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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十五天,如果陪产假在春节放假期间会不会顺延?要额外另加天数吗? 在广东,十五天陪产假期间遇上春节,不会顺延,也不会额外增加天数。依据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陪产假需一次性连续安排, 假期内遇到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春节假期会包含在十五天的陪产假内,一并计算。

刚才在直播的时候,有一位上海的网友问到,他马上就要面临生产了,按照当地的规定,他其实是享有一百五十八天的产假的,所以他想了解,在这一百五十八天的产假当中,如果说遇到了法定节假日,那他这个产假会不会相应的延长? 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首先要知道这一百五十八天的产假当中是如何构成的。其中的一百五十八天当中有九十八天是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该条规定了女职工因生产可以享受九十八天的一个产假,而且这九十八天的产假是按照自然日来计算的,是不剔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那还有六十天呢,是依据上海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呢就是女职工因生产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产假之外,还可以额外享受六十天的生育假。而且结合上海当地的一个政策来看, 那个生育价是需要和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的产假连续使用的,而且它的使用是与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如果说这一百五十八天产假,你在前九十八天产假当中包含了那个国庆节,包含了这个春节,那这个国庆节和春节对应的这个假期,它是不不顺延的。那如果说你在后面的六十天的生意价当中包含了这个法定节假日,比如说包含了那个春节三天的春节,那这个你的六十天的一个生意价会相应的一个延长。 所以说一百五十八天的产假延长,这个是不准确的,准确的来讲延长的只是生育假,而且就目前来看,这个江苏地区和上海政策是一样的,也是一百五十八天产假,而且也是在延长假期啊,遇那个法定节假日顺延的。至于其他地方,这个也要结合当地的一个规定来看,反正总体来讲,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产假遇法定节假日是不顺延的。

女教师产假正逢寒暑假,可以顺言吗?当老师有一个很大的福利,那就是令别人羡慕的寒暑假。如果寒假结束到预产期,我们可以开始休产假。产假过后又是暑假,就有八个多月假期, 如果刚刚放寒假就到预产期,那么产假和寒假要怎么算呢?其实早在二零一九年,教育部就回应过教师产假遇到寒暑假是否顺延的问题。 国家教育委员会规定,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各地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执行。 除了教育部的回应,北京市也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过专门的回复。女教师产假遇到寒暑假是可以顺延的,但 但是如果学校教学任务艰巨,缺少教师的情况下,可能不会顺延。其实很多地方在实际过程中都没有顺延,这种弹性规定和没规定有区别吗?你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网友等待咨询,自己是一名小学老师,怀孕马上生产了,但按照时间产假刚好遇上暑假,想问下产假遇上暑假,休假时间能够顺延吗?那么现在我们这位网友所询问这个问题呢,可能比较特殊啊,因为产假呢,按照我们国家这个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像女职工啊,他如果说是啊,有这样一个 产假的这样一个情况,他是应当享受产假的一个待遇,但是呢,我们这位网友所询问的啊,是属于一位教师, 那么刚好就是他的产假遇上的暑假,当然针对这样一个情况呢,我们国家教育部教育委员会啊,针对此也有做出一些通知,或者说出具过一些罕见, 那么在里边就是明确的回复了。如果说,呃,这个女教师产假刚好遇到这个暑假啊,那么一般情况下呢,是可以进行顺研的,但是如 如果说这个根据各地的这样一个呃政策情况,还有当地的实际情况,那么如果说像我们这位网友所在的这个区域啊,那么最好就是询问一下当地的这个教育机构啊,教育局还有主管的一些部门,再有就是自己所任职的这样一个学校, 因为如果说像学校的这个教育任务确实是比较繁重,而且呢这个教职工人数啊,那么现在啊,也是非常稀缺的,那么有可能就不能享受顺延啊,那么最好就是双方能够协商来处理。

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吗?当然包含,产假呢是包含了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之类的职业假期的。也就是说,如果休产假期间存在这几类假期的话,那么是不能要求在补休这些假期或者延长产假的。 这里呢要提一句的是,除了产假之外,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男方的护理假这些假期呢,是不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之类的职业假期的。法律无难事,实践出真知,关注我,持续为您分享劳维事件经验。


董律师,关于婚假、生育假、育儿假、护理假修改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具体该怎么修呢?会不会扣工资啊?这个婚假呢?我现在是二十天,如果你们婚前去做了检查啊,医学检查就可以增加五天,那这个就是二十五天婚假怎么修呢?如果是在我们这个规定新规出来以后啊,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就按我们现在的规定来,就二十天或者二十五天, 如果是已经修了或者正在修的,那这个时候就去把它补足哈,补足二十天或者二十五天,但是补足要跟佣人单位去完善这些手续。那婚嫁原则上是从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修完哈,一年以内修完,那如果是没有修完,那就没有了哈,就没有了 一次修完的。当然,如果当然是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去分段,就单位他同意你分段修,你就可以修。那如果是再婚的职工哈,再婚的职工,他也是享受婚假的假期的哈,因为有的省份他确实就是再婚的职工,他就不享受婚假了哈。所以咱们四川的政策是,再婚的职工呢,他也有婚假哈,也有婚假。如果婚生育价现在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你给大家讲一讲哈。 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日价生育价啊。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生育价。九十日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以延长生日假、生育假三十日。生育假。具体怎么修呢?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后生育子女的,是用现在的规定的生育假的假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正在修生育假的呢,也是适用我们现在的这个假期休假,职工呢,也需要跟咱们的用人单位完善延长休假的手续。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前已经修完了生育假的,就不再补修了。生育假也是需要一次性修完,不能分开休啊,不能分开休,朋友们要注意了,也就说现在咱们的生育假已经延长了九十天了哈,延长了九十天了,其实可以跟大家讲一下,之前呢咱们的生育假的话是,呃,延长是 本身是九十八天,延长了六十天,就是一百五十八天,那现在咱们延长到了九十天了,原来是九十八天,现在就是一百八十八天了啊,所以这个时间是增加了哈,是非常好的,是非常立好的哈。朋友们 啊,男方的护理假有原来的二十天,延长到了三十天,这方便男方的照顾啊,妻子儿女啊,共同担任责任。那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后生育子女的,就按照我们现在的规定哈,现在的规定三十天。那护理假具体该怎么修呢? 具体该怎么修的话,那如果是说正在修护理价的,那那个咱们的呃,这个职工呢,就可以用单位就去完善休假的手续哈,休假的手续就可以去延长,那如果是已经修完了,已经修完了,原则上不再补价了哈,不再补价,护理价应当在女方的生育假期间修,原则上也是一次性修完。 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叠加计算护理价哈,不叠加护理价啊,大家注意了,然后的话就是还有我们的说的是育儿价,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啊,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是十个工作日,大家注意了,刚刚我们说的护理假啊,生育假,然后还有咱们的婚假,他都是自然日,那那个咱们的婚育假就这个育儿假里面呢啊,就是十个工作日,大家注意了,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他 四维出勤,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受影响的。育儿假具体该怎么休呢?育儿假按照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子女零到一周岁、一到二周岁、两到三周岁期间,夫妻可以分别休十天育儿假,每周岁内的育儿假不能转接到下一周岁休。有两个以上及三岁以下子女的,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以子女数量叠加计算育儿价假期啊,大家要明白了,这个就是咱们现在的这个育儿价哈,育儿价怎么修的问题啊,朋友们应该明白了哈,对吧?记得点赞关注哦!


产检算病假吗?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严吗?产检的时间需要按病假或者试假算吗?答案是不用哦!产检是预防分娩异常或并发症的有效方法,为了保障孕妈妈们定期产检,产检时间进入劳动时间按正常出勤算。以下是相关依据, 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需要注意的是,在上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八天外, 还可以再享受六十天生育假,也就是九十八加六十等于一百五十八天。按目前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可从 预产期前十五天开始,因此是先休产假,再休六十天生育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生育假遇到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但是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一般不顺延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