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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这什么玩意?咦?哈哈哈哈。靠,这什么玩意?咦?哈哈哈哈。靠,这什么玩意?咦?

光棍意外收养孤女,倾尽心血将他抚养成人,本想为他寻一户好人家安稳度日,谁知养女谁也看不上,更是放出狠话,此生非养父不嫁!二人本无血缘羁绊,理论上可以结合,却受法律与世俗轮流约束,养女的执着也让养父左右为难。 男主年少因火灾受伤,家境贫寒,三十岁依旧孤身一人,过年后准备外出打工时,偶遇年幼女孩在路边捡石残食,心生怜悸组。 女孩父亲坦言家境无力抚养,托付他临时照看,此后便一去不返,男子只好薅心收留女孩,为他取名悉心照料十六年,省吃俭用把最好的都留给养女,从不让她受累。 女孩长大成年后,养父四处为她张罗婚事,没想到养女直言非养父不嫁。此事传开后流言四起,村民非议不断,传言他刻意养童养习,让养父承受巨大舆论,养女却坦言早已心生爱慕, 不具世俗眼光。养父以为只是青春期懵懂,谁知女孩心意坚决,甚至以自残相逼,无奈之下,养父只能悉心为他包扎。 养女向记者吐露心声,自己自幼遭生父抛弃,长大后因腿部旧伤相亲屡屡碰壁,唯有养父始终不离不弃,真心包容,早已认定对方是一生依靠,甘愿陪她吃苦度日。养父心中有所动容,却顾虑自身户口、婚姻状态、收养关系,以及不想拖累对方。 经记者走访核实,养父过往婚姻未领证户口已婚状态可更正,只需办理户口分户解除收养关系,两人便可合法登记。 进医院检查女孩腿部病证为先天血管畸形,不影响身体健康,种种阻碍技术破除,养父放下世俗包袱,应允成婚。如今二人顺利领证,二十五岁年龄差的特殊情缘,虽是打破常规的双向奔赴,既不违法也不失伦理,只值得世人祝福与理解。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聊聊!

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小孤儿,到底应该被谁收养?这个问题这两天已经吵遍了整个互联网, 接下来呢,我将为大家查找最权威的资料。伴随着我作为一个专业社工对这道题的理解,我为大家做出我的解析,同学们,咱们一起探讨。为了方便你想象这个画面啊,我给你画了一张图,这个蓝色的小孩就是小明,有一个双胞胎的母亲啊,还有一个女女白领 青年企业家和单亲的爸爸,他们都想收养这个孩子,那咱们到底把这个孩子交给谁最合适呢? 那么我知道很多同学都在去研究啊,就说啊,我要去考虑啊,这个家里面都有好几个孩子了啊,我要考虑企业家一定是更有钱的 啊,这个什么呢?双胞胎和养一个孩子已经很辛苦了,大家这些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你没有抓住本题的核心考点, 考点是在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收养人条件。 如果说您不讨论这个问题,只讨论在你生活中的经验的话,同学,那么不好意思,你恐怕找不到这道题的正确答案。那首先我们来看依据, 接下来我讲的每一个点,来自于婚姻家庭边及其权威解读,解读人也不是往往之辈,这个解读人呢,就是当年参与过编转民法典的专家,由他本人出的书来给我们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定。那接下来我们来逐一去解析这道题里面的每一个条件。 首先作为收养人条件的一般规定是这么规定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注意,同学们是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没有孩子或者只有一个孩子 啊,那么按照这个条件,有些人率先把双胞胎妈妈排除了,至于你这样的排除是否正确,稍后会给你解读。 第二、第三、第四本题没有涉及,就是说,呃,作为收养人呢,你应该有收养的能力,你不应该有不利于收养的疾病,不应该有不利于收养的违法犯罪记录。那么第五条是一个硬性标准,年满三十周岁。所以同学们自己看这道题,哪一个人率先一定被排除了?铁定被排除了,是谁? 看到没有?铁定被排除了,是谁呢?是这个男性的企业家李某,不管他有多少钱啊,不管他有多少钱,他的年龄没到三十周岁,根据民法典的收养条件规定,他不合理,他不可以 讲清楚第一个选项啊。好了,那么接下来有很多人支持让一个单身的女白领蒋某五十岁去收养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啊。好了,那么接下来有很多人支持让一个单身的女白领五十岁的小男孩,这个合理不合理呢?来,那我们来看民法典继续有规定, 根据一千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无配偶的人,哎,就是这种单身女白领,他没有配偶,收养异性子女小男孩,要求他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让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计算题,五十 和十二差多少?把答案数字打在公屏上,差三十八。同志们,你们说行不行? 行还是不行?肯定不行啊,人家要求要求四十周岁以上,他才三十八,所以这个数没到就不够 ok 啊,那么这两个人已经排除了,那到底是要给 a 还是要给 d, 他的依据。在这里 我们很多人都在去想这个问题,大家的想法呢,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考虑到这个家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这个家只有一个孩子啊,按照把一个孩子塞到这个家里面,这样的话,这个家有俩孩子,这个家有俩孩子,看起来很合理,是这样吗?但是事实上你们来看, 一千一百条规定,没有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有子女的却只能收养一名,那按照这一条,那应该是 他可以的,对不对啊?收养一名才是两个,但是你往下看啊,这个小孩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是一个孤儿, 根据孤儿、残疾未成年人和福利机构收养的,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人,我们有一个特殊的规定是可以不售全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就是说他不受前面的限制,什么意思呢?收养孤儿的时候可以不考虑他有几个孩子。那么大家可能不理解,来,我们把当时啊这个编转这条法条的专家的解释放在这里给你看一看, 不受本法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翻译过来就是,也就是说如果收养人意图收养的是孤儿, 那么即使收养人自己已有子女或者子女数量超过一名,依然可以进行有效的收养行为。那么按照这一条及对这一条的解释, a 向的高妈妈和 d 向的这个单亲爸爸,他们两个都符合,听明白了吗?都符合, 到此为止,没有任何争议。那么接下来就要去讨论,我们把一个孩子放到谁家去收养更加符合条件呢?这个时候看他能否带来家庭养护和教育。 那么我们一般来讲呢,对于家庭来说,原生家庭是最好的,其次呢,我们要找一个父母双全的家庭。所以你看这道题只说这个妈妈是双胞胎的妈妈,但并不意味着双胞胎没有爸爸, 所以 a 选项的家庭应该是父母双全的家庭,但是 d 选项育有一子的单亲爸爸,这个已经明确的说了,他们家只有他一个家长,也就是说这个家无母亲, 所以在我们为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来讲,我们还是希望他进入一个父母双全之家庭,所以我们认为应当选择 a 问题讲解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他们都想收养这个孩子,那咱们到底把这个孩子交给谁最合适呢? 那么我知道很多同学都在去研究啊,就说啊,我要去,呃,考虑啊,这个家里面都有好几个孩子了啊,我要考虑企业家一定是更有钱的 啊,这个什么呢?双胞胎和养一个孩子已经很辛苦了,大家这些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你没有抓住本题的核心考点, 考点是在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收养人条件。 如果说您不讨论这个问题,只讨论在你生活中的经验的话,同学,那么不好意思,你恐怕找不到这道题的正确答案。那首先我们来看依据, 接下来我讲的每一个点,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边及其权威解读,解读人也不是往往之辈,这个解读人呢,就是当年 参与过编转民法典的专家,由他本人出的书来给我们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定,那接下来我们来逐一去解析这道题里面的每一个条件。 首先,作为收养人条件的一般规定是这么规定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注意,同学们是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没有孩子或者只有一个孩子 啊。那么按照这个条件,有些人率先把双胞胎妈妈排除了,至于你这样的排除是否正确,稍后会给你解读。 第二、第三、第四,本题没有涉及,就是说,呃,作为收养人呢,你应该有收养的能力,你不应该有不利于收养的疾病,不应该有不利于收养的违法犯罪记录。那么第五条是一个硬性标准, 年满三十周岁。所以同学们自己看这道题,哪一个人率先一定被排除了?铁定被排除了,是谁 看到没有?铁定被排除了,是谁呢?是这个男性的企业家李某,不管他有多少钱啊,不管他有多少钱,他的年龄没到三十周岁,根据民法典的收养条件规定,他不和,他不可以 讲清楚第一个选项啊。好了,那么接下来有很多人支持让一个单身的女白领蒋某五十岁去收养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这个合理不合理呢?来,那我们来看民法典继续有规定, 根据一千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无配偶的人,哎,就是这种单身女白领,他没有配偶,收养异性子女,小男孩要求他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那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计算题, 五十和十二差多少?把答案数字打在公屏上,差三十八,同志们,你们说行不行? 行还是不行?肯定不行啊,人家要求要求四十周岁以上,他才三十八,所以这个数没到就不够 ok 啊。那么这两个人已经排除了,那么接下来呢,就来探讨下一个问题,那到底是要给 a 还是要给 d? 他的依据在这里, 我们很多人啊,都在去想这个问题,大家的想法呢,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考虑到这个家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这个家只有一个孩子啊,按照把一个家有俩孩子,这个家有俩孩子,看起来很合理,是这样吗?但是事实上,你们来看, 一千一百条规定,没有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有子女的却只能收养一名,那按照这一条,那应该是 他可以的,对不对啊?收养一名才是两个,但是你往下看啊,这个小孩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是一个孤儿, 根据孤儿、残疾、未成年人和福利机构收养的,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人。我们有一个特殊的规定,是可以不售钱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就是说他不受前面的限制,什么意思呢?收养孤儿的时候,可以不考虑他有几个孩子。那么大家可能不理解,来,我们把当时啊这个编转这条法条的专家的解释放在这里给你看一看, 不受本法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翻译过来就是,也就是说,如果收养人意图收养的是孤儿, 那么即使收养人自己已有子女或者子女数量超过一名,依然可以进行有效的收养行为。 那么按照这一条及对这一条的解释, a 向的高妈妈和 d 向的这个单亲爸爸,他们两个都符合,听明白了吗?都符合, 到此为止,没有任何争议。那么接下来就要去讨论,我们把一个孩子放到谁家去收养更加符合条件呢?这个时候看他能否带来家庭养护和教育。 那么我们一般来讲啊,对于家庭来说,原生家庭是最好的,其次呢,我们要找一个父母双全的家庭。所以你看这道题,只说这个妈妈是双胞胎的妈妈,但并不意味着双胞胎没有爸爸, 所以 a 选项的家庭应该是父母双全的家庭。但是 d 选项育有一子的单亲爸爸,这个已经明确的说了,他们家只有他一个家长,也就是说这个家无母亲, 所以在我们为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来讲,我们还是希望他进入一个父母双全职家庭,所以我们认为应当选择 a。 本题讲解完毕。

这几天啊,有票友找我咨询有关这个收养的问题,那今天呢,正好北京下雨了,在办公室没事啊,今天我就有关这个北京收养子女落户这方面的政策要求,我和大家呢做一下分享。 我们呢首先这两部分来说啊,一部分来说这个被收养人的条件,另一部分说到这个收养人的条件,如果说在可以进行弯道超车的地方呢,我给大家做一下提示, 从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开始啊,北京市呢就取消了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落户的这个限制。那好了,既然政策有了,那呢那样呢,就按照政策执行就行了。 那我们接下来看这个有关这个收养的相关的政策要求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有效期日期为二零二零年的,生效日期为二零二一年的一月一日。 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个民法典对于收养的具体的这个细则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啊,首先呢,只要是未成年人都可以被收养。第二来说呢,父母已经去世的孤儿。第三个来说呢,亲生父母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未成年人 啊。第四个来说就是亲生父母如有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句话的后半句啊,就是你可以进行弯道超车的地方。 第五个来说呢,就是被收养人年龄啊,这个标准的上调啊,原来是要求十四周岁以下,改为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面我们说的是被收养方面的具体的这个条件要求,接下来我们再看看有关收养方的要求,第一来说呢,就是没有子女,第二来说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第三个呢,就是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啊,这里主要指的是精神疾病和这个传染病。 第四来说呢,要年满三十周岁啊,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啊,比如说你像有过虐待呀,遗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人,这个呢是不能收养子女。 另外呢,是在没有子女这一条件上呢,民法典修改成了由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啊,改为这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呢,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简单来说呢,就说民法典实施以后啊,收养人的亲生子女和收养子女加起来呢,总数为最多为两人。 所以说呢,通往北京落户的这个道路啊,是条条大道通罗马,就看呢你用不用心重视不重视了得。今天呢,我们就聊到这里,我是经济课代表,关注我,为你讲述更多有关知识,北京故事,期待有你,谢谢!

我是女儿,今年三十六岁,她是我的母亲,今年七十三岁,我们为啥相差那么大?因为我是抱养的孩子, 小时候母亲就毫不避讳的告诉我,呃,我是抱养来的孩子,而且我是经过二手转让的,我是先被另一户人家抱养的,听说是养了几天,感觉这孩子不太好养,就又不要了, 然后才被我现在的父母收养过来。九零年代,那个时候家里特别穷,但是我的父母没有放弃我,总是把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东西都给 我。在那个认为养女儿不能防老的时代,是他们不管世俗的眼光,依然用心培养我,供我读书,从不要求我为他们做任何回报。 我的父亲因病走了有十多年了,母亲一个人在安徽老家生活,很早之前我就想把他接到身边照顾,但是他都不愿意。一是呢,在老家生活比在城里待着要舒适自在一些。其实啊,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想给我们增加麻烦, 这次又是因为他身体不好,每天都要吃好几种药,我就把他接到上海来照顾了,这没待几天又要想回去了。 我跟你说啊,你就别想着回去了啊,你养我小,现在就轮到我养你老了知道吗?你就踏踏实实在这待着,听到没?

养子女遗产继承真相,一岁被收养,成年赡养,亲生父母,到底能不能分遗产? 很多人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赡养父母,最后居然一分遗产都拿不到。今天给大家讲一个特别扎心,真实又颠覆认知的真人故事。 有个小伙,一岁的时候就被养父母收养,从小跟着养父母长大,和亲生父母几十年几乎没有往来。等他成年事业稳定之后,看着年老体弱无人照料的亲生父母,心里实在不忍,于是主动把生父母接到家里,日复一日悉心照料,端茶倒水,养老送终,尽了所有孝心。 所有人都觉得这小伙太善良了,大家默认,等他亲生父母百年之后,家里的房产存款肯定有他的一份,毕竟他尽了全部赡养义务,于情于理都该分得遗产。可结果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先后离世后,小伙本以为自己能顺利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最后却被告知他根本没有法定继承权。 这里给大家讲一个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懂的法律常识,一旦合法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会直接彻底断绝。哪怕你后期再怎么孝顺,再怎么悉心养老,在法律层面,你都不算亲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特别不公平? 真心付出赡养,最后却落得无权继承的结果,换谁都接受不了。但法律永远有情理可言。虽然小伙没有法定继承权,不能按照继承规则分财产,可因为他实实在在付出了全部心血,赡养了无依无靠的生父母,法院最终判决,小伙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这就是法律的温度,不会让善良的人白白付出。 很多人搞不懂收养继承的相关法律,一不小心就吃大亏,平时遇到法律问题随时问我。其实法考里很多看似绕人的考点,都是来自咱们的真实生活,读懂案例就等于吃透考点,每天二十个案例视频,带你轻松过法考!

大家好,这里是朱律师解读民法典。民法典第幺幺零二条的规定是这样的,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因为收养关系是形成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待际关系,而不是同辈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呢,如果单身者收养异性,年龄相差又不大,就容易在伦理道德方面产生一些不良影响。所以呢,法律做出了这样的限制。 原来收养法规定的是单身的男性收养女性的要有四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差,而民法典呢,规定单身者只要是收养异性都要有这样的年龄差,就弥补了一个漏洞。但是我们进一步在想,单身者如果 收养同性,是不是也可能有这样的不利影响呢?所以我觉得这一条可能将来还要做进一步的修正。 好的,明天我将继续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感谢收看,我是朱文磊律师。

黑龙江十九岁护士收养十岁男孩,将他视做亲弟弟,十二年来始终没有结婚,直到男孩的父亲找来,男孩拉着父亲的手,脱口而出报恩的话令父亲吃惊不已,爸, 你娶了姐姐吧,这样以后我们一家人能愉快快乐的生活了。一九八九年,十岁的男孩姜玉志被父亲抛弃在了医院病房,信得心善的黑龙江女护士李金丽收养,此后两个人相依为命生活在一起,一晃就是十二年。虽然说姜玉志是被抛弃的,但是在这十二年间 从未放弃过寻找自己的父亲,他始终不相信当初那么疼爱自己的父亲会对自己不管不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十二年后,江玉志的父亲江延波终于露面,此时的江延波已不是十二年前的颓废模样,而是身着西装,手戴名表,夹着公文包的大老板。 原来当初江延波不小心打了人,以为把人打死了,为了不拖累儿子,就连夜跑到了外地。多年经营以后, 无意中得知当初打的那个人呢,并没有死,于是心中再次燃起与儿子相见的念头,父子两人相逢时,都忍不住抱头痛哭起来。 随后江玉志对父亲讲述了这十二年间被李经理收养的事,江延波听完以后,心中对李经理十分的感激,当即表示要给他一笔钱,以报答他养育儿子多年的恩情。 可是当他跟儿子说起这个想法时,姜玉志却并不认同。姜玉志说,爸,如果你真想报答姐姐,那你就娶了她吧,这样以后我们一家人也可以生活在一起了。江延波听到儿子这番话,惊讶不已,当即拒绝了, 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四十四岁,而李经理才三十出头,正是大好年华,让年纪轻轻的李经理养孩子养了十二年,他已经很愧疚,怎么还能再占对方的便宜呢? 姜玉志听到父亲的拒绝后有些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心中的想法。其实如果父亲没有出现,姜玉志曾计划过自己娶李经理。当初李经理作为一个十九岁冰清玉洁的女孩,毅然决定收养十岁的姜玉志时,遭遇了不少白眼。而且因为收养他,李经理的男友一名医生 也背叛了他们早已谈婚论嫁的感情。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李经理又被查出了宫颈癌。 那段时间她郁郁寡欢,尤其是面对可能需要切除子宫的手术方案时,甚至想要以此了结生命。就在她对未来无望时,将预知萌发了一个念头, 以后如果姐姐嫁不出去,那就自己娶了姐姐,照顾她下半辈子。江延波一开始认为报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是非得成为法定关系的家人, 更不能在没有感情基础的前提下贸然成为夫妻。但是随着接触越来越多,姜堰波渐渐被李经理的善良纯真所吸引,而李经理呢,也被姜堰波的成熟稳重所打动,最终二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姜育志与李经理没有血缘关系,却被李经理收养长达十二年。姐姐如母, 江燕波在事业风光之际找回妻子,不顾对方此后无法再生育的疾病缺陷,娶了恩人,一家三口彼此为对方考虑,他们的故事让人震撼的同时也让人心底暖暖的,正是应了那句,人间自有真情在。

想要收养一个孩子,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怎么做才合法?首先,被收养人必须是三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一类,丧失父母的孤儿。第二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第三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那么送养人主要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那么收养人需要同时符合五个条件,第一,年龄三十周岁。第二,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能力。第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第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第五,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但是无配偶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必须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收养呢,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收养关系自民政部门登记之日起正式成立。

黑龙江一位十九岁的护士收养了十岁的男孩子,将他视作亲弟弟,十二年来始终没有结婚,直到男孩的父亲找来,男孩呢,拉着父亲的手,脱口而出报恩的话令父亲吃惊不已,他说,爸爸,你娶了姐姐吧,这样以后我们一家人就能一起快乐的生活了。 一九八九年,十岁的男孩江玉志被父亲抛弃在了医院的病房,幸得心善的黑龙江女护士李晶丽收养了,此后两个人相依为命生活在一起,一晃就是十二年。 虽然说江玉志是被抛弃的,但是这十二年间,他从未放弃过寻找自己的父亲。他始终不相信啊,当初那么疼爱自己的父亲,怎么会对自己不管不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十二年后,江玉志的父亲江艳波呢, 已经不是十二年前的颓废模样了,而是身着西装,手戴名表,夹着公文包的大老板。原来啊,当初江一波不小心打了人,以为是把人打死了,他为了不拖累儿子,就连夜跑到了外地。多年经营以后,他无意当中得知,当初打的那个人呢,并没有死, 于是心中再次燃起了与儿子相见的念头,父子两人相逢的时候,都忍不住抱头痛哭啊。随后,姜育志对父亲讲述了这十二年间被李经理收养的事,姜一博听完之后,心中对李经理十分的感激啊,当场表示要给他一笔钱, 以报答他养育自己儿子多年的恩情。可是当他跟儿子说起这个想法的时候呢,姜育志却并不认同。姜育志说,爸,如果你真想报答姐姐, 那你就娶了她吧,这样以后我们一家人也可以生活在一起。姜一波听到儿子这番话啊,惊讶不已,当即呢就拒绝了,因为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四十四岁了,而李经理才三十出头,正是大好年华。 年纪轻轻的李经理养孩子养了十二年,他已经很愧疚了,怎么还能再占对方的便宜呢?姜玉志听到父亲的拒绝之后呢,有些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心中的想法。其实如果父亲没有出现,姜玉志呢曾计划过自己娶 李经理。当初李经理作为一个十九岁冰肌玉洁的女孩,毅然决定收养十岁的姜育志的时候呢,是遭遇了不少的白眼,而且呢,就是因为收养他,李经理的男友 一名医生也背叛了他,他们早已谈婚论嫁的感情。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不久啊,李经理又被查出了宫颈癌,那段时间他郁郁寡欢,尤其是面对可能需要切除子宫的手术方案时,他甚至想要以此了结生命。 就在他对未来无望的时候,姜玉芝萌发了一个念头,以后如果姐姐嫁不出去,那自己就娶了姐姐,照顾她下半辈子。姜一博一开始认为报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是非得成为法定关系的家人,更不能在没有感情基础的前提下贸然成为夫妻。 但是随着接触越来越多,江建波渐渐的被李靖利的善良纯真所吸引了,而李靖利呢,也被江建波的成熟稳重所打动,最终二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江玉志与李靖利没有血缘关系,却被李靖利收养长达十二年, 姐姐如母,姜堰波在事业风光之际找回妻子,不顾对方此后无法再生育的疾病缺陷,娶了恩人,一家三口彼此成为对方的依靠,他们也是为对方考虑的更多。他们的故事让人震撼的同时啊,也让人心底暖暖的,正是应了那句,人间自有真情在。

我六岁之前过得挺幸福的,六岁之后爸妈就感情出了问题, 就吵架,天天吵架,我爸就喝酒,天天酗酒,然后耍酒疯,他不打我,打我妈。在我高二的时候,我妈妈就去世了,她是癌症, 我妈妈一天医院都没住过,没有钱,穷,他只会借家里附近的诊所去打针,就很不舒服的时候,那个时候可能再去大医院查就已经是癌症晚期了。嗯嗯,我妈妈去世的时候,她瘦的皮包骨,体重可能只有五六十斤, 就过了一年。我爸爸是在高三的时候,我高三的时候去世的,那天是早上接到了一个邻居的电话,啊,说你家里出事了,回家一看,我们家的那个平房变成了一片废墟,废墟里躺着我爸爸烧焦的尸体, 我的主心骨没有了。我之后需要我自己照顾我自己了,我尝试去打工,在浴室当服务员,我干了一天一夜,被我呃一个姨父就是是我妈妈的同学的丈夫,他们两个把我拉出来说不让我在那 干,说我不能,我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啊,这个阿姨对我很好,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每年寒暑假, 暑假二百,寒假因为过年五百就必给我,在大街上追我五百米,他都得把这个钱揣到我兜里, 他的工资才两千,高三的时候应该十六七岁,呃,我就被一个好心的奶奶呃,送去了我们七台河市儿童福利院,也就是孤儿院。 对,我当时是拒绝的,他说你会给你拿学费,会给你拿生活费,会让你在放假的时候有地住,嗯,会,会有吃的,会管你。那我未来要干什么我就不知道,但我知道学习有用,我当时从年级第九十名提升到了二十五名。 嗯,就这一年的时间,然后就考上了北理工,然后我研究生是保研,去了中国医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我前几年经常会这样幻想的。嗯, 我希望我带着我现在的认知穿越回我小的时候,我相信我一定能解决好我爸我妈的关系,我一定让能让我爸我妈过得更好,让他们活得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