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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总在争论一个话题:14岁到底能不能有性生活。很多人揪着法律条文反复拉扯,拿着相关规定断章取义,大肆讨论、站队引战,说白了,不过是借着这个话题博眼球、赚流量。 先把道理说清楚。我国法律划定十四周岁这条线,本意是界定刑事犯罪的底线,是为了严厉打击恶意侵害低龄孩童的恶行,从来就不是默许、更不是提倡未成年人过早涉足成人世界。十四岁,说到底依旧是未成年人,身心都还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阶段,身体没有发育完全,心智更是稚嫩单纯,根本没有能力去承担性行为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意外怀孕、生殖疾病、心理创伤、价值观扭曲,任何一项,都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整个人生。 可现在不少网友,偏偏只盯着法律里的只言片语做文章。有人刻意曲解规则,模糊是非边界;有人跟风争论、制造对立,把一件关乎孩子身心健康的严肃事,变成了博取热度的谈资。大家忙着在网络上唇枪舌剑,忙着评判对错,却很少有人静下心来思考: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 法律只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它能惩罚作恶的人,却无法替孩子筑牢内心的防护墙,更无法填补家庭教育的缺失。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会接触到这类危险的观念,会萌生错误的想法,背后往往是家庭关怀的缺位、正确引导的空白。父母没能及时做好青春期教育,没能教会孩子自尊自爱、懂得自我保护,没能帮孩子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价值观,这才是最核心的问题。 网络上的争论喧嚣不断,人人都想借着热点刷存在感,却鲜少有人回归本质,去聊聊该如何守护未成年人,该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把焦点死死锁在法律条文上吵来吵去,回避真正的问题,不过是舍本逐末。 孩子的成长,从来不是靠冰冷的法条就能保驾护航的。法律守住底线,而家庭、长辈、整个社会,要做的是用心引导、温柔守护。比起断章取义博流量,比起无意义的争吵,真正该做的,是正视青春期教育的重要性,是补上家庭教育这堂课,让每一个年少的孩子,都能分清是非、懂得自重,安然无恙地走过青春期。#法律 #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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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面对面》深度访谈,令人心酸的未成年真实案件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法官王爱林受邀做客央视《面对面》栏目专访。 在采访当中,讲述了一起让人万般痛心的真实案件。 案件被告人张某,本身身为一名人民教师。 受害女孩仅仅只有13岁,双方是师生关系。 张某明明清楚女孩尚未年满14周岁。 却利用自身教师特殊身份与职务便利。 私自将女孩带到出租屋内,多次对未成年女孩实施侵害,作案次数高达十余次。 法官在采访讲解,像该男子这种恶劣犯罪情节。 量刑起步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终这名泯灭人性的老师,被依法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在同类案件当中,十三年的刑期,已经属于很重的处罚。 除此以外法院额外下达处罚,对其实行终身从业禁止。 就算日后刑满出狱,也永远不得从事一切相关行业。 但凡能够接触未成年人、儿童的所有工作以及场所。 此生一概全部禁止,终生不得涉足。 更加让人愤怒不已的是,罪犯张某在开庭审理现场。 毫无一点愧疚之心,更是满口荒唐说辞。 当众辩解自己和13岁小女孩是在谈恋爱。 还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会对女孩一生负责。 听完罪犯无耻的发言。 法官王爱林当场直言反问:你究竟懂得什么才是爱? 其实这起案件,最让人揪心难过的。 并不是罪犯的判刑结果。 而是受害年仅13岁的小姑娘。 遭受伤害过后,心灵留下永久创伤。 不仅严重影响往后读书学业。 就连日后身心健康、个人婚恋都会造成不可逆阴影。 不仅仅毁掉女孩自己一生。 同时也给整个家庭、父母亲人,带来无法磨灭的沉痛伤害。 孩童本纯真,罪恶不该降临少年身上。 坚决守护未成年人,严厉抵制一切侵害儿童的违法行为。#面对面 #法官王爱林 #真实社会案件 #保护未成年人 #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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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不是羞耻,是底气。 第一:14岁是「绝对保护线」,不是「合法年龄」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和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论处,还要从重处罚!这就是「法定强奸罪」,没有任何借口能豁免。 第二:满14≠随便同意,这三类情况依然犯罪 1)特殊身份绝对禁止 老师、校长、教练、监护人、保姆、医生……只要是对未成年人有照护、教育、监护职责的人,和14–18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哪怕对方自愿,也属于犯罪!(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新增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2)「自愿」必须是真正自由的同意 被哄骗、利诱、威胁、PUA、控制、下药、灌酒……这些情况下的「自愿」,法律上不算有效同意,依然属于性侵。 3)金钱交易、拍私密视频、多人行为 哪怕年满14、双方「自愿」,涉及这些行为也涉嫌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聚众淫乱,照样违法犯罪! 第三:14岁是追责门槛,不是「成人线」 14岁在我国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开房、不能上网吧、不能喝酒、不能签大额合同、不能打工……唯独在性上就能「完全自主」?逻辑根本不通! 法律设定14岁的意义是:低于14,绝对保护;14以上,重点保护,不是不保护! 真正的法律精神是:14岁以下=无同意能力;14–18岁=有限同意能力,必须严格限制成年人的权力! #真实生活分享计划 #育儿问题交流探讨 #教育态度 #性教育永远不会嫌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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