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是股东,公司真出事了,到底是谁来承担责任?今天我一次性给你讲明白。 首先跟大家说清楚,我们平时嘴里说的法人,其实正确叫法是法定代表人,大家叫习惯了,我也就跟着这么说,不绕弯子。 先说说股东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简单说,就是以你认缴的出资金额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打个比方,公司欠了一个亿,注册资本是100万,你持股50%,认缴了50万,那你只要把这50万实缴到位,剩下再多的债务,跟你就没什么关系了,只要完成出资义务,就不用承担额外的责任。 接下来重点说法定代表人。很多人以为法定代表人就是挂个名,其实没那么简单。法定代表人平时主要是代表公司出面,比如出庭打官司、接受税务部门约谈、办各种手续签字,他的行为就等同于公司的行为。 但真正关键、也是大家最容易忽略的一点是:一旦公司欠钱还不上,又没办法破产,第一个被限制高消费的,就是法定代表人。飞机高铁坐不了,个人信用受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孩子上学,说白了,公司真出事,真正在前面担责、受影响的,其实是法定代表人。 所以你会发现,很多大股东自己不愿意当法定代表人,专门找小股东、甚至普通员工来当。那我跟大家说说,公司一旦还不上钱,会怎么走流程: 第一步,债权人起诉,先用公司实缴的注册资金还债,没实缴的,由股东补齐,这一步跟法定代表人没关系; 第二步,钱不够,就变卖公司名下的车子、设备、库存这些资产来抵债; 第三步,资产卖完还是不够,可以申请破产,但如果破产通不过,公司既不能正常注销,也不能偷偷注销,不然要追究连带责任。就算不经营了,也得正常报税零申报,而这个时候,法定代表人就会被限制高消费。 所以我给大家一个最实在的建议:正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就应该由公司的大股东来当。道理很简单,责权利要一致,大股东拿的股份最多、赚的钱最多,就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而且法定代表人手里有签字权、有控制权,大股东自己当,才能牢牢掌握公司的主动权。你让别人当,等于把权力分出去,风险还留给自己,非常不划算。 总结一句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常情况下,就该由最大的股东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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