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在校园意外🐭🕸️ …… #民办高校 #学生意外🐭🕸️事件后,规范做法是什么?能不能拿“#隐私”当借口,拿“#不发毕业证”做砝码“捂嘴”甚至威胁学生? 作为曾经央视+新京报的一线#调查记者,我接触到的规范处置是这样的:1️⃣紧急救助 — 2️⃣及时报告 —3️⃣ 调查与善后 — 4️⃣内部通报与心理支持。 第1️⃣ 环节:紧急救助(法律强制)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第八条同时明确规定,学校发现学生突发疾病但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导致后果加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一条是法院判决学校败诉的高频条款。救助是第一位的,而不是先想着“怎么对外说”。 同时,学校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第2️⃣ 环节:及时报告(有时间红线‼️)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第七条,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版,信息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各高校内部制度对时间有明确量化要求:首报必须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方式口头报告,首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分钟,首报后15至30分钟内作书面报告。校长接报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对迟报、瞒报、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3️⃣ 环节:调查与善后 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非正常死亡必须勘查),学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材料、监控等。同时设立家属接待组,与家长保持沟通,通报调查进展,协商善后事宜。 校内心理危机干预同步启动。根据处置规范,学校应联合心理健康中心对学生特别是与逝者同宿舍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以防次生心理创伤。 第4️⃣环节:内部通报与心理支持 ⚠️ 在保护逝者隐私的前提下,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实通报,告知师生事件基本情况及学校的处理进展,同时公布心理援助渠道。西南交通大学医学院在舆情应对规范中明确提出: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客观、透明,把握舆论的主动权,最大程度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事态向良性方面发展。 🫵:所以“涉及学生隐私”不能成为拒绝公开重大事故信息的绝对理由。也就是说,“隐私保护”和“信息透明”从不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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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声少年不应被威胁 🙅 #民办高校 的管理手段,动不动就拿“#不发毕业证”🤐 威胁知情学生不准发社交平台”——ta有这个权限吗?这种做法的问题到底在哪? 🙋‍♀️学校找到知情的同学,以“不发毕业证”“开除学籍”“报警”等方式胁迫其删除社交媒体上的发言、禁止谈论此事,这种做法自身就有法律风险: 第1️⃣ 从#教育法 角度看,毕业证不是学校手里的筹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毕业证发放的唯一法定标准是学业成绩和品行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与“是否在社交平台发布事件信息”无关。学校以不发毕业证威胁学生删帖,直接侵犯了学生的法定受教育权。 第2️⃣从突发事件应对法角度看,不得阻挠他人报告信息。 2024年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他人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换句话说,在法律层面上,知情者谈论已发生的突发事件是受保护的,学校试图用威胁手段阻断信息传播,本身就可能构成对法律规定的违反。 ⚠️以“保护隐私”为名拒绝通报或封锁信息——这是用正当理由掩盖管理失职。 💡威胁知情学生“不发毕业证”或“报警抓你”——这既是教育法的越界行为,也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得阻碍他人报告”的精神相悖。 ·⛔️只敢处理基层人员而不公开任何信息——这是“找背锅”而非“负责任”。 遥想1900年,梁启超写下《#少年中国说》,激励少年关切世事、勇敢发声,以少年意气担当时代使命,撑起国家希望。所以🫵学生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关注,不是“添乱”,而是一种正常的关切和对安全的需求。一个真正负责任的学校,会#用信息公开赢得信任,而不是用“捂嘴”制造更大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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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屿.1周前
拒绝网络烂梗,遵守网络道德 #网络烂梗让人担忧 #拒绝网络烂梗 #亲身经历 #对坏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原文:最近我发现了一件挺离谱的事:总有些爱开玩笑的人,既不懂尊重,又乱用网络烂梗,还拿“开玩笑”当挡箭牌,这类事偏偏就发生在了我身上。 我原名叫佳欣。去年“嘉豪”“嘉欣”的谐音梗爆火时,我对此完全不知情。那时候我被家长限制上网,网感慢,被同学玩梗调侃也没反应过来,只是懵懵懂懂地跟着闹。直到后来刷到这个梗,我才明白,原来他们一直都在用我的名字玩梗。 前两天体考,我是全场第一个考完出来的,全程只用了26分钟。开考前还有测试热身环节,时间有差异本就很正常,我本以为这是件值得自豪的事,没想到却有人阴阳怪气地说我“装”,还拿“嘉欣”的梗来调侃我。当时我挺生气的,截图发了日常吐槽这件事,也没打算多计较,毕竟我还在上学,不想把事情闹大。 晚上回家看到消息,我还是没压下心里的委屈,直接找那个人讨要说法。结果对方轻飘飘一句“看这个梗,开个玩笑”就想糊弄过去。可玩笑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只有双方都觉得好笑,才叫玩笑。拿别人的名字和自尊当烂梗,这一点都不好笑,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根本算不上玩笑。 在网上不用给我留面子,但开玩笑的前提,永远不能是伤害别人。作为同届学生,九年义务教育教的尊重他人,总不会没学到吧?拿别人的痛点当乐子,丢的不只是自己的脸,更是家教和学校的脸。如果心理真的有问题,建议早点去看医生,别拿别人当情绪垃圾桶。 开玩笑得有个度,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个梗你也玩了不止一次。如果你再打着“开玩笑”的旗号,用谐音梗恶意调侃我,我不介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民法典》第991条、第992条,属于违法行为。我已经保留了所有证据,如果你不道歉,我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方已道歉) 玩笑从来都不是伤害他人的借口,一句“开玩笑”也不能抵消你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更不能替你承担法律后果。 我们的名字,从来都不是可以被随意调侃的烂梗。“嘉豪”是嘉奖的嘉、自豪的豪,“佳欣”是佳人的佳、欣欣向荣的欣,每个名字都该被尊重,都值得我们自豪。别让网络烂梗侵蚀了你的底线,也别做恶意玩梗的施暴者。希望大家都能弘扬网络正能量,守住基本的网络道德,别让“开玩笑”变成伤人的武器。 相信正义必胜,不要被网络烂梗所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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