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5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1
00:00 / 02:2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2:4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8
00:00 / 00:5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属管辖与专门管辖 一、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不动产(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案件专属管辖的范围 应当由工程项目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所列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外,还包括以下四级案由的案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等。 二、专门管辖 涉及某些特定领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应的专门法院管辖。 1. 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包括:(1)铁路运输企业在线路维修等方面发生的委外劳务、承包等合同纠纷;(2)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3)铁路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合同纠纷。 2. 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海事法院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包括:(1)船舶工程合同纠纷案;(2)船舶关键部件和专用物品的分包施工、委托建造合同纠纷案;(3)海洋、通海可航水域工程建设(含水下疏浚、围海造地、电缆或者管道敷设以及码头、船坞、钻井平台、人工岛、隧道、大桥等建设)纠纷案;(4)海岸带开发利用相关纠纷案。 3. 军事法院专门管辖 军事法院管辖的工程施工纠纷案包括:(1)工程项目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2)工程项目在部队营区内,虽不涉及军事机密,但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专属管辖 #专门管辖
00:00 / 00:0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7
工程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到底有哪些成都工程欠款纠纷律师答疑 #成都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咨询 #成都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咨询在线 #成都工程欠款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成都工程欠款纠纷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 #成都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委托 工程款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则。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此类纠纷含分包、装饰装修等衍生纠纷,均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即便双方有书面协议管辖,也不得违反该强制性规定,且主合同为施工合同的,合并起诉关联合同仍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工程款纠纷,按一般合同纠纷确定管辖。诸如非施工类劳务结算、材料款支付等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若未达成有效协议,則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需满足合法合规要件。 两类情形均需严守级别管辖规定,管辖层级按需划分。法院级别依据案件标的额、影响范围,结合各地级别管辖标准确定,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重大复杂案件由中级及以上法院管辖。需明确专属管辖优先于协议管辖,工程所在地法院对施工合同类纠纷拥有排他管辖权,避免管辖错误。 杨尚俊律师📍四川国晴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善于找准影响案件的关键因素、办案细致|丰富的实践经验 ⚖擅长:建设工程领域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各类疑难案件的处理 我们专做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我们只做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敬请关注,免费咨询 ♥ 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 擅长领域:建筑房地产专业
00:00 / 00:1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1:2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