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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在24小时值班期间和女友发生性关系时猝死,竟被法院两度确认为工伤?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司法逻辑? 张老三,一名普通的保安,被派驻至顺义区某停业毛织厂执行24小时驻守任务。他的工作性质特殊,全天候值守厂区唯一出入口,食宿都在不足10平米的保安室里。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2014年10月6日,张老三在值班期间邀请女友来到保安室。然而,在二人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张老三突然意识丧失,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工伤认定的激烈争议。人社局最初以“死亡与工作无直接关联”为由,不予认定工伤。但家属坚持认为,24小时工作制下的必要生理需求应视为工作的延续,性行为也属于调整身心状态的合理休息方式,且死亡发生在工作场所并符合48小时抢救时限。 经过一审、二审的激烈拉锯战,法院最终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认定只需满足“三要素”——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内死亡,无需考察具体行为性质。这一判决不仅撤销了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决定,更彰显了司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此外,本案还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通过设置“综合工时制”来规避法律责任的倾向。当企业将“工作场所”与“生活空间”混同时,司法实践更倾向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这既体现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也警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保,切莫心存侥幸。 对于这起离奇的工伤认定案,你有什么看法呢?快来评论区分享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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