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于补税,四点七亿的事情大家看了吗?财务权都传疯了,没看过的小伙伴也不要紧,我用二十秒带大家回顾一下这个事件。核心是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增值税进项数额的抵扣问题。曾毅从二零一二年就开始了,公司当时请了外部的律师和税务专家, 一致认为财务处理没有问题,但税务部门不认同。二零二三年初决定,二零二四年负义维持,二零二五年一审,法院也驳回了公司,公司不服,现在二审还在受理中。 抛开这些复杂的背景,对于咱们普通财务人来说,有哪些点值得借鉴?我梳理了三点,帮助大家避坑。特别是第三点特别重要。首先,第一,专业判断是有边界的,咱们自认为有依据,专家也觉得没问题,但税务部门和法院不这么认为。问题出在哪? 不是你没有尽责,而是政策模糊地带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财务人要有一个认知,你的专业不是万能的,有些事不是你算的清楚就能定的了的。越早明白这个道理,职业规划才越清醒。第二,留痕不是形式,是保密。 这个案子最值得注意的细节就是,公司在公告中明确写了结合外部律师专家和税务专家的意见,这意味着财务人员提出的建议、请的专家的论证,都有相应的书面记录, 财务团队没有视察的责任。你回忆一下日常工作中有没有类似过情况,作为财务人员,你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没有留痕?如果没有,从现在开始培养这个习惯,关键的时候能保命。 第三,重大判断,决策权交出去。财务在公司的位置重要吗?非常重要,但重要到什么事情都要财务决定吗?当然不是! 当一件事情涉及几千万甚至上亿的税务影响时,你还能决定吗?这个时候,你的职责不是替公司做决定,而是把信息摆清楚,依据是什么,风险有多大,可能的后果是什么,然后把决策权交给该做决定的人。很多财务人有这样的心理, 我要替老板分忧,我要为公司扛事,但是你得想清楚,你扛得住吗?如果扛不住,最后丢工作惹官司的是你,不是老板。保护自己不是自私,是对你的家庭的负责。咱们普通的财务人,绝大多数都不会遇到这么大的案子,但这个案子背后的道理,每个人都用得上。 专业有边界,留痕要到位,决策不越位。只有当你在职场中保护好自己,才能一直站在这。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难,可以来找我聊聊,我是秋秋姐,拥有十五年的财税工作经验,专注于财务职场成长。关注我,我们一起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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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一个税务大瓜,主角呢是我们大家熟悉的金龙鱼,就是平时我们炒菜那个金龙鱼,但这个事情呢,不是金龙鱼本部的问题,是他一个子公司叫东莞的副资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 那么因为增税净向税抵扣的问题,被税务机关追查十年,要求补税还有滞纳金。那么从二零一二年的七月一号,一直到二二年的六月三十号,就公司呢相当于净向税,你应该转出转少了,那么相当于净向税不就算多了吗?那你留抵退税呢,又退的多了, 所以根据金融于呢,今年就是二月份发布的二五年的业绩快报,这笔补税外加滞纳金合计呢对公司影响的净利呢是四点七二亿,就直接使公司净利润减少大概百分之五。子公司东莞副支员呢,主要是拿这个菜籽,还有呢大豆深加工, 简单就是把这个菜籽啊大豆深加工成两种产品,一类呢就平常我们吃的菜籽油,大豆油,另外一个呢就是作为饲料用的菜脯豆婆,那么这个菜脯豆婆我感觉就是我们平常讲的菜籽饼,豆饼,当然呢,它这个含油量还有蛋白质的含量不一样, 可以做饲料,可以做肥料,我以前种菜用那个豆婆,那个藕肥豆饼,藕粉,妈呀,太臭了。来,重点来了啊,这四个产品中呢,只有一个是免税的,就是菜婆,它相当于是国家规定的不用交增值税的。那么剩下来三种,比如菜籽油啊,大豆油啊,豆婆啊,就属于硬税产品,那么其中这个豆婆和 油呢,都是按百分之九的税率叫增税,很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跟头都是分不清哪个硬税,哪个免税,所以呢,最基本的划分,要知道,那这次呢,税企纠纷的焦点在哪里呢?实际上就是他不是既做免税又做硬税的油和豆婆吗?那么你这个原材料生产加工的,竟像说有时候混在一起的一般呢,我们要求就是, 如果用于应税的和用于免税的,你一定要分开,用于免税的不得抵扣,用于应税的可以抵扣,但分不清的怎么办呢?你要按比例来转,就相当于按照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做进项数额转出。 那么争议呢,就是这个比例应该怎么算?那么税务机关呢,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出具一个税务处罚决定书,那么里面就讲了,你按销售额的时候免税的,就菜婆这个销售额应该按照含税金额来算。那么双方呢,这个 争议呢,看起来就是在这个比例的认定上好像出现了争议,但具体的细节呢,没有说明。那么整个的税企争议呢,是从二三年的十一月开始的,那税务机关呢,做出呢处理决定,就要求你要补税一点二亿, 但是呢,企业不同意啊,所以先要进行行政复役,但是行政复役之前,你要先把税钱交掉,所以企业先交了一点二亿。 那么二四年的四月呢,复议呢,就维持原决定,且不服嘛,进一步上诉。那么到二五年的六月,一审法院呢,驳回企业的诉求,所以企业呢,就上诉到东莞呢中院。那么截止到二六年的三月,就现在二审还在受理中,还没有结果,所以整个争议呢,从受处理到现在快两年了, 那么到现在还没有尘埃落定,但是这个事件相当于是十四年前的事件了,那这里呢,有个大家关心的问题,很多人就问,就受机关凭什么能追侦长达十年的税款? 那企业呢?就讲了,说你税务机关追溯调整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和行政依赖呢?利益保护原则,什么意思呢?就企业,我认为我已经合规申报了,那么如果不合规的话,那你税务部门早干嘛去了? 所以这里面就存在税务机关有没有乱追赃,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呢?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制止当事人扣缴,义务人未缴少交税款,那税务机关的追赃期三年, 那如果是因为当事人的计算错误导致呢?未缴少缴,那追征期呢,实际上可以达到五年,但是如果是偷税、抗税、骗税,那税务机关追征呢?未缴 以及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还有或者骗取的税款,那是不受三年五年的期限之约的。所以看到税务机关对这件事情的定性,我觉得是不一样的, 但是真的十年的追债期太吓人了,对吧?而且这个累积影响啊,也太大了。那税务说完以后呢,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会计操作,那第一个呢,就是一审法院呢,驳回诉求以后,那么虽然企业上诉了,但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谨慎性是企业要记题预计负债, 所以这个预计负债呢,按照我们的会计规定,第一个很可能流出,第二个金额能可靠计量,所以呢,现在一审法院都有判决结果了,那么在这个时候应该确认,预计负债借方应该做主营业务成本以及营业外支出,所以这个呢,是利润少了四点七二亿。那么另外还有个细节呢,就是前面行政 负一之前,你需要把税交掉,你应该先行交一点二亿的税,那么另外呢,后期又交了一个零点七九亿,二二年到二五年的不可抵扣的印象做了转除,所以当时是做了一个其他的流动资产的,所以这个钱呢,相当于 企业不认可吗?先放在其他流动资产,就将来如果二审呢,胜诉之后,那这个钱可以退回来,对吧?预计负债所有的呢可以冲回,所以这里面呢,也给所有的农产品深加工的既有应税又免税的企业提了个醒, 就是你在核算中一定要把硬税免税的这个界限一定要分清,比如说菜脯是免税的,豆脯可能是不免税的,那么一字之差差异非常大。那第二个方面呢,倾向说的核算一定要规范,就哪些用于硬税的,哪些属于免税的不能划分的,那么在这个时候一定要单独设账核算,否则到时候核算一定会出错。 第三个方面呢,就是发票凭证你一定要管好,特别像原来的农产品收购啊,那么这种销售发票假的非常多,对吧?你不能虚开,不能虚抵。那么第四个方面呢,注意政策的变化,就像现在的加急扣除的事项可能就没了 啊。另外一个呢,留底退税一定要谨慎,因为你净向税,如果多底了,那么在这个时候你的留底退税收可能就高了,可能最后呢被处罚就得不偿失了啊。二五年金融危机快报中呢,还有一个大瓜,就是他的另外一家子公司叫益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被一审法院判决就构成一个叫 合同诈骗罪的帮助犯。那这件事情呢,我们以后呢有时间再给大家分享,关注我走在财快第一线!

来,家人们今天来分享一个案例,金龙鱼,那金龙鱼出事了,被税务局竞争的,十年的税款税高达四个亿,那 是怎么样一个案例呢?我今天给你们做个分享,可能会说,这么大的公司,他们肯定有专业的财务团队,那为什么还会犯错呢?那犯的点在哪?来接下去跟你们做分享。其实呢,金龙鱼不是他的总公司集团的问题,是他的子公司出了问题, 跟金融一样,他是做榨油的,那榨油分两种副产品,一个是菜脯跟豆脯,那菜脯跟豆脯那差别可大了,一个是免税,一个是有交税的,正常交税。所以说问题就就在财务,在账务处理上,他们的疏忽他们没有做个分离清楚。 那就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们就知道了,比如说你卖一百块钱的货,那菜脯他是享受的是什么?菜脯他享受的是免税, 免税的是不能抵扣进项的,然后斗魄他是可以抵扣进项的,没有一定的区分,所以说他就产生了一个欠税,那这个欠税他是怎么去定性呢?那税务机关的解释就出来了,如果是税局问题,那查三年,但是你自己算错了,有可能是追查三到五年,但是如果被 认定为偷漏税,那也可能追查十年,甚至无限期的追溯,这是目前国家税务局有规定的。这块补税还要罚缴滞纳金,罚金年化高达百分之十八,整整十年,那这笔钱比补税还要高多的多。所以说,奉劝所有的企业家,老板们, 还是会计们,别再心存侥幸,就算你做的再好,行业里没有问题,其实也得要时刻分着合规这根弦。

上市公司金龙鱼这次却被财务部坑了一把大的,因为他在产油的同时有一个豆铺和菜铺,豆铺呢,是需要按照百分之九来交增值税,而菜铺是可以免税的。 在财务核算的时候,并没有把相关的镜像按照两种类别来分别核算,全部混合在一起,成了一笔糊涂账。税务检查一看,这肯定不行了,你享受了优惠政策才算,算不清楚,那我就给你定一个,比如说你卖一百元,有三十元是豆铺,你就有百分之三十的镜像,是不能比的。 这么一看,以前你就少交了税,现在你就得补上。关键是要追究多少年?如果你只是财务算错账,常规是三年,你涉及到的税款是十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到五年,你要是偷逃税款,是可以追究到十年,甚至是无限期追溯。 按照滞纳金年化百分之十八来算,五年半基本上本金就能翻倍。现在如果要追究十年的话,本事就非常大了。这个世界提醒我们,公司,有财务部就不会出事吗?金融领域的团队不可谓不强,这么多年都没有出事, 让财务部放松了警惕,也有可能是对政策的不够熟悉,公众疏忽。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软件企业和处和退税企业身上。现在大家都开始注重税务风险,却疏忽了财务核算的重要性,特别容易塞跟头, 再厉害的上市公司,该踩的坑一个也堵不掉。你见过哪些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企业多交税的情况呢?欢迎留言!

金龙鱼啊,爆出了税务大瓜!对,就是大家熟悉的那个金龙鱼哈,不过呢,不是本部出问题,是他的子公司东莞市副职员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因为什么呢?因为增值税的净向数额抵扣的事情, 被税务机关追追了十年的税款哈,而且还要交芝麻金,直接让公司净利润少了四点七二个亿。原因是因为这个子公司啊,他主要是做菜籽和大豆油, 还有饲料用的这个菜脯和豆脯。这个里面有个关键的税务点,就是四个产品里面只有菜脯是免增值税的,而菜籽油,大豆油,豆脯啊,都是要交税的,税率呢,都还是百分之九,这也是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容易搞毁桥的地方, 搞错一步啊,就容易出比较大的税问题。所以呢,这一次税企双方的矛盾核心就在于净向数额的划分比例的问题。 因为公司又做免税产品,又做应税产品,那生产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的数额就难免混在一起了, 那按规定,免税产品对应的进项数额是不能抵扣的,那应税的产品呢,是可以的,要是你分不清楚的话,就得要按免税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做进项销售额转出。 争议就出在这个比例怎么算的这个上面,税务机关二零二三年的十一月出的处罚决定书里面明确,裁判的免税销售额要按含税金额来算,双方就在这个点上一直谈不拢, 税务机关要求第一轮补税一点二一亿啊,且自然就不认可啊。再说好这件事情的进展呢,到了二三年的十一月,税务处罚就下来了, 企业要先交掉这个一点二一亿的补税,才能够去申请行政附役。结果呢,二四年的四月附役啊,还是维持了原决定, 企业不服就上诉,到了二五年的六月,一审法院直接驳回了企业的诉求。现在企业又上诉到了东莞的中院,截止到二六年的三月,二审还在审,那从税务出的处理决定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 这个事呢,还没有一个结果。而涉事的社会问题呢,最早能够追溯到十四年前,很多人就好奇了,税务机关凭什么能够追追十年的税款呢?那企业还怎么办呢? 企业这边自己也觉得自己合规申报了税务机关这么久你才追溯,违背了税法法定和行政依赖利益保护原则,怀疑是乱追征。其实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哈,追征期是分情况的,如果是税务机关的责任,追征期只有三年, 如果是截自己计算错误导致少交税的,那追征期是能够到五年。但是如果是偷税抗税骗税,那追征期啊,就没有限制了。所以,这一次税务机关应该是对这件事情的定性和结论不一样,才会追征长达十年的税款。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说,虽然企业还在上诉,但是一审已经驳回诉求了。那按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原理,企业呢,就必须要去记提这样的一个预计,负债借房进入主营业务成本和额外支出, 这也是净利润减少四点七二亿的这样的一个原因。另外呢,企业除了先交的一点二一亿,后来又交了七千九百万,是二零二二年到二零二五年不可抵扣的经销商转出的钱。 那这笔钱呢,企业先记在其他流动资产里边,毕竟好现在二审呢,还没有结果,要是后续申诉了啊,这笔钱呢,能够退回来,既提的预计负债呢,也能够全部重回。所以啊, 这件事情其实给所有做农产品深加工,既做应税产品,又做免税产品的企业提的一个大行,这个几点大家一定要记牢。第一就是必须要分清楚应税和免税产品的界限,就差一个字的产品,那税务的待遇可就天差地别,所以千万不要搞混淆。 第二个呢,就是进项数额的核算呢,一定是要规范的,能够直接划分应税和免税的就直接分清楚, 分不清楚的一定要单独设账来进行一个核算,避免核算出错。那第三个呢,发票和相关凭证一定要管理好,尤其是农产品收购的销售发票假票多,绝对不能虚开虚抵。 第四个,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比如说一些加计扣除的政策,可能会有调整的,不要踩政策的坑。第五个呢,留抵退税操作一定要谨慎,要是进项税多抵扣了,那留抵退税的金额就会偏高,最后呢,就会被收处罚,得不偿失。 所以呢,做财税啊,真的就是一步都不能错,而且要深度的去理解政策,及时学习政策。如果你也担心你的公司呢,有隐藏的税务风险,想要排查自家企业的税务风险的话,可以私信我,六六六,我来免费帮你做税务风险体检,帮你解决你的税务烦恼。

今天聊一个震动行业的税务大案,主角是家喻户晓的金龙鱼。不过此次涉税问题并非金龙鱼本部, 而是其旗下东莞市副资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违规,被税务机关追征近十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直接众创企业净利润。该事件涉税期间从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核心问题在于企业进项数额转出金额不足多计,可抵扣进项税的同时,留抵退税也超额申领。据金龙鱼二零二五年二月发布的业绩快报显示,此次补税急至纳金合计影响公司净利润四点七二亿元,净利润直接缩水约百分之五, 税务代价堪称巨大。东莞副支援主营菜籽大豆深加工业务,将原材料加工为两类核心产品, 一类是日常食用的菜籽油、大豆油,另一类是饲料肥料用的菜粕、豆粕及菜籽饼。豆饼因蛋白含油量不同,适用场景有别。这四款产品的增值税属性偏差的别 仅菜粕为国家规定的免税产品,菜籽油、大豆油、豆粕均为应税产品,其中豆粕与油之类产品增值税率为百分之九,而这也是众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增值税率为百分之九,而这也是众多农产品与免税产品界限, 最终踩坑被罚。此次税气纠纷的核心聚焦于免税与硬税业务的进项税分摊比例认定。企业同时经营免税的菜脯和应税的油、 豆脯生产原材料的进项税无法完全拆分。按照税法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得抵扣、无法准确划分等,需按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作进项数额转出。 双方的争议点就在于这一比例的计算方式。税务机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计算时免税菜脖的销售额需按含税金额核算。具体细节虽未透露,但这一认定直接导致补税金额的巨大差异。 这场税务争议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正式爆发,税务机关最初要求企业补税一点二亿元,企业对此不服,却因行政附役的前置要求, 先预缴了一点二亿严税款。二零二四年四月,行政附役维持原税务处理决定,企业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二零二五年六月,一审法院驳回企业诉求,企业随即上诉至东莞中院。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审仍在审里中。 这场税务拉锯战已持续近两年,而涉税行为最早可追溯至十四年前,至今仍未尘埃落定。此事也引发了行业核心疑问,税务机关为何能追征长达十年的税款? 企业方认为,税务机关的追溯调整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和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企业已按规定合规申报,若存在违规,税务机关不应时隔多年才追责,质疑其存在过度追征的问题。而从税收征管法规定来看,税务追征期有明确划分, 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纳税人为缴少缴税款,追征期为三年。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追征期可延长至五年。若涉及偷税、抗税、骗税,税务机关追征税款滞纳金不受三年、 五年的期限制约。显然,税务机关对此次金龙与子公司的涉税行为定性已突破常规,追征期犯愁,这也让十年追征期的税务震慑力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从会计处理角度, 此次事件也体现了会计准则的核心要求。以审法院驳回企业诉求后,尽管企业已提起上诉,但根据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企业需记提预计负债, 只要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可靠计量,就应确认预计负债。此次计提直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这也是四点七二亿元净利润减少的直接会计原因。此外,还有关键细节,企业除了预缴一点二亿元赋役前置税款, 后续又补缴零点七九亿元,对二零二到二零二五年不可抵扣进项税作转出处理,而这笔款向企业并未认可税务处理结果,会计上计入其他流动资产,若后续二审胜诉, 该笔款项可申请退还,以既提的预计负债也可全部冲毁,这也是企业在税务争议中的会计应对方式。金龙与此次的税务踩坑,给所有同时经营应税与免税业务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提了五大核心警示,条条关键, 明确应税与免税界限,切勿混淆产品税务属性,如菜脯与斗破一字之差,税务待遇截然不同。精准划分是基础。 规范进项税核算,对用于硬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能拆分的单独核算,无法拆分的按税法规定单独赊账,避免核算混乱导致违规。严控发票凭证管理。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易出现虚假开据问题, 务必做到据实开据、合规抵扣,杜绝虚开虚底。紧盯税收政策变化,如农产品加计扣除等政策可能调整,需及时跟进并调整税务处理方式,避免因政策脱节违规谨慎办理。留底退税。近向税弱、多底错底 会直接导致留底退税超额,后续不仅要补缴税款,还会加收滞纳金,得不偿失。 值得注意的是,金龙鱼二零二五年业绩快报中还有另一则重磅消息,其旗下一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被一审法院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帮助犯,该事件对企业的潜在影响或远超此次补税。后续我们将详细解读。 税务合规是企业的生命线,尤其是农产品加工行业,业务链条复杂,税务政策特殊,更需精细化管控。关注我,掌握最新财快税务知识,避开经营中的税务陷阱,走在财快合规第一线!

今天我们来给大家分享最近税务界的一个大瓜,就是这个金龙鱼补税案,这个案件的导火索呢,是因为企业去申请这个留抵退税,那整个稽查的期间呢,是从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二二年,追查了十年,追补税款加滞纳金四点七二亿元。 那这个生产主体呢?是金龙鱼的子公司这个东莞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那我们都知道金龙鱼它是生产食用油的,它在生产压榨食用油的过程当中呢,除了生产油,还会生产出菜脯和豆脯,在这三种商品当中呢,只有这个菜脯它是免税的,食用油和豆脯都是百分之九的增值税, 那税法是规定,对于又有免税收入,又有应税收入,他这个进项数额对于不能区分的部分,你是要按比例来计算转出的。这个比例的公式呢,简单的来说就是你免税销售额占总体销售额的一个比例。那这个案子他争议的点在哪里呢?第一个争议就是这个免税销售额到底是按含税还是不含税来确定。 那金龙鱼呢,他之前一直是按不含税的销售额来计算的,那他是怎么计算的呢?举个例子,比如说他有一百零九万的免税收入, 他是按百分之九的增值税率来换算的,换算完之后他免税销售额只有一百万了,这样子计算之后,他的进项税转出是变少了的。那对于这个计算口径到底是按含税还是不含税?有一个国税含一九九七年的五百二十九号文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他要按照含税销售额来计算。 第二个争议在哪里?就是这个追征期的问题。在税收征管法上对追征期有这样的规定,就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企业少缴未缴税款,这个追征期是三年。如果是因为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追征期是五年。但如果因为偷税、骗税、抗税,追征期是不受年限限制的, 所以这案件如何定性就变得非常关键了。那金龙鱼他肯定是有强大的税务团队的,就我们都知道这个免税销售和他因为没有税率,你如何把它划算成不含税呢?所以这可能也是为什么行政附役和一审都维持了原判的一个原因吧。现在二审正在受理中,我们也是期待二审的受理结果。

哈喽,老板们,今天和大家一起吃一个金融于子公司的瓜。金融于子公司被追征十年税款加滞纳金, 直接亏损四点七二亿,净利润少了百分之十五。核心就一件事,菜破免税,豆破真税,一字之差,天差地别。他们家既是生产免税的豆油菜籽油豆破 进项税呢?混在一起没有分清楚,转的没有按时转出。这里重点要提醒一下,偷税、看税、骗税,追溯期是无上限的,不是大家说的三年或者是五年,是可以一直追,给所有的企业四个保命的提醒, 一、应税和免税项目一定要分开核算。二、进项税能分清的要分清,分不清的一定要按比例进行转出。三、发票要合规,不稀开不稀底。 四、留底退税别乱操作,多退必败,查大企业都踩开,中小企业更要小心。关注我,每天一条财税必看干货!

哈喽,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税务大讲堂。最近金龙鱼补税四点七亿的消息在财务圈里讨论的挺火的,应该也听说了吧。确实,我当时看到新闻的时候还挺惊讶的,金龙鱼这么大的企业,怎么会突然补这么多税啊? 哎,这事就牵扯到咱们今天要聊的核心问题,增值税免税销售额的计算争议了。我先给你梳理一下背景,金龙鱼旗下有很多业务,像斗破是属于征税项目,菜破是免税项目,两种业务会共用一些进项,比如原材料采购、运输这些成本。 哦,我懂了,就是这些公共进项需要按比例分摊到征税和免税项目里,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不能抵扣,得转出,对吧? 没错,关键就在这个分摊比例怎么算?税务机关认为免税销售额不能做不含税换算,得用含税的金额来算占比。但金龙鱼可能是用了不含税的金额来计算,这就导致分摊比例不一样,进项转出的金额也差了不少,最后就补了四点七亿的税。 那为什么税务机关不让用不含税销售额来算呢?有什么文件依据吗?当然有,国税函一九九七五百二十九号文理明确说了,免税销售额不能进行不含税收入换算,得按全额来算。这个文件虽然是一九九七年发的,但到现在依然有效。 也就是说,税务局查账时看的不是你觉得公不公平,而是规定写没写。我给你举个具体的例子吧,假设京东余一年里斗破的含税销售额是一百零九万,换算成不含税就是一百万,蔡破的免税销售额是一百零九万,本身就是免税收入,不用换算。 那如果按税务机关的算法,免税销售占比就是一百零九万,除以一百万加一百零九万,约等于百分之五十二点一五,对吧?对,要是按金龙鱼,可能用的不含税算法,就是一百万除以括号,一百万加一百万等于百分之五十,你看这两个比例差了两个多百分点。 这比例看着差的不多,但放到金龙鱼这么大的盘子里,对应的镜像转出金额就差了好几亿啊,难怪补税这么多。 没错,这就是核心问题。其实这里面还牵扯到增值税的理论逻辑,增值税本来应该是完全价外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但现实商业里,企业不一定能把全部税负都转嫁给下游,这就导致了理论和实际之间的矛盾。为什么税务局坚持免税收入不能做价税分离?因为免税的本质就是这笔交易从头到尾都不涉及肖像税这个概念。 既然没有销项税,那这一百零九万就是实实在在的销售额,你硬要除以一点零九,反而把税务局搞糊涂了。你这税到底免没免?这么说的话,企业在处理这种混合业务的时候,到底该怎么操作才能避免踩坑啊? 首先,企业得严格按照税务文件的规定来,特别是像国税函一九九七五百二十九号文这种明确的要求,别自己想当然的调整计算方式。 其次,平时就要把征税和免税项目的进项核算清楚,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项目的进项,就别放到公共进项里分摊,这样能减少争议。还有吗?除了核算清楚,企业还能做些什么,提前预防, 还可以多和税务机关沟通,尤其是业务模式比较复杂的企业,要是对政策拿不准,就主动去问,别等出了问题再解决。另外,定期做内部的税务自查,看看进项分摊、销售额计算这些环节有没有漏洞,及时调整。 其实这事也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不管规模大小,税务合规都是大事,别觉得自己的操作没问题,可能稍微一个计算方式的差异,就会产生巨大的税务风险。 没错,金龙鱼这个案例就是个典型,四点七亿可不是小数目,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咱们做财务的或者企业管理者,都得从这个案例里吸取教训,重视税务政策的细节,尤其是涉及到免税、减税这些特殊业务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规则。 而且我觉得这也反映出增值税政策有时候和实际业务之间会存在一些衔接的问题,企业得学会在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业务模式,尽量减少税务上的不确定性。 你说的太对了,比如有些企业可能会把免税和征税业务分开核算,或者调整业务结构,尽量让进项分摊更清晰,这样就能避免因为计算方式的争议带来税务风险。那咱们再回到金龙鱼这个案例,你觉得除了计算方式的争议,还有没有其他值得关注的点? 还有一点就是增值税的转嫁问题。刚才咱们也提到了,理论上增值税是价外税,但现实里企业不一定能完全转嫁给消费者,比如金龙鱼的菜脖是免税的,这部分的进项不能抵扣,企业可能就得自己承担这部分成本。 要是企业把这部分成本加到售价里,又可能影响产品的竞争力,这就是个两难的问题。确实,税务政策有时候会和企业的商业决策相互影响,企业得在合规和盈利之间找到平衡。 没错,所以咱们做税务大讲堂,就是希望能把这些复杂的税务案例和政策用通俗的方式讲给大家听,让企业能提前做好准备,避免踩坑。那咱们再来说说这个国税函,一九九七五百二十九号文件当时是怎么出台的,你知道吗? 这个我还真查过,当时是湖南省税务局碰到了类似的问题,他们拿不准免税销售额到底该怎么算,就给国家税务总局发了请示,总局才出台了这个文件。 而且你别小看这个,一九九七年的文件到现在还在执行,说明这个规则的底层逻辑其实一直没变,就是免税销售额不能做价税分离,必须按账面数来算。原来还有这么一段背景,看来这个政策不是随便拍脑袋定的,是有实际业务需求推动的。 对,其实税务政策的出台,很多时候都是源于实际业务中的争议,税务局得给企业一个明确的规则,不然大家各算各的就乱套了。就像这次金龙鱼的案例,要是没有这个一九九七年的文件,可能双方还会有更多的扯皮,但有了明确的规定,税务局查账的时候就有法可依了。 那你觉得这个规则合理吗?站在企业的角度,会不会觉得有点不公平?毕竟征税的销售额要做价税分离,免税的反而不用,这样分摊比例就会向免税项目倾斜,企业就要转出更多的进项, 站在企业的角度,肯定会觉得有点吃亏。但站在税务局的角度,这个规则其实是为了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你想啊,要是允许免税销售额做价税分离,那怎么分离?按什么税费分离?是按货物的适用率还是按服务的适用率? 这样一来又会产生新的争议,所以干脆就一刀切,免税销售额直接按账面计算,虽然可能对企业不太公平,但胜在简单明了,大家都不用纠结。 确实,政策有时候就是这样,要在公平和可操作性之间找平衡。不过企业也不能一味的抱怨,还是得在规则范围内想办法优化自己的业务。 没错,其实企业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税务谋划来降低这种影响。比如把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分开核算,或者调整业务模式,让进项尽量能明确归属到征税项目里,这样就能减少需要分摊的公共进项,也就降低了进项转出的金额。 那咱们再回到金龙鱼这个案例,你觉得这个案例对税务政策的完善有没有什么启示?我觉得最大的启示就是 税务政策需要和实际业务紧密结合,有时候政策出台的时间比较早,可能跟不上业务的发展,这时候就需要及时调整或者出台补充规定。 比如现在很多企业的业务模式越来越复杂,可能既有免税业务,又有征税业务,还有跨境业务,原来的政策可能就不太适用了,这时候税务局就需要根据新的业务情况,出台更明确的规则,减少企业的不确定性。 而且我觉得这个案例也提醒税务局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很多企业可能不是故意违规,而是对政策理解不到位,要是税务局能多做一些宣传和培训,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你说的太对了,其实很多税务风险都是源于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偏差,要是税务局能把政策讲的更明白,企业能把政策理解的更透彻,就能避免很多像金龙鱼这样的补税案例。 那本期的税务大讲堂到这里就差不多了,希望今天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对,要是你还有什么税务相关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下期再接着聊。 另外我再给大家提个醒,所以大家在处理公共进项分摊时,一定要记住,免税收入直接按账面数参与计算,千万别手痒去做价税分离,一个数字的差异可能就是几亿的税款。好的,感谢大家收听,咱们下期再见!

问大家一个问题啊,你们能不能想到金融于这么大的企业,在财税细节上也有问题,都听说了吧,最近金融于补税的这个事啊,很多人都刷到了,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把这个事情讲的明明白白的。 金龙鱼下面一家子公司,在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二二年这十年里,一边做免税的饲料,一边做正常的交税业务,问题就出在买原料的镜像票,两个业务是混着用的,怎么分摊,哪些能抵扣,哪些不能抵扣,他们算的口径跟税务局的不一样, 就这么一个细节问题啊,他不是偷税漏税,结果呢,一查就是十点税和制纳金加在一起啊,最后寄提了四点七二亿的预计负债,直接影响了一年的利润。我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好比你家里面的钱, 一部分是公用的,一部分是私用的,你混在一起花,你自己呢,觉得是分的很清楚的,但是一查账人家就不认你这个方法,最后差的钱全部得你自己补。其实我特别理解各位老板, 天天操心业务,操心客户,还要操心员工,财税这一块的,不是不想做好,是真没有精力,也没有那么专业。但是我今天必须跟你说一句实在话,合规不是给你找麻烦,而是给你兜底,就跟你这个 开车系安全带一样,不是为了应付谁啊,是为了你自己安心,家人放心,税务这件事不用紧张,不用害怕,更不要听别人忽悠的神乎其神的。你只要把这几件事做好, 你账要做清楚,票要收好,税按时报,涉及到免税啊,应税啊,尽像分摊这种细节,你按规矩来,按标准来,不要自己瞎算瞎估,就已经能避开大多数的风险了。很多时候出事啊,不是你故意违规,就是一个口径一个细节没卡准。 说实话就是政策没有吃透吗?时间一拉长,金额就大到吓人。最后我也跟大家聊一句啊,你在开公司做业务的时候,有没有遇到因为这种细节没注意最后出现的财税问题的评论区啊,可以聊一聊,大家互相避避坑。

最近啊,金融与案件大家应该都听到了,我在这个案件里面发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涉税争议问题。那这个问题呢,藏在很多企业的财务核算里。 同时做交税和免税生意,分摊公共成本时啊,免税的收入到底要不要扣掉税款后再重新计算?很多财务都有个作战习惯, 算免税额度,核对营业额时,总爱把免税的收入扣掉税款再算。但分摊共用成本的时候啊,规矩完全就不一样了。那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财税二零二六年十三号公告是明确规定, 那么一半纳税人在同时做交税、免税生意,分不清共用开销税费时,免税业务应对的部分不能用来抵扣,必须按规定单独扣除。给大家举个最直白的例子,一听你就懂。比如说 a 公司做两种业务,一种是卖豆脖, 这个要交税,另一种是卖菜脖,这个就不用交税。这个月你两重业务都卖了一百零九万, 因为你有些共同的开销,一共花了十万。那现在问题来了,这十万块钱的成本,也就是进项税,有多少该摊到免税的生意上,因为这部分的税是不能抵扣的。 很多财务是怎么算的呢?他们习惯性把两个一百零九万都换算一下,都当成一百万。这么一来,你的两种生意看起来都是一百万,正好一半一半,那十万成本就分五万给免税生意,分五万给交税生意,听起来挺合理的,对吧?错, 为什么呢?因为那个免税的生意啊,收进来的是不含税的,你不应该把它换算成一百万。 那正确应该是怎么算呢?交税的生意收进来一百零九万,因为里面含着税,你得把税去掉,算出来就是一百万, 那免税的那个还是一百零九万,所以你真正的总额是一百万,加一百零九万,等于二百零九万,免税生意的占比应该是一百零九万,除二百零九万算一下,大概是五十二点一五多一点点, 那这十万块的成本就得按这个比例去分,大概是五点二幺五万,分个免税的生意。那所以原来你只分了五万,现在你要分五点二万差,而是两千块钱 就是你之前少交的税。我不知道你们听明白了没有?最后我做个小结了,金融与的案例是最真实的前车之鉴, 公共尽享,分摊赚出这个事,别凭着自己的财务习惯算,要根据税务机关的硬规定、硬文件走,这才是最稳妥的,也不会踩坑。关注英姐,带你了解更多的财务、财税管理干货。

金龙鱼最近踩中的惊天大雷,事情是这样,金龙鱼子公司因为一个计算口径争议,补税了四点七二亿元。核心的问题就在于,公共竞相分摊转出时免税销售额,到底要不要做不含税换算呢?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口径,差点让巨头栽了大跟头。很多企业习惯肌肉记忆算季度三十万,免税起征点五百万。一般纳税标准时,免税业务先价税分利用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 但金龙鱼的教训证明,这套逻辑在进项转出时完全行不通。按国税核心依据国税函一九九七五百二十九号文明确规定 计算,不得抵扣进项免税销售额,严禁进行不含税换算。再结合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财税二零二六十三号公告,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兼用于应税与免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的进项,需按比例转出。公式里,免税销售额必须用含税口径, 咱们用具体的数字看清差距。假设公共进项十万元征税的斗破不含税卖一百万,含税就是一百零九万,免税的菜铺含税卖一百零九万。 企业换算,算法呢是一百万除以一百加一百等于百分之五十转出了五万元。总局规定的算法是,一百零九万去除以一百万加一百零九万等于百分之五十二点一五,转出金额是五点二一五万, 就差这二点一五个百分点,十年累计下来就是四点七二亿真金白银。争议焦点其实就两个,一是数字上免税销售额不换算,会导致占比虚增,转出更多的迹象。二是公式表述比较模糊, 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到二零二六年新公告当期全部销售额是否包含以准确划分进项对应的销售额,始终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大家三点核心启示,务必落地。一、摒弃侥幸,别信行业惯例,或者是之前都这么算。二零二六,新公告进一步细化规则,税企争议将更规范, 违规的成本也更高。二、关注口径差异,不同地区对换算规则执行的尺度不同,务必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避免区域风险。三、重视历史文件,国税含一九九七、五百二十九号等旧文件依然是有效的, 新旧政策衔接必须理清,不能因为新规出台就忽略了旧规。所以各位老板和财务赶紧回去翻一翻你们的账本,看看进项数额、转出免税销售额这些地方有没有这样不含税换算的陷阱,千万别等到补税单下来才追悔莫及。我是卫卫,如果还有疑问,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四点七二亿,金龙鱼这一笔具体下去,二零二五年的利润是直接被砍掉了一大块。很多人觉得这个是 s 局在搞企业,其实真的不是,这个是企业内部的一个核算问题, 镜像怎么分配没有做好?金龙鱼旗下有一个子公司,他是叫做副资源,他是做饲料蛋白的,他的产品有两种,一种是豆脖,一种是菜脖。 这两个产品的税务优惠的政策是完全不一样的,斗博呢,是不可以享受免税,菜博是可以的,但是企业内部呢,针对他们的镜像没有完全分开来,因为他的镜像可以生产斗博,也可以生产 菜博。生产菜博的镜像,因为他是免税的产品,所以他的镜像是不可以抵扣的。生产斗博的产品呢,是因为是不属于免税,所以他的镜像是可以 扣的。问题就出在这里,复制员呢,针对他来的镜像发票没有把它分开来,哪些是用于生产免税产品,哪些是生产印税产品的,镜像是不能够抵扣的,生产印税产品的呢,是可以抵扣的, 没有分开核算的,那税务这边只能认定你按照销售的比例来去把你的镜像去抵扣。打个比方,你卖一百块钱的东西,有百分之三十是 应税产品,百分之七十是免税产品,那你的增值税进项呢?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可以去抵扣,剩下来的都要去交税。 按照销售比例的分摊方法。赋值员呢,从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二二年十年当中他的进项数额是需要转出三点九二个亿,然后再加上这纳金,所以达到了四点七个亿,我们一定要准确的把它分开核算, 更是不能十年当中用同一套的算法,也从来不跟税务那边去矫正你的口径,留抵退税那几年呢?税务局是鼓励你去退的,但是退完之后呢?人家也会回头来查你当时抵扣的基数对不对?这叫通透式的核查,一查能够追到十年前。 别觉得金融,于是大企业呢?越经得起查,小企业更是有这种问题,税加滞纳金可能直接就扛不住了。

啊,今天来聊一聊金龙鱼这个案件,那么相信三月初很多财税的朋友啊,也关注到了这个事件 啊,因为金额确实是巨大,补税三点九三亿加滞纳金加罚款,然后还有另外的七千九百万的这个进项税还要做转出,那么这个案例的话,它的补税期间也是从二零一二年的七月到二零二二年的六月,这个补税期间长达十年之久 啊,这个也是一个非常呃,就是典型也非常引人关注的一个事件,那么他为什么会补那么多的税呢? 其核心还是在于啊,他的这个免税项目菜脯跟他的硬税项目,比如说豆脯呀,菜脯油之类的 啊,这一类在一起核算,一起生产,一起核算,在这个核算过程中呢,啊,没有做到就是最精准的归集就导致了,呃,就是他们认为的免税项目的进项税呢啊,放到了进硬税项目的这个进项税里面去进行的抵扣, 那么正常来说免税项目的这个进项税呢,他是要做进项税转出的,那么不能放到硬税项目下去抵扣。那税务局对他的这个嗯进项税的这个规级呢产生了疑议,然后最终呢给他算出来的这个结果呢,他是要补这个巨额的这个税款, 那么企业在这个嗯产生这个免税项目和这个印税项目就是混同在一起核算或者是一起生产的这种过程中,那他也会啊,会觉得会有很多的困惑,说我为什么 我如何的去呃去做到一个精准的归集呢啊,或者说我按这个收入比例啊,或是按成本比例啊,进行一个分摊是不是合适呢?这个要看咱们具体的这个项目是什么样的。 尤其像啊,很多的这种免税的即征即退的这种企业,他可能会呃,会发生很多就是呃 兼营啊,这种混同生产呀,这种种的这种情况。那比如说像环保企业啊,像我原来的这个环保企业,他有即征即退,有免税的政策,那软件企业有即征即退的这个政策,那么这个这些行业过, 呃,在这个生产经营过程中,那就会遇到我可能会发生一些硬税的收入,或者是硬税的一些项目。那么怎么样来合理分摊呢啊?还是要去做一个 精细化的这种管理,要做到这种免税项目和这个硬税项目的一个直接归集啊,这样的话呃才能避免自己呃后期的这个被补税的这样一个风险。 那么我们昨天也提到了这个税收检查的新方向,也提到了就是增值税的这种优惠啊,那我们的重点行业,我们的环保税等等这一系列的这些优惠政策的检查,那么就是相关行业的企业可能就要多注意了。

大家好,我是小哪吒财税的何老师,今天跟大家说一说金融于这个四个多亿的税务事件。其实不是金融于总部违规,是金融于旗下的子公司东莞扶持员,这家公司呢,他主要做两个板块,一个是榨油,另外一个呢是将榨完油之后剩下的豆粕和菜粕来进行加工饲料, 那问题就出在这个饲料上面,菜脯它是免增值税的,但是因为原料、水电还有镜像都是共用的,账上没有清晰的一个区分,哪一些镜像对应的免税产品,哪一些对应应纳税的产品 没有办法单独的进行核算。那税收呢,就要求说按照销售的比例来调整镜像的数额,免税部分对应的镜像数额他是不能够全额抵扣的,这个时间呢,跨度长达十年,算下来需要转出的镜像数额就高达三点九三亿元, 算上税款和滞纳金,整体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就达到了四点七二亿元。企业对此也有争议,一直在走法律程序,一审已经败诉,二审还在审批中。 给大家举个例子,就好比你进来一百块的镜像,其中百分之三十卖的是免税产品,那这百分之三十对应的镜像比例就不能抵扣,需要按比例进行转出来,这就是整个世界的来龙去脉。

大家好,今天这条视频所有财务老板、财税同行一定要认真看完。金龙鱼是一家巨头企业,因为一个净向税分摊问题,直接寄提了四点七二亿元的预计负债。这件事给全行业敲响了警钟。 事情是这样的,金龙鱼旗下子公司在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二二年这十年里, 同时生产两种产品,一个是太薄种免税饲料,一个是类应税产品。税务局检查后认定,公司在计算不能抵扣的镜像税时,口径和税务要求不一致,要求转出镜像税, 加上执纳金合计高达四点七二亿。企业不服,提出了行政附役和诉讼。 但是我们都知道,税务争议要先交税或者提供担保才能赋役企业先交了一点二一亿。一审还是派速,现在还在二审中。很多人觉得不就是一个计算公式吗?为什么能冒出四个多亿的风险? 核心就是三个坑。第一,无法划分的镜像到底怎么认定?企业觉得电费、蒸汽设备折旧 我能分得清,且用于应税产品,但税务认为,只要一条生产线同时生产免税和应税产品就属于共同消耗,必须按销售额分摊,一次之差,结果是千差级别。第二,按销售额分摊本身就有缺陷, 菜籽加工大概百分之四十出油,百分之六十出波。价高价低的时候,企业集扣多,一旦行情反转,税务到达,你就要把以前多集扣的税全部补回来,价格波动直接变成了税务风险。 第三,也是最吓人的年征,征期按规定一半计算,错误追征期最多三年,特殊情况五年, 只有偷税、抗税、骗税才无限期的追争,而这起案子没有进行,偷税却追索了十年。一旦成立,十年制纳金足以压垮很多企业。 其实这不是个案,农产品加工兼营免税业务的公司几乎都踩过这个坑。那企业应该如何自保呢?我给你三条最实用的建议。 第一,能分清就坚决不分摊,原料产品分仓分台账、用电用水当独立的表,合同、发票注明用途, 能直接规定的,绝不能放在共同费用里。第二,分摊方法提前备案,不要自己私下算,主动和税务局沟通,用重量法、公司法,而不是只靠销售额。提前沟通,留下记录,就是未来最好的证据。 第三,定期自查,盯住追征期、经税四期,下一次数据一查到底。超过五年的账务一定要复合,有风险早处理, 有多缴的税及时申请退税。最后,我想说,在税务上,不是只有偷税才危险,一个口径计算,一种分摊方法,一个细节没做好,都可能吃掉企业多年的利润。财务早已不是简单的记账,而是企业的风险防线。 如果你也是做经营免税业务,这条视频一定要收藏,转发给财务负责人。

大家好,今天用大白话把金龙鱼补税这件事讲清楚,企业和财务一定要引以为解。金龙鱼旗下一家子公司被税务局要求补税,还计提了四点七二亿的相关支出,影响了公司利润。 事情很简单,这家公司做菜破,饲料菜破是国家免税项目,但税法有一条硬规则,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税务局核查发现,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二二年这十年里,企业在进项分摊计算上和税务口径不一致, 导致该转出的进项税没转够,还出现了多退税的情况,最终要求进项转出三点九三亿,补税加滞纳金一点二一亿。企业不服,提起了行政附议和诉讼,一审败诉,现在还在二审。 按会计规则,不管官司最后怎么判,先要按谨慎性原则,既提风险,所以这笔钱直接影响了年度利润。 这件事给所有企业提了三个醒,第一,免税项目不等于随便抵扣,免税对应的进项必须按规定转出。第二,兼营应税和免税业务尽兴分摊 口径一定要按税务局要求来,计算比例时,免税业务是含税销售额,不做价税分离,一九九七号文件核心规则。第三,税务风险跨十年都能查, 平时做账合规,才不会留大隐患,大企业都会踩得坑,中小企业更要注意,每天分享实用财税知识,让你少踩坑,不多花冤枉钱。觉得有用,点赞关注!

金融与补税四点七亿,全栽在一个坑上,百分之九十的企业财务都算错过!今天这条你一定要看完!核心争议只有一句话,公共镜像分摊转出免税销售额,到底要不要不含税换算。 平时判断小规模三十万免税,或者判断超没有超过五百万,一般纳税人免税销售额都是要加税分离,唯独算镜像转出规则完全相反。 总局文件国税函一九九七五百二十九号写的明白,计计算不得抵扣进项时免税销售额不能做不含税换算。就拿金龙鱼的业务举例,斗破一般计税, 菜破免税,公共进项十万,斗破含税一百零九万,不含税一百万,菜破免税销售额一百零九万。 企业以前都是这样算的,两边都价税分离各一百万,各占百分之九十,转出五万。 但税务局不认可,正确的算法是,一般计税用不含税免税直接用含税一百零九除以括号一百加一百零九,约等于百分之五十二点一五,转出进项五点二一五万。 啊,这样的一个口径,差金龙鱼十几年都算错,补税四点七,快回去看看你的进项数额转出算对了吗?

金龙鱼补税四点七个亿,这时啊,刷屏了,但很多人没有看懂他到底栽在哪,不是油出事,是实物出事了。金龙鱼榨油产出了菜脯才是免税的,和豆脯验税产品 税务规则呢,很简单,免税产品的进销税他不能抵扣,验税的呢,才能抵。问题就出在这,他把不该抵的税呢也一起抵了,税务局一翻就账,十年全给翻出来了,四点七个亿呢!有人问金龙鱼的财务不专业吗? 恰恰相反,非常的专业。但正因为业务复杂,想免税减税硬税啊,混合在一起,账目呢,稍微没有算清,就是几个亿的窟窿。这给所有的老板敲个警钟,不管你是大品牌还是小公司,在税务合规方面没有特殊待遇。 如果你也怕自己的账啊,有类似的问题,点个关注,私信自查,我把混合业务风险点清单发给你一份,自己呢,先过一遍。

金龙鱼需要补交税款四点七亿是怎么一回事?今天用大白话和大家聊一聊。 金龙鱼进了一种原材料,这种原材料生产出了两样商品,一种是菜脯,一种是豆脯。菜脯是免税的,也就是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豆脯呢,是应税的,是需要缴纳九个点的增值税。 原材料的进项发票呢,是需要分别抵扣菜脯和呃豆脯的,因为菜脯是免税的,所以原材料的进项发票需要转出一部分,不能抵扣。 现在出现的问题就是菜脯呢,他的总销售额是少了,因为没有算免税的这一部分税额,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的就多了,也就是企业省税了。

听说金龙鱼出事了,他为什么要交四点七个亿啊?金龙鱼这么大的事情,其实值得我们很多老板要警惕的,他不是说油出了问题,而是他的税务出了问题,因为金龙鱼他是做榨油的,榨出来的东西他有菜脖跟豆脖,就是我们原先讲的菜籽饼和豆子饼,当然菜脖他是免税的,豆脖他不是免税的。 税务上面他有一个硬的规矩,就是免税,你对应的进项税他是不能抵扣的,应税的才能抵。金融于就是在这个一点上面,他没有算清,把不该抵的税也抵了,税务局一翻就是近十年的旧账,最终补税加上滞纳金四点七个亿,金额庞大。哦, 你说纪龙鱼这么大的公司,财务不专业吗?我想非常专业,但即使再专业也会有漏洞,就是给所有的老板提一个醒,只要你的公司同时有免税、减税、应税业务的,只要账目混在一起,就有可能会有风险。所以说再大的品牌,你再有知名度,在税务合规面前,它是没有货免钱的,无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