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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理个人信息满足哪些合规条件​广州数据合规律师分析 广州数据合规律师广州数据合规律师广州数据合规律师 #广州数据合规律师案件委托 #广州数据合规律师代理 #广州数据合规律师法律咨询 #广州数据合规律师免费咨询 #广州数据合规律师委托代理 数字化时代,企业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日益频繁,不少经营者对法律边界认识不清,过度采集、违规泄露、未经同意滥用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侵犯用户隐私,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与法律追责,明确法定要求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前提。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企业处理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以知情同意为核心,收集前需清晰告知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并取得自愿明确同意,敏感个人信息需单独同意,未成年人信息需监护人同意。同时严格落实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超范围收集,存储使用不得超出告知目的,定期开展合规审计。 企业还需健全安全保护机制,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防范泄露篡改,及时响应个人查阅、更正、删除及撤回同意的请求。数据出境须依法审批,重大平台需成立独立监督机构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全程合规管理,既能规避法律风险,也能切实保障用户个人信息权益。 刘勇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江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金融互联网EDP。盈科广州数字经济法律部执行主任,广东省律协数字经济法律专委会副主任。佛山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专家,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广东股交中心项目评审专家、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创享蓝海项目评审专家。 2001年在某知名上市公司任职法务专员,2003年后一直在律所做律师,主要客户为央企、上市公司、高精特新企业。 主办疑难商事案件,数据合规(数据资产入表、数据出境、数据出海),股权(并购&投融资&激励)。 持有欧盟Exin DPO数据保护官资格、ISO信息安全官资格、电子存证官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企业合规师执业能力证、基金从业资格。 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敏感信息法律保护》、《公共数据的开放规则》等论文,还是《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团体标准起草人、《低空智能网联数据共享合规指南》团体标准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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