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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分配标准(苏北地区) 1.基本原则 “一户一宅”:每户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超占或多占。 户籍与身份限制:申请人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户籍),且符合分户条件(如子女结婚、原宅基地面积不足等)。 2.面积标准 江苏省按地域划分宅基地面积上限(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苏北地区(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 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平原地区); 丘陵、山区等特殊地形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267平方米。 分户认定:通常要求子女婚后独立居住且户籍分开,部分地区还需原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70%才允许分户申请。 3.特殊政策试点 ·宅基地有偿退出:在盐城、宿迁等试点地区,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可获得补偿,补偿标准为3万-10万元/亩(根据区位和土地价值)。 跨村流转:部分县市(如徐州沛县)试点宅基地使用权在县域内流转,用于乡村旅游、养老产业等,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二、土地(承包地)分配与经营 1.承包地分配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江苏省严格执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至2057年),2025年苏北地区仍以家庭为单位延续承包关系,新增人口通过家庭内部协商分割土地。 ·机动地调整:村集体可保留不超过5%的机动地,但苏北多数地区已无剩余土地可供分配,新增人口主要通过土地流转或非农就业解决。 2.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 流转鼓励政策:苏北地区(如盐城、淮安)对连片流转土地用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农户或企业,给予200-500元/亩·年 的财政补贴。 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允许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贷款额度可达评估价值的50%-70%。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苏北地区) 1.补偿构成 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 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最新标准): 农用地(万元/亩)6.5-8.0 建设用地(万元/亩)10-12 地区 徐州主城区 盐城市区 连云港、 农用地(万元/亩)5.0-6.5 建设用地(万元/亩)8-10 农用地(万元/亩)4.0-5.5 建设用地(万元/亩)6-8 宿迁等 青苗补偿: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约1500-3000元/亩,蔬菜大棚等设施农业按实际价值评估。 2.社会保障补偿……#农村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宅基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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