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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从五天延长至二十天,生育假延长至九十天,男方护理假延长至三十天。十一月二十六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正式或表决通过。 决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将享受婚嫁二十天。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嫁五天。将女方生育假由六十天延长至九十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三十天。 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天延长至三十天。育儿假方面,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四川官宣婚嫁由五天延长到二十天,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嫁二十天,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天。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嫁九十天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三十天,将男方的护理假由二十天延长至三十天,方便男方照顾妻儿,共担责任。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