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2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
00:00 / 01:0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2
00:00 / 00:1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00:00 / 00:0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
00:00 / 12:3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8
00:00 / 00:3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8
00:00 / 00: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0:2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7
00:00 / 01:3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6
自愿放弃社保,工伤遭拒绝怎么办? 男子,被用工企业以“无法重复参保”为由,要求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不幸的是,该男子在工作中因工伤致残,不但其“工伤诉求”遭公司拒赔,还作为被告被公司起诉至法院。 案情介绍: 2021年7月,颜某入职湖南某文化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令人意外的是,就在颜某2021年10月转正当天,公司向他出示了一份《员工不购买社保(承诺)申请书》,要求其签字确认。 公司以每月200元现金补助形式随工资发放。承诺书明确写道:因未购买社保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本人也不会以未购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2022年8月3日,颜某在仓库卸货平台工作时,不慎意外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颜某右桡骨远端及右髋臼骨折,共住院治疗9天。出院后,他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该局依法调查核实,认定其此次受伤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属于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颜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公司虽支付了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也尽可能为颜某投保了多项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但明确拒绝承担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协商无果后,颜某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委经审理后,依法裁决公司支付颜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3.6万余元,同时驳回了公司要求颜某返还在职期间领取的2600元社保补贴的请求。该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遂向雨花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罚: 雨花法院经审理认为,颜某的伤情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载明的用人单位为原告,且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主体责任。颜某签订的《员工不购买社保(承诺)申请书》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依法无效,故原告主张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不予采纳。结合被告的受伤等实际情况,该公司应向颜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鉴定检查费,合计135933元,与2600元进行扣减后,最终判决公司向颜某支付抵扣社保补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33333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咨询#劳动仲裁 #社保#工伤赔偿 #律师
00:00 / 00:3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