一样的活,甚至比正式工更累,可待遇却天差地别。正式工有五险一金,年终奖晋升机会, 逢年过节有福利。而派遣工呢,大多只有基本工资,没有公积金,没有年终奖,更没有晋升通道, 连加班工资都可能被克扣。更过分的是,有些企业还搞逆向派遣,强迫老员工转身份签派遣合同,就为了甩掉责任,降低用工成本,把老员工的青春和付出当成一文不值的累赘。有人说,既然这么不合理,直接废除不就行了? 可现实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废除劳务派遣,本质上是动一条庞大的利益链,不是一纸文件就能搞定的,每一步都难如登天。最直观的难题,就是企业成本和就业压力。全国有几千万派遣工,涉及工厂、物业机关、国企等各行各业, 一旦全面废除,企业必须和所有派遣工直签社保,薪酬赔偿等成本会大幅上涨。要知道,很多中小企业本身就举步维艰,人力成本占比极高, 一旦成本翻倍,根本扛不住,大概率会裁员、缩减规模,甚至倒闭,到最后受伤的还是打工人,反而会引发更大的就业危机。地方要稳增长、保就业,自然不敢轻易一刀切,只能循序渐进。其次,编制和薪资体系的限制更是一道绕不开的坎。 很多机关、国企不是不想置迁员工,而是编制和工资总额被卡死,根本没有多余的名额, 只能通过劳务派遣来填补岗位空缺。只要这个框架不改变,就算取消了劳务派遣,企业也会想出新的办法, 比如搞假外包、真派遣,表面上是业务外包,实际上还是派遣。用工换汤不换药,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就像有些互联网公司,把员工转到外包公司,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一点没变,可待遇却直接缩水百分之三四十,连补充医疗保险都没有。更让人无奈的是,监管根本跟不上。 现在很多企业钻法律的空子,违规使用派遣工,甚至搞假外包规避监管,而违规成本极低,就算被查处也只是轻微罚款,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连现在的假外包、真派遣都管不过来,更别说全面废除劳务派遣后需要的穿透式监管和强大的执法力量,这绝非短期内能实现的。毕竟劳动监查部门人手有限, 很多劳动者因为担心失业,就算权益受损,也不敢举报维权。还有一个现实问题,灵活用工的需求确实存在。比如一些季节性项目、临时性工作,企业可能长期招聘正式员工,需要灵活的用工渠道来应对市场变化。委员也说了,可以用规范的外包来替代, 但怎么界定规范外包和违规派遣,怎么监管外包公司的用工行为,怎么保障外包员工的权益?这又是一套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 毕竟现在很多外包公司靠着低价中标,再通过压缩员工福利维持利润,反而扰乱了市场秩序。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废除劳务派遣方向绝对是正确的。他关乎千万打工人的尊严和权益,关乎用工市场的公平公正,但这个过程 一定漫长而艰难。他不是简单的取消一个制度,而是要重构整个用工同酬真正落地, 让社保死角成为常态,让企业的责任真正压实,让编制体系适度松绑,让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每一步都需要多方博弈,需要时间和耐心。其实,我们不用指望一步到位,也不用奢望一蹴而就。委员敢提出这个建议,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这说明,千万打工人的委屈和诉求已经被放到了台面上,被认真对待,被深刻讨论。劳务派遣可以慢慢规范,但打工人的尊严不能再被忽视,劳动者的付出不能再被白嫖。

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真的能实现吗?全国政协委员周世宏直接喊话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以违背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我们回到刚才所说,劳务派遣制度真的能被废除吗?怎么废除?作为一个人力资源从业者,他在行业内部去给大家分析分析 劳务派遣制度能不能废除。作为一个人力资源行业从业者,我非常认同委员的提议,能废除,必须废除。 但是真的好废除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能实现,但在阶段很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并不是一个文件就能够改变的。 在行业内部,我们有一种用工形式叫假外包,换汤不换药,依然延续着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和用工模式,这个又该怎么废除?嗯,废除劳务派遣制度需要动一条庞大的理念, 废除劳务派遣制度是有难点的。第一个难点,企业用工成本和就业压力。全国几千万的劳务派遣员工,如果废除了劳务派遣制度,势必会导致企业用工成本不断的增加,很多企业是扛不住的,很有可能会引发裁员潮, 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就业。第二个难点,很多央国企的编制和工资总额是受限的,无法大规模的质签员工。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迫切要解决的是工资总额和编制的问题。 第三个难点,监管跟不上,违规成本低。毫不避讳的说, 现在的人力资源整体的行业当中,连一个黑中介都无法完全整治,真要废除这样一个强大的体系,需要强大的监管力度和具有穿透性的监管方案,短时间之内也很难完成。 第四点,全国几千万的劳务派遣员工,也有一部分的企业是真真正正需要 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用工方式。如果废除,这些企业又该怎么生存? 需要寻找一个能够替代了原有用工模式的用工方式,这样的一个过程也是非常漫长的,短时间之内也很难实现。 说到这,我们会发现,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过程一定是漫长,废除只是一个结果,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改变现有用工生态和用工模式,并且还要研发出新的用工形式。 最后我想说,委员提出的建议,对用工模式和用工形式具有深远的影响。看似需要费除的是一个制度,其实是要让千千万万的打工人活得更有尊严, 不让区别对待,让劳动更有所得,让付出的劳动整蛊成果不再被白嫖。 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的过程是漫长的,但是我们所有打工人想看到的是,我们的尊严在不断的提升。

咱们进厂打工的老乡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是干的同样的活,但是你跟那些所谓的正式工或者说有编制的,拿的钱却是不一样的,劳动主体呢,签的也不一样,这种情况呢,就是所谓的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制度这么多年没少被人吐槽啊,这两天正好有全国证监委员也提出了议案, 明确提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这可以说是切切实实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大家呢,一定要关注。劳务派遣呢,本来是为了解决用工单位的一种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性的用工需求,但是呢,现在却变成了一些企业的常规操作。 本来单位呢,可以直接招人的,但是呢,却绕了一圈,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呢来进行招工。什么意思呢?本来就是说员工呢,可以直接跟用工单位签合同,但是呢,单位却讲你要找第三方去签合同啊, 活呢?还是照干?工资呢,可能也没变,但是呢,身份变了,社保呢,缴纳比例变了,福利待遇变了,工龄呢,也变了,对不对?第三方给你一年签劳动合同,你签不签?签了就要重新计算劳动合同啊, 经济补偿金,工龄,工资全部都要重新计算,当然也不仅仅是钱的事情。那如果说你是劳派遣呢,那么你在本单位就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那以及培训聚会,包括晋升通道呢,都没有,相当于呢是白干的,个人的发展空间呢,完全被堵死了。所以说呢,劳派遣绝对是身无分文的。 以前呢,可能劳派遣的时代呢,早已过去了,我自己呢,在单位工作的时候,一些老员工也在怀念当年的辉煌时刻, 所谓的正式员工活不用干,身边呢,配了几个所谓的劳派遣或者说外包的职业人员,让他们来干活,所以说呢,作为正式工,他们当然是很怀念,但是实际上这个体制已经完全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对不对?那些实际上干活的权益怎么保障呢? 灵活是灵活,就业的灵活呢是用人单位,那谁吃亏了呢?那当然就是我们劳动者完完全全吃了亏啊。所以说呢,建议大家关注转发支持啊!周委员的提议明确提出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谢谢!


建议取消劳务派遣。这两天这个话题挺火啊,我也发了视频了,好多人就在说一个问题,现在都玩精了,不玩派遣了,都改外包了,你怎么办? 好,那我就有一个观点跟你讲过啊,叫假外包,真派遣。到底这个派遣和外包怎么去区分?今天是这条视频,深入浅出的给你讲清楚,来点赞收藏。好啊, 首先啊,你要知道外包和派遣,这是两种不同的第三方用工方式,从你未来打官司的角度,他确实不太一样。如果是劳务派遣啊,就是跟你签合同那家公司和你上班那家单位未来都是共同的,被申请人共同被告,你两个家你都可以一块告。 但如果是劳务外包外包的话,原则上你未来打官司,你能告的就是那家外包公司,你实际上班那个单位你告不了,你知道吗?这是外包和派遣从打官司的角度最大的区别,你主张的那个公司主体是不一样的。 好,那怎么去区分?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啊?首先,如果是劳务派遣,你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首先他有派遣资质啊,你跟他签了一个劳动合同,让他把你派到第三方公司去。好,那这个时候你到底是接受谁的管理?这就很重要。 如果是劳务派遣,你接受的一定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就你在哪上班哪管你。 换句话讲,你实际的这个相关的权力义务,你跟正常的员工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你的身份在第三方,为什么要建议取消呢?原因也是在这,你的身份在第三方,但实际上你在那上班跟正常的员工正式工权力义务是一样的,接受的是同样的管理,干的是同样的活, 只不过待遇可能不一样,这是派遣。如果是外包应该是什么样子?你和第三方的外包公司签的劳动合同, 他把你派到用工单位去工作,但是关键点来了啊,他和派遣最大的区别什么?你到底是接受谁的管理? 你应该接受的是第三方那个外包公司的管理。你说你在那上班考勤呢?打卡啊,工作任务,工作安排,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日常管理都是那个第三方公司来进行, 这才是外包。也说你在那个单位上班,他只是个上班的地方,他可能派相关的要求项目给到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来实际对你进行管理和分配任务,这是劳务外包。 那所谓的假外包、真派遣是什么?就披着外包的外衣跟你说是劳务外包,签的是劳务外包的劳动合同,给你派到那以外包的身份去去。但是你在那公司工作的过程当中,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 具体体现在哪?就是考勤、工作任务、日常考核啊,日常规章制度都是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 那这种就叫假外包、真派遣。所以你在工作当中就要意识的留存相关的证据,你到底是接受谁的管理?包括当时你入职的时候,到底是谁把你招进去的, 这些证据都是最后能指向假外包、真派遣。一旦你能把这个点突破,那未来如果到了仲裁、诉讼、维权当中,你就可以把这两家公司、第三方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申请人一起告, 所以这个证据你如果没有,光凭劳动合同和他外包协议,你很难把两家公司挂到一起。觉得有用的点赞收藏。好,知道了吧!

最近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我看完真的是深有感触呀!因为现在我干的就属于是第三方用工,没有保险,没有正式的合同, 中午吃完饭连个休息的地方都没有,我们只能在澡堂子里边的长凳子上面眯一会。就连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用的都是一次性的餐盒,人家正式的员工用的都是不锈钢的餐盘。 同样是干活,同样是流汗。咱们农民工焊工出来挣钱不怕苦不怕累,就怕不被当人看,就怕权益没有保障。 真心的希望这个建议能早点的落实,让咱们打工人能同工同酬,有合同,有保障,活得更体面一点。我是焊工大伟,关注我只说咱们焊工最实在的话!

老板你在看什么?今年两会期间一个热议的话题,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制度不仅仅是大厂的专属啊,很多小老板认为这个是跟我没关系,但是你想想,全国劳务派遣的规模已经达到三千三百万了,相当于每二十三个人就有一个是劳务派遣人员。 小老板觉得我公司可能没有用劳务派遣工,但是你公司有没有这种先干着,干好了我再给你买社保的人? 这个呢?都是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派遣工。国家对人力资源的这个或者说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啊,这个风向是一直往越来越紧或者越来越严格的这样的一个角度去刮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呢, 是国家的一个梦想,所以说我们看得到大大治的方向。那么用工合规这件事情就要提前规划和部署起来了,不要到时候没做好预防而生了一场大病,花很多钱去治病。

劳务派遣制是克扣和剥削劳动者的手段,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提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 一、核心观点制度设计初衷与现实运行已严重脱节。您的观点非常具有代表性,准确指出了当前劳务派遣领域最核心的矛盾。法律设计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简称三性原则,在实际执行中已被严重架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法律对三性有明确的定义。四、岗位性质法律规定与定义临时性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正式员工因拖欠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然而,在实践中,这些界限变得非常模糊。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周世宏所言,劳务派遣已背离其补充用工形式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责任的常规手段,甚至剥削工具。负三制十二问题剖析为何劳务派遣会成为剥削工具? 您提到的克扣和剥削并非空穴来风,其背后是多重因素交织导致的系统性偏差,三性原则难以落地,监管存在盲区。虽然法律规定了三性,但除了临时性有明确的六个月期限外,辅助性和替代性在具体认定上存在很大弹性。一、 用工单位往往利用这种模糊性,将大量核心业务岗位,如制造业、生产线、医疗机构的护士、学校的教学岗位。长期使用派遣工且难以被有效举证和监管。三六 同工同酬的实现障碍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负四至五。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资结构复杂,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用工单位常以薪酬体系不同为由,使派遣工在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职业晋升等方面与正式工产生巨大差异。 有调查数据显示,部分派遣工薪资仅为正式员工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减六,逆向派遣等违法行为的伤害性极大。 您提到的逆向派遣是指企业强迫或变相强迫现有员工辞职,在于指定的派遣公司签约,以派遣工身份回到原岗位工作。减三,这种行为不仅规避了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定义务,更在心理和权益上对劳动者造成了严重伤害。 假外包、真派遣的蔓延为了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关与派遣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百分之十的红线四五,许多企业转而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但实际上依然对劳动者进行直接管理。 这种假外包不仅让劳动者维权时找不到责任主体,发包方与承包方相互推诿,更使得劳动者权益保障陷入真空。负二减八减九三关于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的争议与深度探讨 您提出的废除建议在全国两会上也引发了广泛讨论。对此,我们需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来看待支持废除的理由。您的立场, 彻底消除身份歧视。废除后,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因身份差异带来的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障缺失。如数据显示, 仅百分之二十九点三的派遣工有工伤、保险等问题。减六,明确责任主体劳动者不再面临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踢皮球的维权困境。 一旦发生工伤欠薪,责任主体清晰明确,如江西赣州法院系统处理的小锅案,最终通过穿透假外包认定劳动关系,才帮助劳动者获得十三万余元工伤赔偿。减二, 遏制制度滥用废除制度能有效打击利用劳务派遣规避劳动合同法核心义务,如解雇、保护、经济补偿的行为,让企业回归正常的用工模式。负三制十、 反对废除或持谨慎态度的理由灵活用工的现实需求对于一些季节性项目制的短期用工需求,如促销员、短期项目开发市场,确实需要合法的灵活用工通道。如果简单废除,可能导致这些需求转入地下或催生更不规范的外包形式。三、 按下葫芦扶起瓢的风险如果废除派遣,但配套监管跟不上,企业可能会大规模转向劳务外包。而目前外包市场的监管相对更不完善,如果出现假外包,劳动者维权难度可能比劳务派遣更大。负三至八, 国际经验的参照从国际看,发达国家对劳务派遣经历了从严格规制到逐步放宽的过程,如日本、德国,但前提是有配套的劳动者保护措施。如日本规定派遣工满三年可要求转正负一至六。 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使得完全废除可能面临就业压力。四、结论与建议 您的提议切中了时弊,反映了广大劳动者对公平就业和体面劳动的强烈诉求。单纯看,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确实是解决当前乱象的终极手段,因为它能斩断复杂的利益链条。 然而,介于我国就业市场的复杂性和企业灵活用工的实际需求,政策的制定往往需要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 如果未来政策走向调整,建议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如采纳废除建议,必须同步建立起对劳务外包等替代形式的严格监管规则,明确界定真外包与假派遣的界限,防止企业换汤不换药导致劳动者权益保护出现真空地带。负三、制八、 如保留并改革制度,必须对现有法律进行打补丁式的强硬修正。例如,明确辅助性岗位的认定 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公示。复四、加大对逆向派遣和假外包的行政处罚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建立派遣工转正机制,规定派遣期限届满后必须转为正式工。 总之,无论是否废除劳务派遣制度,核心目标都应是一致的,让用工形态回归简单清晰,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找到明确的责任主体,享受公平的待遇和保障。

谁不希望干一样的活,拿一样的钱?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周世宏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直接冲上了热搜。原本法律规定呢,劳务派遣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可现实呢?你坐在同一个办公室,敲着一样的键盘,甚至比正式工还能干。但一谈到福利,对不起, 你是外派,最损的是逆向派遣,明明干了十年八年,公司却逼你改签给第三方。名义上是优化,实际上是抹掉工龄、甩掉社保,把你从自己人变成了租来的人。 当然,从企业的角度,遇到季节性赶工或者是临时的项目,这时候灵活用工确实能救急,也是企业的减压法。问题是,现在劳务派遣已经成了某些企业逃避责任的遮羞布,把长期的主营业务全给外包出去,拿着本该属于劳动者的保障去换利润。 周委员建议,真有临时需求,走正经的劳务外包,长期的活就得给人家正式名分。同工同酬不该是写在纸上的口号。 但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如果不允许劳务派遣,到时候劳动者可能连用工单位的大门都进不去,变成了完全的乙方之乙方,监管的触角更难伸进去,保障可能更随便放。 违法违规的派遣要查出,这没得说,变形走样的派遣也有必要升级换代。但废除一个旧名字容易,建立一个新气约很难,向前走一个基本的原则,无非是同工同酬、公平公正。废纸劳务派遣,你支持吗?

你们单位有没有这种情况?明明干的是一样的活,但是你跟那些所谓的正式工或者有编制的拿的钱却不一样啊,劳动合同签的主体都不一样, 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制度这么多年没少被人吐槽啊,这两天正好有全国这些委员也提出了一案,明确提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 这个可以说是切切实实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啊,大家一定要关注。 劳务派遣本来是为了解决用工单位的一种临时性、替代性以及辅助性的用工需求,但是呢,现在却变成了一些企业的常规操作, 本来单位直接招人的,但是却绕了一圈,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啊 来进行用工。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员工本来可以跟用工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却说你找第三方去签合同啊,活还是照样干啊,工资可能也没变,但是 身份变了,社保缴纳比例变了,福利待遇变了,工龄也变了,对不对?第三方给你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你签不签?签了就是重新计算劳动合同啊,经济补偿金,工龄、工资全部重新计算, 当然也不仅仅是钱的事情。如果说你是劳务派遣的,那么你在本单位就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那以及培训机会,晋升通道都没有,相当于白干,个人的发展空间被完全堵死了。 所以说劳务派遣这个是令人深恶痛绝的啊,以前可能有劳务派遣的时代早已过去了 啊,我自己就有亲身体会,之前在国企单位工作的时候,一些老员工也在怀念当年的辉煌时刻啊,所谓的正式员工 活不用干,身边跟了几个所谓劳务派遣或者外包的这个人员来干活 啊,他们作为正式工当然是很怀念,但是实际上这个体制这个机制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对不对?那些实际干活的人权益怎么保障? 灵活是灵活,就业了,灵活了,谁灵活了,用人单位那谁吃了亏,那就是劳动者完完全全吃了亏。所以建议大家关注转发支持啊。周委员的提案明确提出取消劳务派遣制度,谢谢。

周世宏委员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可以这么说,目前国内大部分劳务派遣都是违规的,说白了就是为了剥削劳动者。 尤其现在的劳务派遣员工,已经成了很多单位的中坚力量,干着一线的脏活累活,却拿着最底层的待遇,同时还要面临随时出来背锅加班的时候。你是主力,出事了就成了临时工,平庸没你份,财源第一个走,所谓的同工同酬,简直成了笑话。 其实,原本劳务派遣制度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能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而且还有着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比例红线。但实际上,很多单位的劳务派遣岗位却是长期性的主要岗位,比如很多劳务派遣一干就是三五年,甚至干到退休都是劳务派遣, 而他们从事的工作和正式员工也没区别,包括那些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甚至很多大厂都这么干,就是为了方便单位减少用工成本,同时规避用工责任, 已经完全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这种情况下,要么直接废除,要么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不然就是在榨取劳动者的价值。

天下打工人苦,劳务派遣久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宏关于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的提案引起了共鸣,直指该制度已经变成了企业压榨劳动者、规避用工责任的工具。 赵丽认为啊,劳务派遣制度作为一个博来品,一个旧经济市场环境下兴起的妥协性政策,早已不符合现如今的用工大环境,应该彻底废除。 为什么劳动者这么痛恨他?因为劳务派遣原本只是为了解决企业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的需求,但现实中却变成了很多企业在正式岗位上长期用工的手段, 甚至演变出了强迫正式员工转为派遣身份的逆向派遣,以业务外包名义规避派遣比例的假外包、真派遣等等。 劳务派遣制度更大的弊端呢,体现在同工不同酬上。劳动法中白纸黑字写着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可现实中却没有几家企业能够做到。导致派遣员工不光基本薪资比正式员工低,奖金、补贴等福利,甚至是社保公积金缴存的基数等都要低很多。 那么同时呢,也失去了晋升的通道,让派遣者啊彻底沦为了二等员工,饱受歧视。试问这样的制度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记得点赞关注哦!

干最脏的活,拿最少的钱,社保最低的福利全没有,明明干一样的活,工资还被中间商抽走一大半。政协委员提案直接废除劳务派遣,多少保安保洁流水线, 基层岗一干就是五年,十年永远是临时工,正式工五险一金,年终奖,派件工啥都没有,这叫什么?灵活用工?这就是赤裸裸的压榨!作为律师,我告诉你,法律规定,第一,劳务派遣只能是 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还在用,你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第二,派遣用工比例绝对不能超过百分之十。第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写实,同工必须同酬同福利同社保。而现实呢?企业把劳务派遣当主力用工,把成本压到最低,把风险推 干干净净。什么临时工外包、小时工、假外包,真派遣一律按事实劳动关系算,少交社保,扣扣工资,抽成吸血,全是违法。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要么彻底废除,要么重言卡死。真正的短期用工可以保留,但长期岗位必须转正, 决不允许劳务派遣成为剥削劳动者的工具。你是劳务派遣工吗?你是否也被同工不同酬,社保最低工资抽成?评论区告诉我!

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红接受采访时直言,劳务派遣制度已经背离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周世宏表示,这一制度甚至成了用工单位和派遣企业克扣、剥削劳动者收入的工具。更恶劣的是,有的企业通过逆向派遣,强迫员工转换身份,以此来规避直接的劳动用工责任。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同工同酬的原则,让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受损。对此,周世宏建议,废纸劳务派遣制度,让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如果真有临时用工需求,可以通过劳务外包来解决。对此,您怎么看呢?

今年两会上一个非常火的议题就是取消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制度制出制定的初衷啊,实际上是为了企业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用工方面找一个出口, 那么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来解决企业的一些实际问题。呃,在实践过程中呢,慢慢实际上是有些走偏的,很多企业为了考虑找呃,降低成本,规避责任,把锅甩给了劳务派遣机构。 嗯,这样做呢,实际上不是国家所鼓励的一个方向啊,违定违背了他制定这个政策的一个初衷,那么这次两会所以提出来了这样的一个一个一个一个取消的建议啊。 嗯,可以从这个这些年出台的各种政策,包括去年的一些司法解释啊等等,你可以看到国家对这一块的要求呢,是鼓励员工啊,鼓励公司直接雇佣员工,直接签合同,直接担责任的。 那么派遣如果是超出了规定的百分之十的比例,或者说您这个同工不同不同酬,呃,实际上会有可能面临着每个人头五千到一万块钱的罚款的。嗯,这个罚的也是蛮重的。所以呢,这个各位老板,这个后续来看啊, 直接用工啊,可能是慢慢慢慢要成为一个主流的趋势,如果在这个和直接用工工层面,您有一些啊不了解,不会啊,怎么去把它这个合规同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成本没有大幅度的上升。那么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啊,我们一起来探讨。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红受访时表示,劳务派遣制度已成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赚取利润、减少用工成本、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和工具。周世红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个人发展,减少劳动纠纷。

建议废除劳务派遣的各方反应,广大劳务派遣工看到新闻,你指什么意思?作为原提议,还是要有人单位直接害员工,签合同关系就该这样才好。现在的劳务派遣早已被离临时辅助,替代性的实质一点都没错,还承担了单位大部分的工作强度,一言难尽呐。最后,若有纠纷,一句话,你派遣让找三方公司,你能把我怎么样? 明显不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却成为大多公司的用工方式,这不合理。因此,他建议大家一视同仁,提高薪资。这这太 太好了!若缺需临时性用工,可通过劳务外包方式解决。这倒是个好主意啊,就怕到时候都转成外包了,工资还那么少,真是气死我了,一年一千换三方公司辞退都得不到补偿,你看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

打工人的噩梦,干一样的活,拿不到一样的工钱,为什么?因为你签的是劳务派遣,跟第三方签合同,你就是单位里面的外人。 这两天全国这些委员体谅废除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制度原本是来解决临时用工,现在却成了企业规避责任的法宝。社保交的最低 福利没有你的份,工龄重新算晋升通道直接堵死,说辞掉就辞掉,他们说这个叫做灵活用工,我看这叫灵活坑人,劳动者完完全全吃了亏。转发转发支持这位员,让取消老欧派件的呼声再大一点!同工同酬不该只是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