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禁摩被最高法判决违法核心事实概括涉食政策二零二零年, 雅加达首都特区地方政府发布了第十二二零二零号省长条例,其中包含了对摩托车的使用限制,主要包括禁止摩托车使用室内部分主要道路,如雅加达南区的一些路段。这通常被称为禁摩令或摩托车限行令。 起诉方主要由伊尼摩托车协会、摩托车出租车司机团体,如 goyak grab 司机以及普通摩托车车主组成的联盟,认为该政策不公且损害了他们的生计和出行权益,向最高法院提出了司法审查请求。最高法院判决 二零二四年二月,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裁定雅加达特区省长关于禁止摩托车使用某些道路的条款及禁摩条款 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该条款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效判决的主要理由。最高法院的判决基于以下几点关键法律考量,业权立法法院认为,制定交通管理政策的权力主要在中央政府, 具体是交通部,而非地方政府。雅加达特区省长条例中的禁摩条款超出了中央政府的职权范围,缺乏充分依据。法院指出, 该禁令的出台缺乏足够深入的研究和数据支持,未能充分证明其必要性、理性以及对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有效忽视。替代方案判决认为,地方政府在出台如此影响重大的禁令前,没有优先考虑和推行其他更温和、更少限制性的交通管理措施, 如优化公共交通、改善道路设施等影响与后续直接效果。该判决在法律上废除了雅加达地方政府相关条例中的禁摩条款。雅加达政府必须遵守判决,不能再依据该条款对摩托车在相关道路上的行驶进行处罚。社会反响, 判决受到了广大摩托车骑手、网约摩托车司机和相关行业的热烈欢迎,认为这是对普通民众出行权和生计的保障。但也有人担心这可能加具雅加达的交通拥堵。政府回应雅加达地方政府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同时他们也指出, 治理交通拥堵仍是重中之重,未来可能会寻求在法律框架内与中央政府协助,通过其他更合法、 更系统的方式来管理摩托车流量,例如通过中央政府修正更高层级的法规来达成类似目的。总结, 雅加达禁摩令被最高法院判决违法,这一说法是准确的,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行政命令合法性以及公共政策制定程序的典型案例。判决结果暂时阻止了地方性的摩托车禁令, 但关于如何在拥有超过一千七百万辆摩托车对雅加达有效管理交通的争论和政策探索预计仍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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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因为要去市区办事情开会啊,那今天我们要去的,我看着像是徐汇滨江那边,那现在去那边的话,肯定是打顺风车时间也来不及啊,而且我已经等了五分钟了, 也没有说能打到,我们直接就打车。如果是打车的话啊,你看,直接就有车了啊,这就是上海的打车效率,直接给我打了 一公里之内的这个车。如果说是外环或者中环以外的地区,呃,我大概率会说骑摩托车过去。嗯,因为再往北边走的话, 我在奉贤南岸,就是奉贤海湾这边,打一次车差不多最少要一百二左右来回呢。两百多两百,比如说两百五十块钱,两百六吧。啊,那就多出出来,多出来这五六十块钱你知道吗? 就已经足够我的摩托车绕着上海市跑一圈了。所以为什么说摩托车是通行之王,就可以看到到徐汇区这个地方,如果是不走高速的情况下,其实是跟摩托车差不多的。摩托车我看了是差不多要七十八个红绿灯,那这条路线是五十一个红绿灯, 这里应该就属于内环了啊,道路呢,可以明显看到相对来讲是比较狭窄的,后面这里三车道,但是车道很都很拘束。 那很多人说,呃,放开摩托车了对吧,会占据道路对吧?也也有很多人会担心说摩托车在室内道路比较狭窄的情况下, 豪门公子哥开着跑车来炸街了。 就是室内比较狭窄的情况下啊,就是他的通行安全是一个问题。电动车既然都能在市区跑来跑去的,其实摩托车也可以的啊。那只不过可能唯一呃,比较尴尬的点就是电动车呢?他貌似 是属于非机动车,是可以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的。但是呢,根据新国标来讲的话,对吧?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都属于算什么?应该算电摩系列,对吧?那他就应该上黄牌, 那些他能上黄牌,他能在非机动车上道坡,那摩托车呢?所以这个很多事情啊,它涉及到很多现实的规定,错综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