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之防卫过当 ~“过当”两必要条件: 1、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2、造成重大损害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 11. 准确把握防卫过当的认定条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2. 准确认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3. 准确认定“造成重大损害”。“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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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人打倒在地后踢了几脚,对方死了,算正当防卫吗? 💎 张律师总结:对公众、辩护律师及司法人员的三重启示 1. 对公众(行为指引): · 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你有权防卫。但务必注意: · 以制止侵害、控制住对方为目的,避免持续殴打; · 一旦对方丧失反抗能力,应立即停止,报警处理; · 切勿以“死者为大”的朴素情感自我归罪,法律鼓励正当防卫。 · 本案警示:即使对方最终死亡,只要防卫行为适度,仍可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 对刑事辩护律师(辩护要点): · 在涉及死亡结果的防卫案件中,应坚决主张“多因一果”的事实,切割死亡结果与防卫行为的直接关联。 · 重点论证: · 防卫行为的目的和程度; · 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和持续性; · 是否存在介入因素(如自残、医疗过错)阻断因果关系。 · 引用近年最高法指导案例中“不能以结果反推行为”的裁判精神,强调情境判断原则。 3. 对司法办案人员(审查指引): · 必须摒弃“唯结果论”,严格区分“防卫行为”与“故意伤害行为”。 · 对倒地后的轻微踢打,应结合是否仍有防卫必要、行为是否明显超过限度综合判断,避免将“制服行为”简单等同于“加害行为”。 · 对多因一果的死亡案件,应准确划分各方责任,不能将所有死亡后果归责于防卫人。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多因一果 #张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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