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元存银行,结果不翼而飞,男子怒跑银行讨说法,不料银行却声称与他们无关,就算告到天涯海角,他们也不会赔一分钱,而且他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就算黑的也能说成是白的,没理也能说成有理, 你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想和我们斗,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嚣张!银行原本以为放几句狠话就能把人吓跑,哪知这次遇到了狠人,根本不和他瞎哔哔,直接一纸诉状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并当面警告银行邪不压正。感觉比较震惊嘛,怎么卡在我身上,那个钱在山东我能取掉呢?男子气愤的告诉调解员, 自己身在上海,而且银行卡从不离身,钱却在山东莫名其妙的被人从 atm 机上取走了,肯定是你们银行保管不利,让他人获取了我的信息,伪造了假卡偷的钱,如果这样都不肯赔我钱,那以后谁还敢把钱存在你们银行, 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我们现在中国也是法治社会是吧?钱没到这么点,肯定要给我一个说法,我的钱放你银行那,全力以赴把我的钱保管好。然而面对男子掷地有声的质疑, 银行却选择了放飞自我,彻底不要脸了,宣称男子的钱是凌晨一点在山东取走的,而男子却是在下午三点多才报的警,这期间完全有时间从山东回到上海, 说不定就是男子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故意在贼喊捉贼坑银行,因此他们不仅不会赔钱,还要以诈骗罪把男子抓去坐牢。看到银行如此丑陋的嘴脸,真的是太让人毁三观了,存钱的时候就把我们当上帝,出了问题的时候就把我们当做垃圾,哪里还有半点国有企业的当担,真的是太得不配位了。 面对银行如此荒谬的行为,不仅让人怀疑这其中大有猫腻,心里当时想会不会是被内部人取走呢?而且现在都是信息化时代,每个 atm 机上都有监控,只要调出来一看,就知道到底是谁把钱取走了。可是面对这么合理的要求,银行却拒绝配合,居然声称自己 atm 机太多了, 根本不知道查哪一台。由于我行一天机一具遍布全是各处,在不能明确具体操作机器的情况下,无法查询到具体信息,这赤裸裸的就是 无银三百两,一看就知道心里有鬼。作为客户,我们打印个流水都能清楚的知道钱是从哪里被取走的,你们银行却居然声称不清楚,到底是你们在装傻还是真的业务能力不行,居然能说出如此白痴的话。反正这家银行我以后是不会再去了。银行主张他说是在十二小时之内啊,这个魏女士 拿着卡到山东去盗刷,盗刷了之后又赶回上海,特地来报警,嗯,那么这这种可能性我们不是说完全不存在,嗯,但是我们民事诉讼当中啊,他这个对证据的判断, 他是一个社会科学的判断,他不是一个自然科学的判断。嗯,按照银行这样理解的话,那么现在这个从山东回上海坐飞机可能两个小时就到了,嗯,你说这两个小时之内 你要是不报案的话,那你都视为你举证不能。面对双方各自的辩论,胜负其实早已分晓。最后法官判定男子银行卡就在身边,钱却在外地被偷,银行未能保护客户的财产安全,理应援述赔偿客户所有的损失。就此事情告一段落。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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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老夫妇在两张银行卡上一共存了一百六十七万,现在一张卡剩八块八,另一张卡剩六百多块。一看养老钱没了,七十一岁的丈夫当场瘫倒在银行,突发脑梗,四个月后不治身亡。 还有一位中年妇女也在这家银行存了七十八万,现在只剩下四千五百一十九元零四分。这些不翼而飞的血汗钱,都跟三十六岁的银行女经理息息相关。可现在,女经理和丈夫先后自杀、人死暗消,储户的钱该找谁去要呢?十二月二十七号,媒体报道了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 王某山是河南商丘一家有储银行的经理,她服务热情周到,嘴甜,很多储户都很喜欢她。 从二零一七年开始,王某山暗中操纵储户账户进行转款和购买理财产品,甚至把储户的钱转到他亲朋好友的账户上,肆意挥霍,花一百八十万订购进口豪车,丈夫孟某豪至二十万买游戏装备。 蒙在鼓里的储户对此毫不知情。那王某山是怎么做到的呢?王某山专挑老年人,还有不太会使用手机、银行文化程度不太高的储户下手。 在储户开卡时,王某山特别周到,一再交代用钱时要至少提前一天预约,不用排队。这是啥呀?给自己拆东墙补西墙,腾挪储户的资金预留宝贵时间。就这样,钱在王某山多个亲友账户之间腾挪,居然六年没有露馅。那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这个细节我重点说一下。一位受害者说,王某山几乎每次都说要帮他把卡升级一下,有的时候银行卡和身份证甚至还没有交到自己的手中,就被王某山接过,直接拿到大厅自助设备上进行操作。具体做了什么,储户并不知道, 反正每次都要进行人脸识别,还要进行输入验证码和密码的操作。一些老年储户那就更好办了,他们大多选择全权交给杉杉来处理,因为杉杉嘴甜呐,服务好啊,说了密码让他来操作。杉杉还在一些储户的手机短信上做了手脚,让储户收不到。 基本就是这个套路,取得信任,拿到密码一顿操作,钱就没了。东窗事发之后,据不完全统计,有十二个账户超过一千万元存款被王某山转走。除了储户的钱,王某山还向闺蜜朋友借款上千万还不上, 最后上吊自杀,丈夫孟某烧炭自尽,现在嫌疑人死亡,警方撤销案件。受害储户能否找银行要钱呢?当然是可以的。 一般来讲,银行以员工个人行为开脱,那是得不到支持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王某山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银行未尽到管理监督义务,应先向储户赔偿,然后银行再向王某山追偿。至于能不能追偿得了,那损失就只能由银行他自己承担了。 不过,储户的钱能不能百分之百要回来呢?一点不损失要回来呢?很遗憾。未必。如果某些储户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也是要分担一部分损失的。情况不同,结果不同, 以往的案例都可以参考。但是不管怎么说,储户把钱存进了银行,是对银行的信任,不是存给银行的员工,所以银行难辞其咎。对此案,您怎么看呢?


存银行的钱被偷了,银行告诉你不负责,你该怎么办?这件事情呢?听着像一个段子,但真实发生在内蒙古的呼伦贝尔, 不值钱的情况下,你把这钱汇到别人的名下了,这不诈骗吗?他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已经引导我们把这个钱存到了银行中,窗口存的,最后这个钱不见了,你离岗了,你离岗了,就就推卸责任了吗?一样监管不利,准备法院一审判我们提白诉到现在已经拿不回来,而是他们一辈子做的血汗钱。 一位朱女士,省吃俭用攒了七十五万的养老钱啊!高高兴兴走进邮储银行的某支行,亲手把钱交给穿工装带工牌的柜员孟某, 他还反复叮嘱啊,一定要办定期存款啊,信息千万要核对清楚,业务办完以后呢,单据上,金额、姓名都对得上,心里踏实的不行啊,银行柜台嘛,还能有假不成?结果没过多久,要用钱一查,账户余额清零,整个人直接蒙了。更离谱的是, 他不是一个人倒霉啊!从二零二一年开始,前后共有十一位储户,在同一家银行、同一个窗口,被同一个柜员服务以后,钱全没了,加起来二百二十多万, 全是老百姓一辈子的血汗钱,救命钱、养老钱。警方一查呢,原来这桂圆孟某啊,压根就没把钱存进系统,前脚假装办业务,后脚偷偷操作转账,神不知鬼不觉就把这个钱转到自己口袋里面去了。等东窗事发,人早就离职跑路了,账款也就挥霍一空了。 最后,他因诈骗罪被判十二年,可钱一分追不回来,储户们走投无路,只能起诉银行啊。结果二零二五年十月一审判决下来以后,法院说这是孟某的个人犯罪行为,银行可不背这个锅啊。 这话一出啊,全网炸锅了,你说气人不?员工穿着银行制服,坐在银行的柜台,用着银行的系统,在营业时间内给你办业务啊,转头把你的钱卷走,银行一句他干他,跟我们无关就完事了。 那以后谁敢信银行呢?真是防火防盗防电诈,结果最该防的居然是银行里的内鬼。其实法律早有规定啊,商业银行法明确写着,银行必须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储户正常存款没贪高息,没乱授权,单据也核对无物,全程毫无过错,凭什么要为银行的管 管理漏洞买单呢?更讽刺的是,当地之前就有类似的案子,银行员工伪造理财合同骗钱,法院最后判银行全赔。怎么轮到这起案件就变成个人行为了呢?同案不同判,老百姓心里 该怎么服呢?当然,也有人替银行说话,万一储户被高息诱惑,主动把密码或授权给了员工,那责任就得自己担。 再说,如果每次员工犯罪都让银行兜底,会不会反而助长内部人,反正有人赔的侥幸心理呢? 这些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关键得看事实啊。在这起案子里边,多位储户都强调,他们只办了普通定期存款,没签任何的额外协议,也没有给过密码或授权。那么,如果真如他们所说,那银行的管理系统就是形同虚设啊, 一个柜员能在眼皮底下连续作案十一次,转走二百二十多万,系统居然没预警,主管居然没察觉,这监管漏洞,难道不该有人负责吗? 好消息是,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案件二审已经开庭,目前还在等待宣判。不少法律人士认为啊,如果能证明银行在人员管理、操作流程、风险监控等方面存在明显过失,且储户无重大过错,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啊,是不小的。 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件事呢,对银行公信力的打击啊,已经难以估量。老百姓把钱存进银行,图的就是一个安全二字嘛。现在倒好了,钱存在银行里,被自己人偷了,银行却两手一摊,说不关我事,这些人一旦崩塌,想要重建啊,可就难了。 所以,问题又绕回来了,存银行的钱被偷了,银行说不负责,你怎么办?希望二婶能给这十一个家庭一个公正的答案,也给所有储户一颗定心丸,别让银行两个字从保险箱变成高危区。

撤诉以后呢?重新审视案件,重新提起律师。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张某胜出现后,高先生家重新聘请律师,以阿拉户银行违规操作导致存款丢失为由再次起坐。 然而,此次上诉并不顺利,被告方辩称其银行仅为经办行,款项划转必经授权同意,从而否认私自挪用存款,完全推卸了责任。 但法院依据取款及转账单据均无高先生一家签字,判决阿拉胡银行返还一千五百八十万元,并支付八十万元活期利息。 银行不服,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但被驳回。此时据存款丢失已过去四年,正当高先生一家以为能拿回存款稍松一口气时,银行却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银行此次提交了新证据,一份是转款当日与高先生妻子郑女士的通话记录,另一份是通话后银行人员手写的已核字样记录,意图证明转账军经郑女士授权。然而,郑女士的律师发现了破绽, 银行承认通话记录是电脑打印,无法排除篡改可能。而所谓手写已核经验证,背面字迹与正面非同期形成,属事后不写。此外,银行还提交了借款人张某胜的手写说明, 称其与高先生一家相识,且属借贷关系。但张某胜出庭作证时却表示内容非其亲笔,签字前并不认识高先生一家,与说明所言差异显著,因此法院未采纳银行的新证据,维持原判。历时五年,此案忠告结束, 若非律师敏锐洞察、法官公正材料及现代技术辅助,此案恐难取胜。最终,法学教授也提醒大家,在经济往来中要有证据意识。民事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不需要完整的证据链,只要现有证据能相互印证,基本还原事实,法官即可做出判决。

钱终于拿回来了,一千八百万存银行被员工转走,结局来了最新进展,两位储户总算松了口气,陈女士一千万,王女士八百万,合计一千八百万,全拿回来了。 事发之后,涉事员工自知闯下大祸,他还想轻生,被救之后直接逮捕,好在最终有了公道,两家本息一分没少,全都全额对付到位。哎,真是万幸啊,这事啊,也给所有人敲了警钟。

注意,银行职员偷转储户一千万,银行为啥敢说不用负责?我是德云,只分享实用干货,关注不踩坑!女子一千万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公司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银行却说已经报警等司法处理。 我就问一句,你的结果是你的,我的存款是我的,我拿存折取钱,跟你内部员工出问题有啥关系? 按这个逻辑,我贷款一千万被小偷偷了,是不是也可以不还?等抓到小偷再说,这能行吗?一出事就推给个人行为,临时工已离职,可大额转账,必须高层授权, 多级复合,普通员工根本不可能单独转走。一千万,千万存款莫名消失,真相只有一个,被内部拿去做过桥转贷了, 贷款终身追责,还不上就是坏账。有人就用储户的钱先垫上,等新贷款批下来再补上。一断档一取钱,直接爆雷!你去请钱都被严格盘问,亲人代办都要证明,员工凭什么突破全套风控!再次提醒, 别把大钱放小,银行存款保险只赔五十万,别为一点利息赔上本金! 最后强调,钱存进银行,不管谁违规谁犯罪,银行必须负全责!赶紧点赞收藏、转发给所有存钱的家人朋友!关注德云,每天分享实用干货!

千万存款不翼而飞,涉案的银行工作人员又自已身亡,如果想要说法,却被告知,算是无法认定银行存在违规行为。现在呢,犯罪嫌疑人死了,刑事案也被撤销了,不会吗?还能要回自己的钱吗?大家去银行存钱的时候,又有哪些关键事项一定要注意呢?根 据第一财经前几天的报道,今年四月中旬,河南商丘的多位市民突然发响,成为他们打理存款的银行理财经理王某某突然失联了。这位银行职员向来以热情、周到、文明啊,对老年客户更是耐心细致, 谁也没想到,四月十二日传来的竟是他在家中身亡的消息,而这只是时余为储户噩梦的开端。有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妇,将毕生积攒的一百六十七万养老钱存入了王某某所在的银行,对王某某更是非常信赖。就在王某某离世四天之后,这对老夫妇打算取钱去体检,和打印出的流水让他们如遭雷击, 一张银行卡余额只剩八点八块,另一张也只剩六百块了,给他们两个体检一次都不够啊!其实啊,他们的养老钱早在两三年前就被分批转走了,在得知自己的积蓄不翼而飞之后,其中一位老人当场瘫倒在银行大厅,几个月后就突发脑梗离世,临终前还在念叨着那笔被卷走的存款。 还有一位做生意的李女士,一九年三月带着八十万现金往银行存钱,恰好由王某某接待。开户后,王某某特意叮嘱啊,以后要是用钱提前一千跟他说。在后面的三年里,李女士几乎没有动过这笔钱。每当李女士想查询余额的时候,王某某就会突然直接发来一张账户截图, 每次都是显示余额都有八十多万。但到了今年四月十八日啊,李女士到银行想取钱,工作人员却把他请进办公室,告知了王某某已经离世的消息。更吓人的是啊,李女士看到自己账户余额竟然只有四千多块了。根据银行的记录显示,早在一九年,李女士的八十万刚到这个银行不久,就被分批转到了陌生账户, 而他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转账提醒。根据报道,一共有十二位储户账户确认受损,涉案金额累计超一千万元。这些被转移的资金,最终都留下了王某某的丈夫、婆婆、弟媳等熟人的账户, 说王某某夫妇还欠着巨额的民间借贷。王某某的作案方式啊,其实就是精准利用了普通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他通常会特别热情的全程陪同客户办理业务,甚至主动带客户操作 atm 机,还经常以卡片升级、系统维护的理由 要求客户配合验证一下密码。他就是通过这些动作,拿到了客户银行卡的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为了防止暴露,他还经常劝说客户不要开通短信提醒。另外,他反复对客户强调,用钱提前一天预约,实际就是为了有时间啊,从其他储户账户中调拨资金来拆东墙补西墙,掩盖他挪用储户存款的行为。 王某某把客户的银行存款挪走之后,拿钱去干了些什么呢?据报导,他拿了几百万去做高风险投资,结果严重亏损,还从其他地方借了民间借贷。当然还有很多奢侈享受, 比如花一百八十万以他姐姐的名义定了进口奔驰大 g 他的账,还一次性花二十多万买了游戏装备,他的日常也有不少高档餐饮、旅游这些挥霍。这么折腾下来,储户的钱要么亏了,要么花完了,根本没剩下多少能用来赔偿的。要知道,这个银行的总行是到了今年四月才发现王某某的账户异常,而王某某就选择在调查组到来之前自已身亡了。 王某某的丈夫也在今年八月寻了短见,现在让受害者走民事诉讼,要求用王某某夫妇的遗产来赔偿自己的大部分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 作为受害者嘛,肯定会找银行赔偿损失。现在有不少网友都提出了相同的问题啊,为什么平时普通人取个五万十万都要被银行工作人员反复询问,而 王某某平时用储户的账户给几个特定账户频繁转账,为什么会在几年之后,也就是直到今年才引起银行风控的警觉? 而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啊,这批受害者起诉银行能拿回自己的存款吗?在类似案例中,法院普遍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划分责任,就是要看受害者在这起案件中有没有过错,比如主动让别人来日常管理自己的账户,或者有被高息引用的行为。根据对过往案例的不完全统计, 银行一般需要赔偿储户损失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百。大家去银行存钱本来就是图个安心啊,想避开王某某这种特别热心的银行职员,核心就是别把账户控制权交出去。其实记住以下几点就行了。 第一,去银行办业务,不管对方多热情说要帮你操作 atm 机、手机银行都要拒绝。自己在操作的时候,尤其是输密码的时候,一定要用手挡住,别让任何人偷看到,银行员工也不能看。 第二,必须开通自己常用手机号的短信,提醒资金有变动第一时间要知道平时隔三差五的自己登录手机银行查询下余额,确认资金安全。第三,身份证、银行卡绝对不能随便交给别人, 不能让其他人来代办你的业务。密码、验证码更是底线,不管是银行职员还是熟人都不能给,也千万别信卡片升级需要你报密码验证的说法。第四,遇到银行职员主动要帮你全权打理存款,推荐高薪私下产品,一定要给我留个心眼,或者干脆直接拒绝掉。 要知道天天在银行蹲点呢,可能不只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碰到不放心的情况,一定要立马打银行官方客服核实情况,更别轻易相信所谓的熟人谷雨加班,每个人都需要的私人财富管家。

河南一大妈在银行存了一百二十万元,儿子结婚要买婚房,到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竟告诉大妈,账户里不仅一分钱没有,还欠银行十四万元。大妈情绪很激动,就让银行的柜员还钱,却直接被保安请出了银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发当天,季大妈来到银行后啊,表示自己要取一百二十万元的现金。银行柜员一阵操作后告诉季大妈,银行卡里面是负数付的十三万,一百二十万不翼而飞。季大妈情绪一激动,便和银行柜员吵了起来。 银行工人认为鸡大妈是无理取闹,直接让保安将鸡大妈请了出去。出了银行的鸡大妈立刻给女儿打了电话,女儿过来之后,啊,带着鸡大妈返回银行,要去银行调取了银行卡的交易名。 通过交易明细可以看出,季大妈的卡里啊,之前确实有一百二十万元,但是早就被转走了,而收款方呢,是季大妈不认识的一个账号, 欠银行的十三万元呢,则是季大妈之前向银行借的信用贷款。季大妈的女儿感觉事情不对,当即就报了警。 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啊,从银行离职的员工董某某因为沉迷赌博,欠下了巨额赌债,便利用季大妈的信任,将季大妈卡里的钱全部转走了。随后,警方将董某某抓获归案,但一百二十八元早已被董某某挥霍一空。 季大妈无奈找到了银行索赔,银行却表示啊,这是董某某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没有关系,季大妈应当向董某某主张权利。 季大妈觉得银行是在耍赖,便一直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季大妈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答案中,季大妈将一百二十万元存入银行的那一刻起,就与银行达成了储蓄合同关系, 银行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保证季大妈的存款安全,并且,董某某转走季大妈的前十均在银行中执行日常的工作任务, 故应当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银行方答辩称,首先,董某某转走季达妈的存款行为系个人行为,并非执行银行的工作任务,并非职务行为。其次,季达妈银行卡密码均系自己泄露,且 操作转账时季大妈均在旁边,所以季大妈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当对此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是银行的责任义务,季大妈的所有业务都是来到银行大厅内, 由当时的银行工作人员董某某办理,并未存在私下和董某某交易的行为,季大妈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 如果一味地增加纪大妈的举证责任,明显有为民法点规定的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