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拿着收据去找甲方,项目停工三个月之后又说不干了,我们花了二十万房租,十五万办公费,还有场外采购的十万材料款,这些钱你都得给。甲方翻了翻收据,这全是收据,没有发票啊,采购合同也没有, 没办法,是证明用在这个项目上的,对不起,不给。一个。九楼的装修工程工期一百三十天,施工二十天后,因甲方方案调整,甲方通知暂停施工。三个月后,甲方又通知项目终止。半年后,乙方找甲方要工程款, 并主张赔偿,说房屋租赁费二十万,办公费十五万,场外采购预付款十万,但是仅能提供部分收据,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的凭证。请问 施工到一半取消的项目,甲方应承担哪些费用呢?施工方无法提供标准的三六合一财务资料,甲方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呢? 这个案件进入诉讼,甲方先辩,你们没发票,没有采购合同,没法证明费用是为项目花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我们不能赔。施工方搬出了民法典八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 停建,你们得赔停工窝工、材料积压等等损失,这个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没凭证 拒绝。现在项目终止了,你们得承担我们去采购材料所花费的费用。就算没合同,有收据和供应商的证明也是可以的。甲方又说, 收据可能是假的呀,我只能认正规的三流合一资料,施工方不同意,我们有房屋租赁合同,办公的水电单据,供应商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些都能形成证据链,证明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并不是只有发票在生效啊。最后,法官判决,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 需承担施工方的合理损失。施工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水电费用单、供应商聊天记录,能够证明房屋租赁费二十万,办公费十万是真实的,可以支持场外采购预付款十万,没有合同,没有转账记录,证据不足, 支持发包人终止项目,施工方要赔偿,这三点要明确。第一个,发包人责任是法定赔偿。民法典八零四条明确说,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建、缓建, 需赔停工、窝工、材料抵押等损失。就算施工方凭证不全,只要能证明损失是因为项目终止而产生的, 甲方仍然需要赔偿,不能以没有凭证为由拒绝。第二个凭证要求是 形成证据链,并不是必须有严格的三流合一资料。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凭证包括合同证据、转账记录、供应商证言、现场照片等等。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就算没有发票,也能认定损失的真实性,不能违法票论。第三个 损失范围限项目直接的合理损失。赔偿的损失需要是为项目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项目专用的房屋办公费,为项目采购的材料款。如果施工方主张与项目无关的费用,比如公司总部的办公费或者不合理支出,比如高价租豪华办公室的,就算有凭证,也不支持 发包人终止项目,施工方拿不出完整的凭证,这三步也能争取赔偿。第一,收集辅助证据。 股权证据链。没合同就找双方的沟通记录。比如说微信说租某某房屋做项目办公,没有发票就找转账记录,比如说银行流水、微信转账都可以, 供应商或者房东的证人证言也可以证明费用是为项目花的。第二个区分合理损失 优先。主张项目专用有凭证的损失,比如说项目现场的房租,有合同,有收据,为项目买的材料预付款有供应商的聊天记录,有转账记录。第三,引用法律强调甲方责任 跟甲方说。民法典八零四条,因为你们的原因导致终止,得赔我们的损失啊,就算没有发票,但是有收据啊,有转账记录啊,也能证明我实际是花了的呀,你们就得赔。如果甲方还是拒绝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提供完整的证据点。 总之,施工方拿不出完美的凭证,也可以主张赔偿发包人原因导致项目终止赔损失是法定义务,凭证不全没关系,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就行,但损失应当是项目直接的、合理的, 不能乱报。施工方只要抓牢法律义务,证据链合理损失,就算凭证有瑕疵,也能拿到大部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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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干到一半,甲方没钱了,停工了,或者是把你清退了,你是不是觉得没干完,这钱肯定拿不到了?大错特错!法律规定非常明确, 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必须支付对应的工程款,哪怕你只干了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五十,只要合格,那就是钱。但是你得做对三件事, 第一,退场前拍照录像,把干完的活全都固定下来。第二,做已完工程量确认单,让甲方、监理三方签字。第三,做证据保全,把所有的施工记录、 材料单、验收单收好,别觉得退场就亏了,合格的工程就值钱,哪怕没有竣工,照样起诉结算!来点赞收藏,下期咱们讲质保金怎么要回来!

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或者项目长时间停工,到底能不能退房?答案很明确,是可以的。而且啊,不只是退房,违约金你也可以一并主张。 很多开发商呀,会拿所谓的疫情啊,市场不好来说事。但在法律上啊,这些都不能成为一拖再拖的正当理由。 如果你想退房,有两个步骤,你一定要记住。第一步,先催告。也就是说呢,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房子没给你,你不能干等着,你得明确告诉开发商,我要求你在一定期限内把房子交出来。第二步呢,等合理期限呀, 这个合理期限法律已经给你定好了,就是三个月。就好比合同写的是一月二号还没赢,那你就要尽快发催告, 比如明确要求他在二月一号之前交房。如果从你催告开始满三个月了,房子还是没交,那你就具备了解除合同退房的条件了。我做了这么多房产纠纷类的案子啊,也和不少开发商打过交道。 说句实在话,你别指望他们能良心发现,主动把钱退给你啊。绝大多数情况下,退房只能通过起诉来实现。基本上催告之后,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开始准备诉讼了, 没必要傻等三个月,时间拖的越久,你越被动。还有一种情况呢,很多人容易忽略,就是虽然还没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但项目已经停工很久了,工地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其实也可以退房,因为房子不是一天建成的,长时间停工,基本就意味着交不了房,甚至还存在烂尾的风险。在法律上,这叫预期违约,同样可以解除合同。 房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往往就是一辈子的积蓄,一旦遇到延期交房、停工这种事,能给你脱底的 只有冷静倾向、有经验的专业判断。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境,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退,或者该怎么退,可以找我聊聊,我来帮你想想解决方案。

正宫,你们这意思是一分钱都不打算给,打算逼我们去上访吗?中宫,别激动,招标文件和合同专用条款上面都写明了,措施背包干, 塔吊费已经包含在这里面了,不能额外增加。项目停工是我们的错吗?是业主资金链断了,塔吊天天停在那,我们都要给租赁方付钱的呀。你们一句合同写了就想打发我们,我们是不会签字的,我只按合同规定办事。业主资金的问题是你们和业主的事情,和我们省性无关。措施背包干就没有额外增加的道理, 内部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可是审计他一直说措施费包干,这个增加了塔吊费用,他一分都不想给。中东,对方说的措施费包干确实没错,但是呢,他也忽略一个农村的前提,措施费包干仅适用于啊正常使用, 不适用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项目停工,对方只想调换,忽略了公平,不考虑项目停工的客观原因。而你中东,你的诉求是合理,但是 也要理解审计的职责,不要陷在情绪里,我跟他们讲不通,谈不下来我就起诉他们,能赢不?这是你的权力,你呢?也能赢,但是关键是甲方现在没有钱,你赢了也拿不到钱,那怎么办?你如果信得过我,你约到甲方,我来牵头啊,化解你们双方的矛盾,写上一个可变现的化解方案分布,拿回工资。 关键是你要信朱一真,我来找你肯定是相信你的呀,但是业主他不一定会相信你啊,业主也是他呢,也想解决问题,只是啊,现在双方都陷在情绪,缺少一个帮双方看到共同利益的,那我试试吧,谢谢朱一真。

工程停光,甲方没钱续建,垫资损失能要回来吗? 有个当事人接了个安置房项目,自己垫资一百五十万进场施工,才做了一半, 甲方突然说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半年多,既不复工也不赔偿损失,工人遣散费、材料损耗费、设备租赁费加起来就亏了四十多万。他觉得项目烂尾了,就没指望了,甚至想过放弃维权。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的。 工程停工后,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解除施工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垫资款、停工损失预期利润,而且还能依法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这个权利能让你优先于银行抵押权拿回钱,哪怕甲方破产,也能让你优先分配工程拍卖款, 私信我,提供索赔,教你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怎么起诉追查,一步步把你的损失降到最低。我是此律师,欢迎关注,记得关注再走哦!

工程项目因发包人原因停工,承包人可以赔哪些项?项目干的好好的,因为发包方的原因停工了,这期间的巨大损失到底该怎么算?又该怎么要?今天我来结合民法典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以及我亲自办过的案件,给大家讲明白。首先,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这条是你赔反击的武器,他规定了发包人应当给你提供场地、资金、技术和资料,这些不光是按合同要求,更是法定的义务。所以,一旦发包人掉链子,你得到的不仅仅是顺延工期的权力,更是一种履行抗辩权, 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合理的放慢甚至暂停施工,而且由此产生的所有的停工窝工损失都得由发包人来承担。 这条法规从根本上扭转了风险分配,明确了谁犯错谁来承担风险,打破了以前承包商吃哑巴亏的旧局面。 其次,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吊签、 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比如项目直接中途停建缓建了,那就该用这八百零四条了,它是你最终所赔的武器。这条最关键的等损失这三个字, 这个等制啊,是开放性的,意味着所有因为停工缓建而产生的合情合理的有因果关系的费用,理论上都可以去主张。他的核心原则是完全赔偿,目标就是通过赔偿让你恢复到假如没有发生这个停工的状态。 这就不只是人工设备窝工费了,还可能包括场地费、撤场费、资金被占用的利息,甚至某些机会成本的损失。总而言之,这两条法律一脉相承,构建了一个天衣无缝的保护网。 八百零三条管过程,八百零四条管结果对项目彻底黄掉或者是搁浅的重大危机, 从法律上彻底否定了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买单这个错误的观点,把所背的权力从合同约定提升到了法定的高度。所以,以后再遇到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的,心里要有底, 这两条法律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那么具体能管发包人要哪些钱?主要分六大块。 第一,人工窝工费。这不光是工人的基本工资,他们的社保、生活补贴,甚至因为停工太久遣散和重新招人的费用,理论上都可以主张。但关键并不是你说多少人,就算多少人, 必须要有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窝工名单和考勤记录,这是铁证,要是没有,那我们就比较被动了。第二,机械的停置费。像塔吊、人、货梯这些停一天就有一天的费用, 如果是租的设备,那还好办,按租赁合同算租金。如果是你自己的设备,可以按台班折旧费。 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你只能索赔那些确实没办法撤离的,必须停在现场的机械,如果挖掘机能开动,你却不动,故意停在现场,这部分扩大的损失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而且现场停置的机械单也必须想办法让监理人员签字确认。第三,材料损失费。钢筋水泥堆在现场有仓储管理费,如果遇到市场价格大跌,价差的损失也能阻长。 更别说一些有保质期的材料,比如说水泥过期了,受潮变质了,这个损失也必须由发包人来承担。证据方面,像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单、付款凭证,再加上现在的材料堆放现场的照片、视频等等。第四,临时设施费。 项目部及工人的宿舍这些如果是租的,那就提高租赁合同和发票,如果是你自己建的,可以按照造价和计划工期比例来折算摊销。 比如这个板房花了二十万,计划用二十个月,那么每月摊销就是一万块钱。现在停工停了十个月,那这十万块钱就应当找发包人来要。第五,现场的看护费。工地停了十个月,那这十万块钱就应当找发包人来负责, 专人看守是必要的,这笔钱必须由发包人来出。一般按工地的面积来算,比如说五千平米以下配两个人,五千平米以上配三个人,甚至更多的工资标准,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谈不拢就按照定额来计算。第六,预期利润。 这个活本来应该干完,能够挣多少钱,因为发包方的原因停滞了,利润也就损失了。 这个主张难度是非常大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关键是要看证据准备的是否充分,光知道是没有用的。决胜的关键在于证据的组织,这就体现了代理律师的专业价值。 我们一旦介入这种案子,就像打仗一样,我们会立刻指导客户构建一个无懈可击的证据链。主要分为三层,最顶层也就是发包人或者监理签字盖章的停工令、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必须白纸黑字,显明了停工的原因、时间,这是认定事实的基础。 所有口读的通知必须想办法变成书面的形式,比如说每天的施工日记、监理日记、现场照片和群里发的水印照片和视频, 还有完整的窝工工资发放记录、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发票等等,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你损失是真实发生的,是计算损失的重要依据。 最容易被忽略的程序证据,也就是赔一项通知书,你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比如说正式书面的赔四项和赔金额的提出,并且要发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很多老板觉得我开会说了,我电话里面也讲了,就算通知了,这个是不对的,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可能直接丧失赔偿权,损失再大也要不回来。 所以,律师的核心作用是在这些风暴来临的第一时间,帮你精准锁定事实,规范操作流程,把每一份核心的证据都固定下来,把无形的损失变成一份扎实的、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的法律文书,这才是真正的能帮你把钱要回来的底气。 看一个非常经典的最高院的公报案例,值得我们借鉴。中铁某局承接了一个大型项目,因为发包方案徽某公司资金不到位,导致了工程停工, 总包方产生了巨额的停工损失,双方谈不拢就闹到了法院。最后中铁某局为什么能打赢官司呢?关键在于以下三点,这三点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第一,他们做到了每日停工,不是嘴上说,而是每天都让现场的接力工程师签字, 确认当天的停工情况,窝工的人工、停滞的机械数量形成了详细的统计表。这就是解决停工损失所赔中最头疼的问题,谁来认的问题。 监理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确认的事实,发包方想赖是赖不掉的。第二,他们做到了每月汇总。在每日记录的基础之上,他们还做了每月的汇总表,同样让监理单位签字,把一堆零散的证据变成了一个系统完整的损失证据链,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他们稳稳的踩住了合同约定的赔时效,合同里面写明了发生赔事件二十一天内必须提交赔意向书, 他们就在这个黄金时期内,把正式的书面报告提交上了去,一点都没有超时。正是因为这三点规范的操作,形成了一个无懈可击的证据闭环。法官一看事实清楚,程序完整, 所以最终支持了中铁某局高达将近六百多万的停工损失。这个案子给我们所有的工程老板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在工程赔里面,过程证据和程序证据往往比最后那份厚厚的损失鉴定报告更没重要。 没有大量的证据支撑,即便是有鉴定报告,大概率损失的金额在鉴定报告中也是选择性一件,法官也没法去判, 前期的工作都做足了,鉴定报告就是锦上添花,前期什么都没做,光靠一份鉴定报告就像是雾里看花,水中捞月,根本站不着脚。 我给大家分享一个我亲自办理的一个真实案例,非常典型,我的当事人是一家知名的总包摊位,项目,刚干了三分之一,因为发包方资金断裂,导致全部停工将近十个月。 大家想象一下,现场上百号人窝工,大型设备全部停滞,几百吨的材料全部都闲置在现场,每天都在烧钱。更气人的是,发包人不仅没钱,还反咬我们一口,说我们施工组织不利,想赖掉这笔赔。 我们接手这个案子以后,发现三大难点,第一个合同里面对于停工损失的约定非常的模糊,几乎没有约定具体的条款。第二,因为停工太久了,部分人员和设备已经撤场了,关键证具有缺失。第三,对方的态度极其强硬,根本就是拒绝谈判。 我们团队立刻打出了一套法律加工程的组合权。第一,我们马上申请了证据保全,安排公证处到现场对停工的机械材料进行了清点,拍照录像,把第一手的事实给固定下来。 第二,我们对停工期间所有的人工工资、设备租赁费、管理费一笔一笔的进行审计,让监理单位确认, 做出了一份无懈可击的所赔报告。第三,我们委托了工程专家对停工的原因进行了认证, 指出了责任方,完全在发包方彻底驳斥了他们的理由。最后在这些扎实的证据基础上,在开庭的过程当中,对方主动要求调解,最终我们帮当事人追回了五百多万的停工损失和资金占用利息,几乎覆盖了全部的损失。 所以工程停工不可怕,可怕的是乱了方寸,被动的接受损失。我总结了如下三点,一定要记住。 第一,停工第一时间不是吵架,而是固定证据,想办法拿到书面的确认,拿不到就要立刻发函。第二,赔,千万不要超过合同约定的黄金期限,错过了它最后可能会很被动。 第三,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尽早让专业的律师介入。其实你并不是在花钱,而是在省钱,甚至在赚钱, 律师帮你争取回来的钱,远远比你付出去的律师费要多的多。工程案件本身就很复杂,专业性很强,再加上发包方态度强硬,把停工的责任全部甩给承包方,工程老板不知道怎么系统的收集证据,只能干着急。 如果没有专业的见公律师全程把控,全凭一张嘴,最后上了法院,败诉的概率极高。关注陈律,让你遇到难案不焦虑!

今天王律师收到一个我们上海市劳动仲裁委的一个 裁决书,是一个胜诉的一个裁决结果,这个案子是我们代理的是劳动者,这个劳动者在一个 呃外资的一个企业里面干了十多年,突然间这个在去年的时候被优化了,说的好听点叫优化,说的不好听这叫叫辞退。然后呢就是呃公司呢单方面提出来给予 经济补偿金,就是按照工作年限一倍的这样一个经济补偿,呃, 就直接结除了这个劳动合同。这个我们啊,劳动者啊在这个公司做的是一个高级的一个项目经理,他肯定不愿意觉得十几年的青春在公司里面浪, 这个付出了,最终被公司一直优化被裁掉了,所以说非常的 难以接受,所以说王律师就代理他起诉到我们这仲裁委劳动仲裁要求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来进行赔偿。这个案子在这个诉讼中也是一波三折,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的这个仲裁老师呢, 起先也是对于我们这个案件,也是认为这个解除并不是违法解除,也是在停上停下,多次的跟 王律师来沟通暗示,可能这个不一定支持,希望我们能够选择调解。在我与和这个当事人,我们的委托人沟通了之后,我们还是顶住了这样一个诱惑啊,因为调解他会支付大概 四分之一的这样一个金额,顶住了这样一个诱惑和压力,最终选择啊寻求裁决这样一个决定,还是比较好的一个结果,最终今天收到了我们胜诉的一个结果,大概支持四十五万的这样一个 查额的违法解除的查额的一个赔偿金。所以说有时候我们在律师在代理案件中不仅仅说对整个案件的 在法律方面,在事实方面的一个判断,有的时候在这种调节的诱惑和压力下,我们也要很顶住这个压力啊。呃, 在案件中对于我们的代理人啊,来给予指导和带领,就像一个领航员一样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不能做出一个最有力的一个判断和抉择,有时候也是考验我们的 对案件的一个把控的能力啊,所以说办案子是真的是不容易的。

桥墩上发现裂缝,你觉得得停工检查,项目经理担心工期延误,两人杠上,这种场面太常见了,怎么解?就这三句话。第一,别急着争对错,先听他说,你问一句工期现在卡在哪? 你给我讲讲,听他讲完你就明白了,他不是不重视安全,是背后有人催,先听才能找到证据。第二,听完再说你的底线,你指着裂缝说,我理解你着急,但这个裂缝万一出问题,就不是延误几天的事了,咱俩都不想背这个锅巴,把话说透,但态度是咱俩不是我跟你。 第三,一起想办法,不是你让他让步,你最后说,这样咱俩一块跟甲方汇报,把情况说清楚,需要我帮你解释的,我来说,把对立变成联手,问题就好解决了。 监理和项目经理,一个是质量守门员,一个是进度推动者,天生有矛盾,但只要记住,先听难处,再说底线。最后,一起想办法,大多数矛盾都能化解。你在工地上遇到过监理和项目经理吵架吗?后来咋解决的?

工地都开工了,我来问各位总包、老板、设计负责人一个扎心的问题,你们投标文件里那个响当当的项目经理,现在人在工地吗? 还是说他只是一个挂你们公司资质上的名字?人根本来不了?别跟我说这是行业惯例,我告诉你,这是目前监管部门严查的头号把子,也是把你公司多项深渊的最短路径。 为什么这是死路一条?因为他同时触动了法律、合同和监管的三重红线。第一重, 行政严惩,动辄数十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监管部门可对单位处五万至十万元罚款, 对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这还只是一次处罚,多地已推行智慧工地人脸考勤数据直联监管平台,人证不一,无所定型。 第二,合同违约,业主可清退。你和业主签的合同里,项目经理是关键人员,业主有权要求你限期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 甚至单方解除合同,将你清退出场,并追究巨额违约金,前期投入全部打水漂。第三,刑事责任,出事就跑掉。如果项目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调查组第一件事就是查现场实际负责人, 那时你会发现,那个挂名的项目经理根本承担不了责任,而真正的现场决策者将以实际负责人身份被追究刑事责任。挂名,害人害己, 如果你的项目存在这种风险,别抱侥幸心理,立刻完成检查与补救。首先,立刻核对人员索证与考勤,马上登录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项目经理是否已被锁定在本项目, 同时严格核实其本人的现场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签字文件是否真实连续。其次,迅速启动合规替换程序。 如果确认无法到岗,必须立即启动正式程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函说明情况,依据合同约定申请更换同等或更高资格的项目经理,并办理一切备案、变更手续。隐瞒不报等于埋雷。 最后,建立关键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从这次教训开始,公司必须建立制度,投标前就确保关键人员能真正到位。将人员的社保工资流水、 现场履职证据纳入常态化管理,杜绝人证分离、疑似投标、违规使用人员换来的可能是资质降级、暂停投标资格,甚至列入失信黑名单。 在越来越透明的监管条件下,企业的信誉比一纸资质更昂贵,也更容易破产。靠挂证做大的时代已经彻底结束了,未来的市场只属于那些人源实在、管理扎实的企业。

如果有你这个系统的话,运营管理部其实是可以取消掉了,我们原来物业的服务生产的组织呢,是靠经验的,就是他太不标准了,大家进去以后就打乱仗。 所以你跟传统的物业公司,他们比如说有很多运营部啊,或者质量管理部啊,最大的区别是在于你直接用物业的语言,结合国家法定的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然后直接帮他翻译成对方案一线能够执行的指引供单。 所以如果有你这个系统的话,可以这么理解吗?运营管理部其实是可以取消掉了,其实就是运营管理部就他不能取消啊,我们原来物业的服务生产的组织呢,是靠经验的,就是他太不标准了,我们只是有一个流程把它标准化, 那么标准化以后呢,就是有些事情原来被忽略了,比如说制定服务方案,物业公司在接管一个新项目的时候呢,都是很匆忙的,可能就是说你这个二手交接主要的精力放在冲突上, 但是呢,其实你需要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对吧?符合这些流程的能落地的作业方案。这个被忽视了以后呢,大家进去以后就打乱仗, 可能就是用一些叫岗位承包,这个阿姨负责这一种,那个阿姨负责那一种啊,管不了了是吧?那你自己做去吧。 所以这个就是导致我们现在整个服务水平很低的一个本质的原因,这个非常考验一线项目经理的实际管理能力, 所以我们经常讲说,一个好的项目经理,他无论在哪个物业公司,他都能把这个项目管的很好,但是一个差的项目经理,无论他在头部前十的物业公司,但他也一样可以把项目管砸。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 你就等于通过这个系统的方式赋能了每一个项目经理。在操作层面,在任务分解层面,你帮他已经完成了数据的统计,然后这个规划总结以及作业方案的制定,那他只需要去监控执行就行了。 是有这种像 bi 看板,或者说有这种日报、周报、月报之类的东西,他可以去看。哎,张大姐他这个地扫的特别干净,那李大姐就不行,他长期在那不动,他处理的区域经常被投诉,那你是怎么去判断说?哎,李大姐处理的这个区域经常被投诉,或者李大姐他就是偷懒不动这个事情, 这是数据累积啊,整个这个做法呢,都是在线上的,比如说员工的作业指令也在线上,很清晰,而且有抽检,有 ai 辅助判断,所以这样的话呢,这些都会有一些数据,比如说完成率啊、合格率啊,跟客户投诉一叠加, 所以就很容易就是所谓三百六十度的仕途,能够看到这个作业的情况和它的一个质量。对啊。

我是做一个女装品牌的公司,年前他们跟他们的职工下了一个寒,就是停工,停产。停业是你的供应商工厂下的同 志吗?对,是公司他们给他们的职工下的,我们不知道,我们是下面的直蒙商,你们就是从他的买货来销他的货,对不对?对对对,现在就是他们公司给我们那个业务经理说他们老总失联了,他们公司好像欠工人的工资,欠了有半年了,那老板是跑路了。这个 老板是二四年去世了,总老板这几年一直交给他女儿,他女儿一般是定居香港。嗯,现在是我们有预付款,几万块钱在那。哦,那 你们之前签合同了吗?有合同,那么你预付款当时也是打到公司的公账上了,对不对?对,那么你打到公账上之后,你已经收到的货,每次送货单,收货单都有,对不对?对,所以说你的预付款那部分他还没有送货给你,你就可以拿着这个合同去起诉对方。 现在是联系不着他们那边的人。这个公司你查一查有没有吃很多官司了,不是太清楚。那这个公司有没有资产,这个现在都不太清楚,以前的一个工业园讲的两个亿都卖掉了,就是原来规模还挺大的。对对,现在能做的。第一步,先通过去查查呀,这种软件, 查一查对方有没有吃官司,有没有已经变成失信被执行人了,也就是看他目前公司的状况怎么样。第二步,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去一趟公司,看看公司有没有什么固定资产, 比方说服装厂,有机械设备,有厂房,有楼,有办公室,再了解到他的资产情况,就是名下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第三步,找个专一的律师来起诉对方,起诉的同步保全对方的财产,财产就是第二步,你获取的那些财产,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厂房、办公楼、机械设备。 我们问了我们当地的律师,他说可以线上起诉。可以的,那是起诉的方式方法。你要的是说我不打无准备之仗,我要起诉对方,我得知道对方有什么财产,有多少的概率能拿回来自己的钱。这个公司是已经千疮百孔了,还是说还是有不少的固定资产的?好好好,那谢谢。哎。不客气。

古巴徐州西区帝王开发商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二月一日,泉山区法院公示,徐州龙源置业等九家企业启动破产,管理人公开宣任。这家曾轰动徐州的房企要退场了。 公开信息显示,龙源置业是融创旗下的企业,二零二一年四月以十七点六一亿元竞得二零二一杠一号淮海一号南地块。三小时经过五百五十一轮竞价,路面价一万一千三百二十八元每平方米,溢价率高达百分之八十点八,当时创下西区帝王的记录。 项目命名为一号会,但楼市下行叠加母公司资金的压力,一号会很快停工。最新数据显示,项目备案均价为一万七千元每平方米,入网三百八十四套,仅售出十五套,去化率不足百分之四。目前工地仍无明显的复工迹象,法院此次破产重整 或为项目重生提供奇迹。一号会地处西三环西侧,临近西园成熟居住区,地块优势仍在。业内预测,若重整后价格调整,或能激活区域购房的需求。那你觉得这家地方项目还有翻盘的可能性吗?对徐州西区的楼市有何影响?评论区可以来聊聊。

不少工程老板遇到甲方拖欠进度款,就想靠停工施压,结果呢,不仅没要到钱,反而要承担停工损失,甚至呢,被反锁赔,赔了夫人又折兵。那关键问题在于,停工不是你想停就能停的,必须要走前置的法律程序,要先向甲方发送书面告知函,明确列明,明确列明拖欠金额、拖欠时长。同时呢,告知对方, 如果限期内仍然不付款,将依法停工。那很多工程老板就跳过这一步,直接停工闹事,甲方呢,反受一个延误工期追责,要求赔偿损失,最后呢,钱没要到还。对了,向遇到工程款相关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咨询。

甲方不给我确认工作量咋办?你说咋办?停工吗?还能咋办?伙计们,你说你都是咋办的?叫我说停工不退场,退场必结算,不结算谁都进不来干。伙计们,记住了,评论区可以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