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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签证可以在任何州属办理-配偶签证 根据马来西亚移民局的官方政策,无论是首次申请配偶签证(即长期社会访问准证,Long-TermSocial Visit Pass, LTSVP)还是其他类型的配偶签证,申请人都可以在”联邦移民总部"(Visa Pass and Permit Division at Immigration Headquarters in Putrajaya) 或"任何一个州属 的移民局办公室”办理,不受限于居住州属。也就是说,从政策层面来看,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在特定州属申请。马来西亚移民局(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JIM)官网 "Long Term Social Visit Pass - For Spouse of Malaysian Citizen" 页面中,明确说明: "Application can be submitted at the Visa, Pass and Permit Division, Immigration Headquarters in Putrajaya or at any State Immigration Office." •也就是说,移民局自己官方说明了 首次申请配偶签证可以在布城总部或任何一个州属的移民局申请。虽然官方文件有明确条文,但在实务上: 某些州属的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该州的居住证明(Utility Bill、租房合约、JPN 地址 证明)。 • 对于部分国籍(尤其是中国籍、非洲部分国家),即便政策允许,他们也可能被“集中要求"去布城Putrajaya 申请。这种做法并不是写在法律里的,而是移民局内部的执行规范! 配偶签证的法律基础来自 Immigration Act 1959/63(马来西亚移民法令)。该法令赋予 Director General of Immigration(移民总监)绝对裁量权,可以决定在哪个办公室处理申请。 因此,即便官网写明 “any State Immigration Office",总监或移民局内部指令仍然可以调整执行方式。所以说既可以做,也可以说做不了,那就要看怎么做! #知识分享 #签证 #跨国婚姻 #海外生活 #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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