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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1周前
#创作者中心 #创作灵感 #新号 #请停止对山东人的无休止捧杀:过度神化,终将酿成反噬 “礼仪之邦”是山东数千年文化积淀的珍贵标签,是齐鲁大地重礼守信、谦和包容的精神缩影,本应是值得传承的文化底气,却在无休止的捧杀中逐渐变味,甚至可能为山东人埋下被反噬的隐患,这份过度吹嘘,早该停下。 过度捧杀的核心问题,在于脱离现实的无限放大与标签化的道德绑架。众人将“山东礼仪”塑造成“完美标杆”,把山东人推上“无懈可击的道德神坛”——仿佛山东人必须事事谦让、处处让利,必须包揽付出、不能有丝毫自我,一旦有山东人不符合这份被捧出来的“完美礼仪标准”,就会被刻意放大、过度指责,甚至否定整个群体的品性。这种捧杀本质不是认可,而是用虚假的光环给山东人套上枷锁,让“礼仪”从文化自觉,变成了无法喘息的压力。 更危险的是,“杀君马者道旁儿”的警示从未过时。道旁之人一味夸赞马跑得快,却不顾马的极限,最终只会让马力竭而亡;如今对山东礼仪的盲目吹捧,亦是如此。当外界的期待被抬到远超现实的高度,当“山东人必讲礼、必无私”的刻板印象深入人心,一旦出现个别负面案例,此前被无限放大的光环就会瞬间崩塌,反噬也会来得更加猛烈。原本的认可会变成挑剔,原本的尊重会变成质疑,甚至出现“一竿子打死一船人”的极端评价,让山东人从“神坛”直接跌落,陷入“人人苛责、动辄被批”的困境,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标签化捧杀的必然结果。 山东的礼仪值得肯定,山东人的品性值得尊重,但这份肯定与尊重,必须建立在客观理性的基础上——认可其文化底蕴,也接纳个体的差异;推崇其优良品德,也允许普通人的正常诉求,而不是用“神化”的捧杀,把一份珍贵的文化符号,变成伤害群体的工具。 停止无休止的捧杀,不是否定山东的礼仪,而是为了让这份礼仪在真实的土壤里传承;不是贬低山东人,而是为了让山东人摆脱标签束缚,以真实、自然的姿态被外界看待。唯有褪去过度的光环,回归理性认知,山东的“礼仪之邦”才能真正长久,山东人也才能在无压力的环境中,延续这份文化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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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分明就是诈骗!"在日常生活中,当一个人基于信任交付财物,对方却未能如约履行,甚至失联跑路时,这句充满愤懑的指控便会脱口而出。它裹挟着受害者的委屈、旁观者的义愤,指向一种道德上的背叛与事实上的欺瞒。而在公安眼里,"诈骗"是一个具有精密构成要件的特定法律概念。其认定过程,不是对道德瑕疵的审判,而是对一系列冰冷证据能否严丝合缝地嵌入法律框架的验证。在法庭上,法官的思维是任何一起诈骗指控,要想成立,必须同时、充分、无可置疑地证明以下两个核心要件,要件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在取得财物之时,内心就没有打算归还,或者说,其根本目的就是非法取得财物所有权。这是区分"想骗"和"想借但还不上"、"想经营但失败了"的关键。如何证明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目的"?法律通过客观行为来反向推断:事后态度:是失联、拉黑、挥霍、转移资产,还是积极沟通、承认债务、制定还款计划、努力筹款?后者会强烈削弱"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财物去向:钱款是用于可期待的经营活动(即便风险很高),还是纯粹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赌博或偿还无法产生收益的旧债?要件二: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处分财产。它要求: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具体的欺骗行为(说了什么假话,隐瞒了什么关键信息)。2.该欺骗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产生了与事实不符的认识(相信了假话)。3.被害人正是基于这一错误认识,作出了交付财产的决定。4.这一系列环节,必须有证据支持,形成闭合逻辑链。难点在于第二步和第三步。在许多经济纠纷中,被害人可能同时基于多种原因付款:长期的信任、人情面子、自身的投机心理、甚至是对风险的明知故犯。法律要求证明,如果没有那个特定的"谎言",被害人就不会付款。这几乎是刑事诉讼中最难的证明任务之一。你现在明白公安为什么不给立案的原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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