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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集 禁反言之挂靠人到底是承包人项目经理还是实际施工人 挂靠人到底是承包人的代理人,还是实际施工人? 施工圈里特别常见 “挂靠”—— 就是个人没有施工资质,挂在有资质的施工公司名下接工程。表面上看,这人可能顶着公司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的头衔,算是公司的代理人。可一旦闹起纠纷要打官司,为了自己方便,这人有时候说自己是公司代理人,有时候又改口说自己是实际干活的 “实际施工人”。但一个人在一个案子里,总不能又当这又当那吧?法院到底会怎么认定这个身份呢? 法院裁判核心原则很简单:当事人在不同案子里对自己的身份说的不一样,违反了 “不能说话不算数” 的禁止反言原则,就得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真实案例给你看 北京高院有个典型案子,是个2021的申诉案子:2013年陈某同和京某公司一起打官司,当时俩方都明确说,涉案工程的施工单位是京某公司,陈某同是京某公司的执行经理,不是实际施工人。后来这个案子判完生效了,陈某同又反过来主张自己才是实际施工人,京某公司也跟着认可。但法院不认这个改口 —— 陈某同之前已经承认过自己不是实际施工人,现在又说相反的话,违反了禁止反言原则。 2014裁判案子里面,就因为陈某同没拿出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法院已经驳回了他的起诉。现在他又以 “实际施工人” 的身份起诉,其实是想否定之前的裁判结果,2021年这次的申诉就构成了重复起诉,还是行不通。 背后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打官司得讲诚信,当事人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但不能出尔反尔。 最高院《证据规定》第三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自己承认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对方就不用再费劲举证证明了。不管是口头说的,还是写在起诉状、答辩状里的,只要明确承认了,就算数。 我们再解读一下,禁止反言说白了就是 “说话要算数”,是打官司讲诚信的具体要求。意思是,当事人在合适的场合承认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之后就不能随便反悔,说相反的话。 这个原则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反复横跳、说矛盾的话,保护对方的合理信任,也让诉讼程序能稳定进行。诚信不光是做人的道理,打官司时更是 “帝王原则”—— 想通过打官司维权,先得把自己的法律身份搞清楚,理顺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该告谁、要什么赔偿。 要是一开始诉讼思路就错了,比如乱改自己的身份,很可能彻底丢了维权的机会。所以说,实事求是、诚信诉讼,才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最靠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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