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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入库案例。案例明确指出,不应仅以金钱或数量作为评判标准,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这种做法尤为普遍。然而,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因素进行判断。以非法持有枪支为例,根据司法解释,持有两只枪支即构成犯罪。在某案件中,涉案枪支达到五只,已构成三年的犯罪。但由于当事人主观上是出于收藏目的,且枪支为塑料材质,改装可能性极小,最高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不应将其定罪。我认为天津气枪案中的大妈,尽管被判有罪,却以自己的牺牲推动了司法的进步。如果她的案件按照现行标准来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会认为她是无罪的。我不认同一些刑法学博士的观点,他们认为天津气枪案中的大妈必然构成犯罪。我坚信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其中明确指出即使持有五支枪支也不构成犯罪,并阐述了不构成犯罪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还呼吁基层法院积极响应这一办案方式,避免仅因金额或数量而大量逮捕和判决,这会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不仅是气枪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也不应以数量或金额为唯一标准。特别是在法律服务场景中的查档行为,或电商行业中的买卖店铺行为,这些行为虽然数量少但金额高。如果仅以金额为标准,会错误地将这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放大,而实际上这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非常低。例如,买卖亚马逊店铺,10个店铺的交易额达到5万,但其危害性怎能与买卖5万条个人信息(每条价值一元)相比?再如诉讼查档,查询100条信息收费5万,这些信息被用于诉讼,真的造成了严重危害吗?这与持有5支枪支但出于收藏目的并无二致。希望各地基层办案人员能够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所倡导的综合裁量规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查档 #侦探 #律师 #亚马逊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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