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又接起了新一轮的罚款,像湖南在二零二零年的时候,有一轮罚款,说省里面出了一个文件, 那下面的人就拿着鸡毛当硬件,说超过呃一定的面积的要进行罚款。但是我仔细看了一下哈 二零二零年的这个规定,他只是指导说要如何安全的建房,比如说超过三层的房屋也需要专业的 建设机构啊和图纸才能接受要距离村路啊,几米远等等的这些 的规定,但并没有针对于说你能存宅基地借房的超过多少平米要罚款罚多少的这个规定。 那段时间因为太多的人投诉啊,导致这个就交了的就交了,没有交的暂时停止,没有交就不交了。但是在今年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号, 手里面又出了个文件,我又看了一下,还是没有针对说这个如何罚款,以及 超出这个规定的面积这个东西如何测量的一些东西,仅仅也只是对于二零二零年的文件进行了加强而已。但是地方政府 就说省里面出文件了,这个罚款现在要开始罚了,拿二零二零年的测量数据,或者新上门去测量人家的这个宅基地啊,占用土地面积,然后进行罚款。 我就觉得很奇怪,他们罚款的那个通知书里面哈用的还是土地管理法,因为国家的法律规,国家级别的法律规定,没有摘录任何一条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或者条例根本没有。 再者来说,测量这个东西怎么去测呢?怎么衡量它是超标呢?嗯,打个比方,人称按最多吧,两百 一十平米,一个六口之家,那作为农村来讲的话,他会不会有鸡舍,猪舍,牛栏羊状?是不是还有柴火坊啊,还有凿尖, 除此之外是不是人生还有个赛古坪,或者还有庭院?另外在靠近 村落和公墓旁边的时候,这些空地有可能把它硬化啊,一是便于啊, 晒谷啊,做晒谷平用,或者说是便于这些汽车来往的时候啊,教车,教会就是倒车什么之类的。那这个时候如果说你把这些啊, 牛栏机室,赛过平庭院全部纳入到这个两百一十平米的面积当中,那剩下的主建筑也就我们说的重屋,可能剩下的就只有几十平米大小, 人生当中基本都是六口之家,甚至更多,那如何建设?而在测量的时候, 你如何来区分这些呢?那停除了这个主建筑之外,其余的附属房屋或者浏览基设之类的,你要不要算在这个整体面积当中? 另外一个罚款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啊?是新借的是多少啊?十年前借的是多少?也没有个标准出台,纯手是地方政府在划分这个 标准,那好多的人争取一生就是为了给妻儿老小一个安稳的窝啊,修那么个房子,几千年来农民就活的太苦了,新中国成立的前几十年,农民也太苦了, 能不能够让农民好好的过几年安生日子,他们并没有太多的要求,所以说希望 这些基层政府啊,让农民好好的过日子吧,不要再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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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的这种情况在您那是怎么解决的呀?这个一户多宅是随意的改革的最焦点的问题在我们村呢都成了六百八十户人家。嗯,加上飞机的意思是六百八十七户, 其中都有一百二十八户,还有多宅。哦,这种情况还有两户是三宅啊,这是个普遍现象,但是在定论这个问题是我们怎么做的?按照我们村里那个方案定的都是你一户多宅,必须是有偿使用, 要么你都退出友商退出,要么就是友商试用。按照我们村里那个方案呢是,呃,两百个是无偿的,是享受。呃,供你用的,不收钱的。两百至三百一十五,这个是按照我们的方案呢,是收两毛钱一个平方, 如果再超过三百一十五这个平方的,那就收八毛钱啊,有偿使用,超过的方法有偿使用,你是一年还是一个一年?一年一收。 哦哦,也就是说,呃,两百是咱们确权的面积,你是可以无偿使用的。对,超出两百以后的这个面积是要有偿使用的,按照村里的规定有偿使用。

一户多宅合法吗?今天就来聊一下这个问题。在拆迁的时候啊,经常听拆迁方说,你的房屋呢,是一户多宅,只能按一处宅基地来赔,多出来的不合法,或者是不赔,或者是少赔等等,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呢?要看实际情况。 其实这个问题,国土资源部早就针对这种情况出台过通知文号呢,我给大家打到屏幕上,大家可以自己查一下。 这个通知呢,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定的。第一个呢,就是符合分户条件,但没有分户的,也就是说你和你父母的户口呢,还在一个户口本上, 但实际上呢,你已经成年了,甚至结婚生子了,应该另行。呃,另立门户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呢,没有分户。这种情况,你没有经过批准,在本村又找了一块地建房居住的,如果新建房屋符合规划,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的 手续。呃,补办用地手续之后呢,确权登记。当然这里边规定是补办有关用地手续,但实际在拆迁的时候啊,可能根本就不会给你补办手续,要拆迁了,户口都冻结了,一般呢也不会给你补办用地手续的。 注意了啊,国土资源部的这个规定,实际上是在确权登记的时候,这种情况补办手续之后,是可以给确权登记认可你房屋合法性的。 那么通过这个规定呢,我们可以看出来,这种情况在某种层面是可以被认可的,那么在遇到拆迁的时候,这个可以作为不应该按违建处理的一个合法理由。第二种情况就是规定, 规定的是你和你父母户口虽然在一起,但是呢,符合分户条件,没有分户,在同一个宅基地上又建了房子,这种情况往往在拆迁的时候,也因为没有建房手续而被说成是违建。那么国土资源部针对这种情况呢, 也进行了规定,如果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也就是说啊,两个房子面积加在一起,没有超过你们村两个宅基地面积总和的,也给予确权,说白了也是认可其合法性的。 所以,在拆迁的时候遇到这两种情况,拆迁方呢?再说你是违法建设,你可不要被吓唬住了。


农村里面啊,这么一种乱象,有的人呢,家里宅基地好几处,却没人居住,而有的人啊,一家老小都挤在一处宅子里面,随着土地政策的变化,这种一户多宅的情况已经不被政府所承认了, 法律上呢,也已经明确规定说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呀,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除此以外呢,国家还特别指出说农村宅基地实施一宅一户的政策,说白了就是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 并且呢,在宅基地上建房,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村民的个人财产。那么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之后,多出来的宅基地该怎么办呢?薛律师,一期视频给您说清楚了,一户多宅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呢?有以下几种方案, 第一种啊,就是自愿退出,并且给予适当补偿。第二种呢,拆除处理啊,这个拆除就件是新农村的建设的基本逻辑,一些村民啊,希望搬进新房之后,老方还能够继续保留,这种呢,其实很难实现了。 第三种,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税费,有长的使用。第四种,主动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村集体,或者说呢,将多出来的宅基地转让给红衣村的其他组织成员。移呼一宅的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治村里的恶霸, 从他们手里呢,收回那些不正当的宅基地。那么对于那些合法得来的宅基地啊,还是应当基于补偿的,从而保护每一户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的土地利用率。 这样的政策您支持吗?点击我头像下方的加号,多个律师朋友带您了解最新政策,多问律师,少打官司。

在农村一户多宅要怎么处理?农村多出来的宅子拆掉有什么补偿?这些问题啊,刘律师一次性给您说全了,记得点赞收藏,以免找不到了。首先就是一户多宅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呢?第一种方式是自愿退出,并且给予适当的补偿。第二种,拆除处理。 拆旧建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逻辑,一些村民急于希望搬进新房之后,等着老房还能够继续保留,你记好了,这很难实现。 第三种,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税费进行有偿使用。第四种,可以主动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 或者是将多出来的宅基地,再者扔给同一村集体其他组织成员。那么对于以后多宅拆除后又将如何补偿呢?第一种方式,现金补助。这里有一点 特别重要,违规的宅基地就享受不到补贴的。第二就是啊,虽然退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这主要是通过合法买卖或者说是继承等原因产生的宅基地。你知道了吗?我是刘磊,你身边的律师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