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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大修,这九条新规影响所有人,尤其是第三条,太重要了! 一、明确正当防卫,终结“还手即互殴” 新法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确规定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打破了“谁受伤谁有理”的僵局。这意味着合理制止不法侵害将受到法律保护。 二、校园欺凌“公安+学校”双管齐下 公安机关必须对校园欺凌依法介入,学校未履职也将被追责。这改变了以往主要靠学校自治的处理模式。 三、新型违法行为全面纳入监管 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社会热点问题首次明确入法,填补了法律空白。 四、执法程序更加规范透明 要求全程录音录像、明示警察证、限制单人执法等,给执法权戴上了“紧箍咒”。 五、数字时代违法行为精准打击 将考试作弊、非法提供公民信息、组织领导传销等新型违法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六、处罚手段更加多元有力 新增“责令停产停业”,对吊销许可证的经营者可设1-3年从业禁止,提高了违法成本。 七、维权时效制度更加完善 被害人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未受理的,不受六个月追究期限限制,避免了因接警不作为导致的维权难。 八、建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轻微违法记录将依法封存,不影响行为人就业、教育等权利,为真心改过者提供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九、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 对抢控驾驶装置、烈性犬伤人等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构筑了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护网。 这次修法不仅是条文的更新,更是法治理念的进步。作为律师,我认为新法更好地平衡了惩戒与教育、秩序与自由、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彰显了法治的力度与温度。 建议大家提前了解新法变化,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关注吴律师,带你懂法不吃亏。#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大变化速览 #治安管理处罚法 #涨知识 #抖来普法2025 #律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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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解读: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是关于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安全的规定,旨在确保证人能够安全、无顾虑地履行作证义务,从而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1.安全保障义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责任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这一规定明确了司法机关在保护证人方面的法定职责。 2.法律责任追究: •刑事责任: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若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处罚:若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立法优先考虑刑事处罚,以震慑严重干扰作证的行为;对于危害性较轻的行为,则适用行政处罚。 3.立法目的: 该条款通过双重责任机制(刑事与行政),既保护证人权益,又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确保案件真相的查明。 《相关案例与指导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保护是刑事抗诉案件关注的重点之一。例如,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部分案件涉及证据审查与证人保护问题,强调需动态还原作案过程并保障证人安全。 •对于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司法机关需结合行为危害性、违法性程度,选择适用刑事或行政处罚,体现比例原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司法解释,可参考最高检发布的刑事抗诉典型案例或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 #刑事诉讼法 #法律宣传 #普法正能量 #老百姓关心的话题 #抖来普法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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