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犹豫,直接拆开来卖。今天有一个粉丝问我,他现在目前正在卖一套房子, 某某小区一百二十万带一个车位,他说目前小区成交的不带车位,基本上就在一百一十万,他这个车位当时是十三万买的,他的意思是车位稍微亏点钱,一百二十万把车位带上,直接打包卖。 现在遇到一个客户,客户只出一百一十万,然后车位要不是不买,要不是车位直接送给他。他现在就很纠结,因为房子也挂了,时间很长了。我在系统上查了一下他的小区的一些情况,我就跟他说,我说你听我的,直接把车位跟房子分开来卖, 因为他们这个小区是比较偏刚需的,大家记住哦,偏刚需的小区就是你的车位绑定着卖,肯定是不好卖的, 即便是卖了,他的这个车位,价格会卖的很低,甚至有的直接就送了。大家要知道,车位在刚需小区跟改善小区,对于咱购房者,他的需求是完全不一样的, 你要是这种改善小区,比如说一百四十平以上,这种小区有车位可能会更好卖,因为这个买家他都有这样的车位需求, 那刚需小区就刚好相反啊,如果说要是你在卖房的时候啊,客户没有这个车位的需求,你就分开卖啊,这样的话能利益最大化, 卖不出去你还可以租出去吗?租出去也是一个收益吗?肯定要比送给客户要好的多,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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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区陆续出现开发商在小区粘贴公告,限定时间让小区业主购买承租车位,逾期不买不租的,则打包销售给某某业主或者第三方。 就在今天,广西钦州市某大型小区也张贴告示称,小区还有一定数量的车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小区业主有优先购买权、成租权起码后不买不租的,将把剩余的车位全部出租或者销售给某业主。 其中还明确,买车位是九到十六万元不等,一个租就要租二十年,每年的租金是五千到六千元。此教师一出,该小区的业主也炸锅了。我们先说说开发商能不能在 公告之后打包销售车位。从零七年的物权法到今年的民法典都明确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关于什么事,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不能只简单理解为不能把车位卖给小区业主之外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按照规划确定的车位与房屋套数的比例配置,将房屋卖租或送给业主才符合,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比如,小区规划的车位与房屋套数的配比为一比一,或者不到一比一的时候,某个业主已经买或租了一个车位,就 属于已经满足了该业主的需求。时间中,大多数小区的车位配比低于一比一,因此,如果将车位打包给某个业主, 显然会有很多业主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违反了法律规定。另外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规定是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受损害的业主可以主张打包销售的买卖合同无效。 当然,实践中关于开发商打包销售车位的法律效力也存在较大争议。在法律界,支持开发商做法的观点也不少, 主要是认为开发商对于产权车位有处置权,对于投资建设的人房车位有使用收益权。在开发商公告给一定合理期限业主行驶优先购买权和 成都权之后,如果仍旧不买不租的,市委业主放弃优先权,应当认为开发商保障了全体业主均等的购买和成租的权利,开发商的做法具有合理性。 本人不赞同这样的观点。不可否认,私家车日渐成为亿万家庭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工具,车位作为房屋居住辅助功能也越来越重要,其所具有的使用价值和商业价值越来越高。 从保证人民基本生活生存权利的角度,车位的重要性不亚于房屋。因此,国家在法律层面上才重点强调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且近年来,为了更好落实这一规定,全国各 省级政府也纷纷立法强调对于车位开发商不能只售不租,这不仅仅是禁止开发商明确告牌说我只售不租,而且要禁止开发商用各种变相的手段来达到只售不租的非法目的。 比如广西的物业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租金按照子区社区的市的有关规定,资金在满足本小区业主的购买和成就的需求之后,提前七天向业主公示,可以临时按月 将剩余的车位出租给小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我们划回青州某小区的做法,虽然给业主六十天 甚至更强的考虑时间,但如果你想租,租期是二十年,不是几个月或一年两年,租金每年五到六千元,每个月就是四百多到五百元,这个标准严重高于钦州市发改委、住建委于今年六月发布的 车位租金最高二百七十五元的指导价的标准。这做法明显不符合规定,其实是变相的只售不租的做法。 而且该公告中的载民的部分分区房屋交付的时间不足一年甚至未交付完毕。 此外,所谓的打包卖给某个业主,这种交易的真实性是纯疑的,即便是真实的,如果认为这样的交是合法了,那么 将来该业主很可能高价出售或者出租,甚至明确对外只售不租。 而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对于个人名下的车位做出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规定,更没有禁止个人车位只售不租。 这样一来,将来那些还有没有收房或收了房没有入住,或者虽然入住了,但是短期内没有经济能力购买车位的业主,利益无疑是受到损害的。 当然,楼盘开发完毕之后,开发商确实存在回笼资金以及脱离管理的利益需求, 但如何去平衡开发商与业主的利益,这是需要政府部门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的基 综合考虑小区车位的配比、小区交易完毕的时间、短期租赁优先权如何保障、租金的上限、打包销售的透明性及坚持性等等方面, 针对长期没有租售的车位的处置问题,出台具体的、具有操作性的、又能最大限度平衡和保障各方利益的细则规定。

单独卖车位怎么卖?有业主跟我讲,最近资金比较紧张,想把车位卖掉呢,周转一下,问我怎么卖。不废话啊,直接讲重点。卖车位呢,建议做三个事情,第一,在你的车位上方贴车牌号的地方,贴上 车位出售四个字,加你的电话号码。第二呢,在物业登记上你的车位出售的这个信息,你要指望中介把你车位出售掉,基本上是不现实的, 因为车位的购买者呢,一般是小区的业主,中介只有在卖这个小区房子的时候,客户看上了那个业主刚好又没有车位, 那个客户呢,一定要有车位他才能放心买房子,这种情况下,他才会为了促进成交去专门找车位。所以你这个车位想通过中介公司成交概率非常低,只有自己去实地销售才是正道。

小区地下车位到底归谁?别再被开发商忽悠了!很多人以为车位是开发商建的,产权就归他们,其实大错特错。 判断车位的归属,牢记两种情况就够了。能单独办不动产产权证,由开发商独立出资,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 可正常合法售卖。反之,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就属于小区公共配套,修建费早已算进购房成本。说白了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买下来的 产权,自然归全体业主共有,这是有明确政策依据的。想要查证也很简单,查开发商税务申报资料和土地增值税报告,未纳入可售面积的就是业主共有车位。如果开发商把共有车位私自售卖,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业主完全可以依法维权,要求退还全部钱款。

永翠芳华圈在杭州临平绿洲路上,开发商是杭州忻州盛和置业有限公司。周女士介绍,小区是去年年底交付的,当初买房时他花十五万买了个车位,当时我们是想买,就是离我们楼上近一点,因为我妈妈腿不方便,就是前几年出过车祸,我们有残疾证的,然后当时也是跟那个销售说, 我说这个车位,我说能不能卖,嗯,能卖的话我说卖我,然后当时他销售是这么说,说一定要购房人才能买,嗯,那我我跟我妈是一个户口本上面的呀。嗯,那我说为什么不能买呢?他说不行就是不行, 五丈负一楼进出口边上有一个无障碍车位。周女士说,最开始他想买这个车位,被销售拒绝了,最后选了五十米外的另一个车位。三月中下旬左右,然后我接到第三方的一个电话,说我是永永翠卖车位的一个那个销售, 然后他跟我讲,他说现在车位又开始卖了,打包给第三方之后呢,我发现就是我们楼上,正好对,我们楼上这下面的这个车位现在是在售的,我们不是对外发言人。 不要拍我,你没经过同意不要拍我好不好?那我我怎么去给你们留个联系方式还是怎么的?你可以留联系方式,我们公司是有专门的一方,然后我们是客服的。无障碍车位优先是面向业主本人或者其 仔细亲属为残疾人的家庭,而且他要出示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前期预售阶段的话,有业主买的是无障碍车位吗?从我们了解到,好像这个小区没有业主提供过,所以好像没有卖出,那个业主他说他证件什么都是有的,但是你们当时销售跟他说那个买不了,可以他联系我们,人比后面我们再合适,但是我们一般来说是不会的,空着的,你是对我们自己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周女士告诉记者,车位要打包给第三方出售,大部分业主事先都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然后贴了个公告贴在那个角落里面,那我们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我们去年年底刚交付的,现在的话当时入住率还不到百分之三十,我说谁知道呢?四月十一号开发商发布一个通知,小区有一百二十一个车位可 可以转让,即日起到四月二十五号,对剩余地下车位开展集中销售活动,有购买需求的业主可以联系公司,超出期限后将对外开放出售。小区车位同步是登报公司完成的,我们是已经尽到了公司的义务啊,那包括说其实有些业主知道了,他们其实也是会 在他们自己的业主群里面去同步扩散的,业主他有没有入住啊?那这个的话因为每个人情况而异,而且其实这个时间已经是非常久了,包括说这个车位也并不是到交付才开始销售的,中间有非常长的一个过程,客户如果有他有车位购买的需求,在这个期间都是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来购买车位的。





间隔两天,上海又出新政了,今天的新政力度非常大,是关于房子和车位可以分开卖的。那么在年前呢,我们成交了一套房子,是带车位的, 当时客户只要房子不要车位,要知道在年前的时候,找一个客户还是不容易的,房东呢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物业去打听,又要找业委会,如果要单独卖掉,我们要经过这两个部门的盖章, 那么很多小区的业务会其实是没有办法给你盖章的,最终只能在最短平快的时间找到了一个买车位的客户,把车位给过掉了,最终我们房子成交了。牛逼! 经常有这样的案例,其实很多车位是没有办法那么快卖掉的,所以这次的新政,房子和车位可以拆开卖,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政策。接下来如果你的房子有车位,买的人不要,你就可以现在打开你的随身办,搜索我的不动产, 在最下面一排有一个车位拆分,点进去之后,输入你的产证编号,按照步骤完成流程, 大概几个工作日之后,会半截直接去到你所在地的交易中心,打印新的房产证即可。有两本产证,一本是房子的产证,一本是车位的产证。以上是我们最新的政策消息,关注我魏小姐,带你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拜拜!

车位到底值不值得买啊?我旗下有个公司啊,就是专门做车位包销的。什么是车位包销?就是把你们小区卖不出去的车位,我一次性打包过来,然后加点钱再卖给业主。 那这个车位不能直接卖给业主吗?哎呀,卖车位分几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就是卖房子的时候卖车位,这个时候车位价格是最高的,他为了速成成交,要不就是送你车位,要不是捆绑车位。 第二步交房的时候卖车位。这个时候啊,交房是开发商也是如临大敌啊,业主也是为了拿到房子啊,想方设法的给开发商去做这种各种的交涉。 哎呀,这个时候卖车位啊,是一个好阶段,但是双方啊,都是针尖对卖毛,都是敌对势力了,怎么可能在心平气和去买车位呢。实际上业主是有需求的,有些业主没问题的,拿到房子以后,在镜头上特别想买个车位,就没有团队来给他为客服务,就错过了很多买车位的时机。第三步交房一年多 多了,这个时候入住率还没上来,开发商开始缺钱了,哎,打个折吧,九五折或者九九折,哎,就把这个车位就推向了业主。业主呢,刚买完房子,手里没什么钱,而且又装修完房子,就更穷了,而且又不想贷款。哎呀,等等吧,反正现在我暂时还没过来住,过两年再买没问题就又放下了,这个时候车位就不好卖。 第四步呢,交房两年多了,这个守住住率已经上来了,业主们手里也有有点小积蓄了,而且开发商更缺钱,打个九折吧, 九折肯定有人要吧。哎,慢慢慢业主就开始过来自己找过来买车位了,可是自己找过来买车位,只有一两个在那办手续的,那大多数业主啊,都找不着那个地方,甚至不知道上哪去买,没人联系他们。 而且都很忙的吧,又送孩子接孩子,又工作又出差的,就把这个事很多又撂下了。就是,也是错过了很多成交信号。第五步交房五年多 多了,这个时候开发商也知道该买的业主啊,大多数都买过了,剩下的都不买的,要不然是真的是没需求,要不然就真的是穷。还有是真的找不着地方的,那不降价已经没有机会点了,这会不敢降价呀,就怕以前买过车位,这些业主再回过来找后账呀。所以就在那里又当什么又立什么。 那到了第六步,就需要我们这个第三方进场了,我们以打五折的价格把这个车位一次性卖到手,然后啊,再加点差价再卖给业主。 人家开发商这么说的,哎,我们这个车位抵账给第三方了,第三方再卖和我没关系了。那我们就顶着第三方的名义啊,给他转点小钱。 现在知道值不值得买车位,什么时间段买车位更合适了吧。一般包销在卖的时候吧,都会是比开发商那个打五折的价格稍微再加个一两折。哎,就这么个价格卖。持续关注更多黑幕,买房有风险,看过大棚再下手!

我在吴江从事房产行业十八年啊,前几天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子的事情,我在前一个阶段呢,售卖了一套如风华庭的房子,当时我们已经签订了双方的一个定金合同,当时的由于 有一些资料没有齐全,所以我们没有签三方合同,最近呢资料已经齐全了,一起约了我们的房东和客户签订三方合同。签约的当天呢,我就跟房东说,你把签约所有资料都拍给我,到时候我可以把合同先给你做起来,等到你来的时候呢,只需要跟你讲解,这样子可以节省你的时间。 房东呢就跟我说,不行,我不能拍,我要现场来直接说。房东家呢是父母家孩子一起来了,来了之后呢, 故意刁难了很多的问题,但是那些都是不成立的,但是最终呢,他说除了他真正的目的,他说我的房子名下有一个车位,这个车位我已经出租给其他人了,如果你想租,你就得加钱给我,要不然我是不会给你的。 这个问题是不是听着蛮合理的,但是实际不是合理的啊,因为为什么呢?关于 我们国家民法典的一个规定啊,它是在民法典的两百七十五条和两百七十六条,它明确规定车位优先购买的是业主 跟着房子走,房转车位也要跟着转移的。然后其次的话就是我们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我们吴江区车位管理办法呢,明确有规定,安置房、拆迁房每户只能有一个车位,也必须配一个车位,不能拆分,不能单独扣价。而且你可以去如风华庭里面去看一下 如风华庭的地下室车位呢,上面都标有了人房两个字,那人房车位呢?他只有使用权,没有任何的买卖权,比如说你这个房子已经 租掉,或者是卖给有新的业主了,如果你对这套房子上的设施,比如说车位,你要进行出租或者是买卖,你是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就是买卖的那个人,呃,就是告诉他,问他要不要先租,或者是先优先购买。 但是这个情况呢,这个房东自始至终就没有跟我们沟通,来签合同的时候就告诉我们直接就卖掉了。房东家采取的方式是特别让人不能接受的,我们现在都是法治社会,又是拍桌子又是骂人,又是指指点点,最终的时候呢, 我以实际的法律情况,各种的情况告诉了房东的儿子,他把这个情况跟他父母沟通了, 我的客户进行起诉的话,他是包输的。最终呢房东是签下了,就是同意这个车位的租赁权有房转移,转移给我的新业主啊,那这个事情也就圆满的解决了, 不知道你在整个从业过程中有没有遇到其他的什么问题呢?或者是粉丝有遇到什么就是解决不了的问题,欢迎你在评论区跟我一起讨论一下。

我手上这一本啊,不是房子的产权证,是车位的产权证,封面一样啊,内容不同。车位啊分两种,一种呢是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另外一种呢是有产权,那自然而然呢就有使用权了, 有产权的车位呢,是需要交维修基金,契税和印花税的。维修基金呢,和房子一样啊,在河源呢是四十五块钱一平方,契税呢就是三个点,印花税呢就是很少的啊,一般是十多块钱,几十块钱。那有车位证的车位呢,在卖的时候呢,才需要去房管局过户, 这个车位呢是卖房连房子打包一起卖给买房的。我看了原发票啊,原业主当初买这个车位的价格是六万块钱,那加上维修基金 一千三百一十一块,还有契税一千六百五十块,印花税十五块,这里呢用了将近三千块钱,所以呢这个车位他当初一共是用了六万三千块钱,这一次过户给买房呢,买房只交了一个一千零五十的契税, 维修基金呢,买房这一次是不需要再交的了。说下现在河源车位的价格大概是多少,按现在大多数的楼盘呢,车位大概是三万到五万块钱一个,那个别楼盘呢是有促销说买房送车位的, 送的车位呢,一般呢是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那不过我觉得也挺好的,反正呢车位啊就是给你用的。 还有一个就是呢赠送车位券的,比如这个车位啊,三万或者五万一个,送了你一张一两万的车位券, 那要是你有需要买车位的情况下呢,就减掉这个车位券的金额。当然了,你不买车位的情况下呢,它的用处是不大的,但是你可以赠送或者卖给其他人,当然仅限于同小区的人,因为呢,别的小区买这里的车位他也没有用啊, 以前呢,高峰期的时候呢,河源好的小区啊,车位基本上啊,都要去到八万十万一个,比如以前的雅居乐啊,碧桂园啊,车位很多都是去到了这个价格的, 包括我住的尖鸡啊,之前车位呢,也是接近八万一个。那我自己呢,是没有买车位的,我是私下跟同小区的业主租的,和物业租的话呢,大概是两百四十块钱一个月。那我私下跟同小区的业主租呢, 一百多块钱,一般呢是一百五到一百八之间。那具体呢,就是看其他业主的意愿,也有更便宜的啊, 自己有车位呢,是不是就不用交其他的费用了啊?不是的啊,不管是有产权证的车位,还是没有产权证的车位,每个月呢,都需要交大概五十块钱的管理费。但是呢,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是跟业主或者物业租车位的情况呢,我们是不需要另外交管理费的, 至于要不要买车位,是根据自己的经济和需求来决定啊,对于车位价格不高,两三万一个的话,常年在河源每天都要停车的业主来说呢,自己有个车位啊,当然是好的,那实在不想买车位的话,租一个我觉得也是很划算的。

你想过卖自己家房子的时候,因为车位而犯难吗?该和房子捆在一块卖呢?还是回头单独再说呢? 经历过你就会知道,这事由不得你,毕竟本身二手房就不太好卖,你再绑个车位,总价变得更高了。而且很多人对车位是没有需求的,所以购房时我们到底该不该同时买个车位,又该看中哪些方面的问题?车位本身是一个有点败家的东东, 不差钱咱就上啊,提高幸福感呢。条件紧张就到边多溜两圈,找地条,被贴多了,回头租一个也不吃亏。 你说这些我都能想明白。车位这东西的保值和流通也是有据可依的,一个硬指标就是住宅户数和车位的配比。车位配比越低,说明这个小区停车难度就会越大,以后 车位也会比较好租,好出手。反之,车位配比过高,尤其是有些房子还便宜,密度还挺低的,小区底下大把的控制车位,连租都租不出去,这种啊,就不是很建议去买了。所以车位是个锦上添花的玩意,日子本来过得就挺紧,就别乱花钱了, 车好人还懒,那就该你花这钱。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现在新能源车越来越多,车主要在车位旁安充电桩,这就建议买个车位会方便些。 除此之外,对大部分人来说呀,车位不是一个必需品,而且等到你卖房的时候,他还挺舍手的,很多看房的人他不要车位,因为车位耽误了房子,那不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吗, 对吧?一般情况下,卖自己的房子的时候,不建议把车位硬捆在一起,随缘就好。这车位啊,带着管理费住的,这几年让自己花了不少钱,等你卖房的时候也还是一个大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