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歌手单依纯为翻唱李荣浩的代表作李白两次发文致歉,引发全网热议。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演唱李荣浩的代表作李白,但并未在事先获得其授权许可。 李荣浩公开发文控诉此事,并质疑对方的动机。当日,单依纯首次回应称正在了解情况并致歉。随后,李荣浩贴出殷柱邪未授权声明等证据进一步举证。直至三月三十日凌晨,单依纯发布完整致歉声明,承认未亲自核查授权文件的失职, 宣布停唱李白删除相关宣传物料并承担全额赔偿,此事才算是告一段落。那么问题来了,善医淳方应为这次事故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根据著作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李白作为李荣浩独立创作的作品,歌词、编曲、作曲全都由他独立完成,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以及包括表演权在内的相关权利。 单依纯的演唱会属于商业演出,必须获得李荣浩方面的明确许可,但是其在授权被拒后仍强行演唱,显然构成了对李荣浩表演权的侵犯。 版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权人需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经授权主管部门查属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 此外,单依纯作为专业歌手,不能以版权审核由主办公司负责为由免责,其对演出曲目的授权状态有核查义务, 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可能会有人问,单依纯唱的是自己改编过的歌曲,为什么还要获得授权?这在著作全法中也有明确规定。著作全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但使用该作品时,依旧需要取得原作品授权人的许可,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三月二十九日,李荣浩在社交平台提到,单伊纯对李白的改编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把真古改成电古也不构成所谓的改编,至于前后夹的几段,也只是换书皮而已。 这种改编是否达到法律认可的独创性标准尚且不好说,即便算是独创,同样需要得到授权,否则依旧算侵权。除了著作权之外,这起侵权事件里还夹杂着另一起法律事件,那就是网络暴力。 三月三十日,李荣浩公开表示遭受网暴,且对其本人以及家人进行抹黑谩骂。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违者将承担民事责任。或许是出于对家人的保护, 李荣浩承诺,此事若不再继续发酵,以后便不会主动再提,但会依据网络舆论保留追究的权利。从头到尾,李荣浩的态度很明确,维权的核心是维护原创尊严,而非谋取利益。 若为了收益,刚开始就会授权给单一纯了,何必如此大费周章?这场因翻唱引发的版权风波, 看似随着单依纯的正式致歉与李荣浩的大度表态逐渐落幕,却给整个音乐行业留下了深刻的警示,李荣浩的维权争的从不是赔偿与热度,而是原创音乐人应得的尊重与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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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刚刚发长文怒斥尚依纯,因为昨天尚依纯深圳演唱会再一次改编并演唱了李荣浩的歌曲李白,并且没有经过李荣浩方的授权。此前尚依纯在参加歌手二零二五综艺的时候就翻唱过一次,但改了整首曲子,效果不好。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 区区三万天试试又能怎如果呢?又能怎如果呢? 有能者观众也不买账,被调侃说好好的一首歌被改成洗脑广告曲了,当时应该是节目组买过了版权,所以之后李荣浩本人尽管对节目播出时的歌曲效果不满意,但也无法表露不满。而今年单依纯想再次演唱李白, 把李荣浩工作室授权,却遭到了拒绝,结果昨天演唱会还是唱了改编版的李白,算是强行侵权,导致李荣浩忍无可忍,并在文中表示,因为翻唱的事情,网上对我本人的调侃热搜满天飞,我保你万全顺利登上神台,没有回复任何一字一句,你是来报仇的吗?仇恨是什么呢?要我说说吗?你承受的住吗?你确定能承受的住的话就告诉我。 除了版权争议,还有另外的引擎,因为李白这首歌的歌词编曲都是李荣浩自己创作的,所以身为原创方很难接受自己的作品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被改成这样。而尚一纯这边目前还没有回应该争议,但今晚七点在深圳还有一场演唱会,被李荣浩本人点名侵权,今晚应该是不会再唱这首歌了。

今天聊一聊李荣浩单依纯的李白事件。 华语顶流兼的 biff 在 任何时代都相对罕见,李荣浩本人常问讨伐 单依纯作为侵权方全面承担责任并道歉,李白事件俨然已经尘埃落定,而李荣浩亲自下场维权,也能够窥探出对于侵权行为的忍无可忍。李荣浩为何不想授权李白给单依纯演唱呢?哈喽,各位小伙伴,欢迎来到大英的频道。今天对比阅品李白原版和改编的巨大差异。 歌手善医纯版李白改编创作动机大概率来自歌词,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常石磊续写改编为如何呢?又能怎将不落俗套具象化?编曲中加入大量迷幻摇滚、赛博电子的元素,他是有趣颠覆,同时也充满实验争议。常石磊想用略带疯癫的创意 试着靠近一部分当代年轻人的心理状态,但试验性作品必然伴随褒贬不一。 歌手舞台之后,李荣浩并没对改编做任何评价,但从此次事件的长文中,李荣浩表示一本书换了个书皮, 本质内容没变,把真古改成电古,我认为这不构成所谓的改编。很明显,对于善因纯版李白不认同。在和弦律动都被真正改编的前提下,最不满意的大概率就是开头重新创作的部分,已经完全颠覆了原作所表达的相对内敛的气质。 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区区三万天试试,又能怎如果呢?又能怎如果呢?又能怎如果呢?又能怎如果呢?又能怎? 李白创作于二零一三年,收入于李荣浩首张专辑模特,斩获金曲奖最佳新人, 中国叫 meyer, 未来华语天王的赞誉不绝于耳,李荣浩踏上了金曲奖辉煌犹在的末班车。李白曲风为乡村摇滚,充满率性、自由且不会被世俗所束缚的质感,但内核其实是自嘲,全曲中包含了一种出世的哲学,华语流行内敛含蓄的美学依然还在 尝试来改编。单依纯演唱的李白,更多的是将自嘲变为吐槽,其实是抓住了当下更加流行、更加直接外放的表达方式。区区三万天,事事又能怎和如何呢?又能怎的共情力是不是完全契合了当下网络语言环境呢?因此,李荣浩李白的忠实歌迷 和单依纯改编版李白的拥堵内心对于音乐的喜好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大英觉得两个版本其实都有惊艳之处。此前深度阅评山一纯李白的标题为相比难听,更讨厌无趣,华语需要大胆实验且充满争议的作品。 李荣浩此前曾说过,音乐没有对错,只有喜好的不同。李荣浩不喜欢山一纯李白的改编版本,但这不影响喜欢的人对他赞赏有加,原创音乐版权永远都是他赞赏有加,原创音乐版权永远都是他的立足之本。 好了,今天就到这,如果觉得内容还不错,记得点赞评论关注我是大英,我们下期见!

从后悔没转身的心,才到你有什么权利唱我的歌的底线质问从不掩饰,到满眼欣赏,到撕破脸皮,到全网对峙,李荣浩,这就是当年没转身的惩罚吗?凌晨一点,尚一纯公开道歉,李荣浩也表示这个事暂且这样,事件终于迎来了结束。 张一纯深夜发长文道歉,承认未获得书面授权,就在演唱会演唱李荣浩李白改编版,承认给李荣浩老师造成了伤害,郑重道歉,更是直接扛下,所有错误全在我,与任何人无关, 承诺承担全部版权费用与赔偿,并且以后再也不会演唱。李白这个道歉态度也是很诚恳了,没想到不到一小时就等来了李荣浩的回应,他先是表示自己私信被粉丝恶毒谩骂,并保留追究权利,然后郑重的说,我不需要任何赔偿,我要是想要钱,从一开始就授 权给你,名正言顺,何必如此大费周章。最后一句更是戳心了,不早了,你演出辛苦了,早点休息。这个事情闹成现在这样,估计上一锤也是很难休息好了。 而整件事情的真相,远远比大家看到的更让人唏嘘。第一次,山一春在歌手舞台改编李白,全网调侃满天飞,李荣浩深知版本争议大,却还是全程保他万全,一字未满,默默让他顺利封神。第二次,音乐节演唱山一春通过音柱鞋拿到版权,李荣浩得知后明确拒绝,直接表态不再给他演唱李白的权利。 第三次,也就是这次的演唱会,团队再次申请授权被拒,结果在明知没有授权,明知李荣浩不同意的情况下,夏依晨依旧上台演唱了改编版的李白,强行侵权,也难怪李荣浩会彻底破防,打出灵魂质问 你站上舞台那一刻,我是不是一直用最积极正面的态度夸奖你,推荐你,我施舍所有善意对你来说就是如何呢?又能怎是吗?短短几年,从一个在舞台上被吓哭的小女孩到今天强行侵权,真的让人唏嘘。谁能料到六年时间物是人非。 作为从幕后走到台前的创作型歌手,李荣浩要的一直都是一份对原创者最基本的敬畏,像一纯清泉或许是无心之举,但这件事也给所有音乐人敲响了警钟,才华再高也不能越界,人气再旺都不能失敬。

李荣浩发长文怒斥单依纯侵权,称其未经授权强行演唱代表作李白,希望你不要说不知道,都是公司干的。评价李白改编版一本书换了个书皮, 李荣浩公开喊话单依纯,你被婉拒授权,还强行唱我的李白歌手翻唱,到底算不算侵权?今天呢,我用这个热搜把版权的底裤扒给你看。 大家先来搞懂两个关键问题,第一,什么是合法翻唱?想在商演、演唱会、直播、带货里唱别人的歌,必须拿到著作权人的授权,哪怕你只唱了一段。李荣浩这边说,单一纯团队先申请授权,被婉拒之后还是公开演唱了,这就踩了红线。 第二,没授权就唱,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呢?这种未经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公开表演他人作品的行为,已经构成对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侵犯。轻则赔礼道歉、下架视频,重则要按演出收益、传播范围来赔钱,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别觉得我只是唱首歌而已,版权保护的就是创作者的核心利益。有人会说,翻唱不是对原唱的宣传吗?错, 版权是创作者的饭碗,你没打招呼就端走,本质就是抢钱。也有人说,歌手之间会不会太较真,恰恰相反,较真才是对行业的保护。如果今天可以随便唱李白,明天谁还愿意花几年写好一首歌呢? 这个瓜吃到最后,其实是在问我们每一个人,你愿意为原创付费吗?你能接受没授权就白嫖吗?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你占李荣浩还是陕一纯?我是育飞律师,关注我,用法律看懂娱乐圈!

既然唱什么都会被骂,那什么都能唱吗?李荣浩控说单依纯趁对方在被婉拒翻唱授权的情况下,强行侵权演唱了。李白还回应了单依纯在歌手的翻唱,导致他一直被调侃,我保你万全顺利登上神台,没有回复任何一字一句,你是来报仇的。 仇恨是什么呢?短短几年时间,从一个站在舞台上被吓得流眼泪的小女孩,到昨天的强行侵权,这些真的让人唏嘘。善因曾回应,尽快了解情况,给大家答复,原创者的善意不该被辜负,版权本就应该被尊重。徐良第一次开演唱会很紧张,直到结束才发现后会无期,没有标注汪苏泷的名字,跟团队发了多大的脾气。 于是呢,我就写下了一篇文章,并且第一时间联系了董哥跟他道歉,他说,嗨,没事,他第一时间联系汪苏泷道歉,还写信在舞台说明情况。事件体面解决。汪苏泷之前和张碧晨因歌曲年轮的版权产生争议,最终宣布社会年轮所有演唱授权。在节目里还遇上改变自己的歌,当着自己的面唱的 悲伤的人去听这首歌的话,我可能会更绝望一点,因为我觉得,呃,你不懂我的悲伤。邓紫棋和前公司打了六年官司,终于救出十五岁的自己,但泡沫却被人用变声的声音进行的 ai 翻唱,肆意商用,无授权改编,还有养活半个网红圈的许嵩, 如果每一份原创都可以被肆意滥用,那创作者的心血终将在一次次无视中被慢慢稀释。到那时,冰川纪或许早已过去,但整个音乐世界只会剩下一片荒芜的黎明。

哎,这首歌曲呢,我记得去年他在歌手的时候就已经唱过了嘛。 呃,其实我当时就不是太感冒,而且我不太喜欢这种做法式的唱法。嗨,朋友们你们好,今天呢,咱们赶紧聊一下尚云纯演唱李荣浩的李白引发的版权争议啊。尚云纯团队呢,为了这个深圳演唱会申请了李荣浩李白的演唱授权啊,李荣浩方是明确婉拒的,但就在昨天的三月二十八日的演唱会上,他还是唱了这首歌曲 中国英铸写呢,就是已经认定这是强行侵权的行为啊。我简单来说呢,李白词曲作者是李荣浩,他对这首歌曲呢是享有完整的著作权的,别人要商业演唱这首歌曲是必须要拿到许可和授权的,但明明知道李荣浩已经婉拒了,但是我想着团队是为了流量的考虑啊,但还是在演唱会上让尚一纯唱的这首歌曲。 虽然说尚一纯说对这首李白进行了改编啊,但是李荣浩呢,也指出了说和弦和律动上其实没有实质性的变化,而且依然呢是对原作者授权的, 而且李荣浩作为单依纯的前辈,而且是以很委婉的方式拒绝的,但依然强行演唱的话,我想这还是未免会伤了创作者的心啊,我作为创作者呢,也期待双方能够有一个完善的解决,当然了,也顺着这件事情呢,那我们也来听一下单依纯呢在自己的演唱会上演唱的这首改编后的李白 啊啊啊,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直指三万天, 誓死要能整,怎么整怎么整。哎,这首歌曲呢,我记得去年他在歌手的时候就已经唱过了嘛。呃,其实我当时就不是太感冒。 呃,我不太喜欢前面的念白,我觉得会很很奇怪,会给我一种很轻飘飘轻浮的感觉吧,虽然说李荣浩的版本也是会有比较这种轻柔放松的感觉。嗯, 但大家可能喜欢这种慵懒,我个人是不太能欣赏的来的。 嗯,就有一种这种做法的感觉, 但我不可否认的是单一纯的唱功很好,他也是一位很优秀的这个歌者,但是,嗯, 我的确会对这个改变没有什么好感。 嗯,就是,是很炫了,他的唱功是很好了, 我本是土著,今晚来打野,区区三万天这段我觉得就是非常的莫名其妙,就是在 嗯,是如何了又能怎啊? 山川的若混真的唱的非常好, 但其实这么改编我觉得会比较拜好感吗?可能喜欢的人会非常喜欢,但像我这种可能欣赏不来或者说不懂的人吧。嗯,听不来这种感觉 也没有什么美感。我觉得啊, 我不知道李荣浩老师看完是什么感觉啊。 这李白一定是喝多了是吧,醉醺醺的。所以李白应该是很爱喝酒啊。这是有点 喝蒙了,喝嗨了晕头转向的。也能看得出单依纯是很。哎呀,他是很沉浸在自己这个艺术里的, 好炫技啊。 唱功是真的很好, 各种炫技。哎呀, 其实我对这首歌曲的改编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其实当时第一次听的时候我就没有什么太多的好感,而且我不太喜欢这种做法式的唱法。好吧,你们对这首歌曲和这次事件怎么看呢?有什么想法可以打在评论区。那我们下期再见,拜拜。

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区区三万天试试,又能怎如果呢?又能怎如果呢?又能?李荣浩说,我认为不构成所谓的改编,像一本书换了个书皮。 李荣浩的这波回应呐,最闹心的不是拒绝授权,而是那句,这不是改编,只是把真古变成了谴古。这话一出啊,单以纯的粉丝就觉得,哎,李老师你太苛刻了嘛。 诶,路人觉得,诶,好像有点道理嘎。那么我们抛开音乐的审美,法律上到底啥子叫改编?是不是改了几个字,加了一段 rap? 就 算你的新作品在著作宪法里头啊,改编权和表演权是两码子事。 法律对改编的定义是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重点在新质,像善应存。这一次虽然把吉他改成了电子的,但是在法律专家来看啊,只要主旋律核心和弦的走向, 歌词结构没有变,这就叫原作品的表演,不叫新作品的改编。 哎,说白了,你给蒙娜丽莎画个腮红,这个画他还是达芬奇的,不叫你的创作。李荣浩那句,哎,感觉像是换了个书皮,确实有点损,但是在法律逻辑上啊,确实还是那么回事。 那什么样的改动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改变呢?必须是进行了实质性的、创作性的改变。比如你把一首民谣 改成了重金属,把一个三拍子改成了四拍子,并重新进行了合声,甚至把一首苦恋情歌改成了快乐的儿歌,以至于虽然原来的旋律还在,但是给人的灵魂感受变了。 中国音铸协明确界定过,改动旋律、歌词或者改变作品的用途 才叫改编,只是换个乐器音色,那是叫编曲,不产生新的作曲权。所以啊,善意存在那段游戏战歌式的处理,其实呢,更像是在反唱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个微调, 虽然现场他很有感染力,但是从著作权的角度上来讲,这确实不能算他改编出来的新作品。这次这个争议啊,其实是个好事情,他让我们开始思考,翻唱和侵权的边界到底在哪儿? 致敬和抄袭它的区别又在哪儿?音乐确实需要二创才能火起来,但是二创的前提是要尊重原创,要想改编,先拿到授权书,再去施展你的才华, 这呢才是对音乐最基本的尊重。你觉得李白这首歌到底怎么改才算真的改编?我们评论区可以讨论一下。

哈喽哈喽,发口的小伙伴们大家好,最近李荣浩和山依纯的版权热点相信大家都刷到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结合这个事件,我把涉及著作权法当中的表演权、改编权一通给大家讲清楚,轻松拿捏相关的法条规定以及命题陷阱。 首先第一呢是事件本身非常清晰,也就是山依纯呢,在深圳个人售票演唱会当中,翻唱了李荣浩的李白,对歌曲做了编曲、配器、节奏等方面的改动。演绎 之前他的团队呢,向著作权人李荣浩申请授权,并被明确拒绝,因注协呢,也没有给予有效的授权。事后呢,善于呈方道歉,并且呢承担赔偿责任。整个事件呢,完美贴合了法考著作权的命题逻辑。首先第一个核心考点,也就是双重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表演权加改编权双重侵权。我们先看大家最关注的这个表演权,这可以说是法考绝对的必考考点。在制作权法第十条第九项当中,明确规定了表演权控制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 播送作品表演的权利。演唱会呢,属于面向公众的售票商业演出,这种现场翻唱他人作品的行为完全落入到表演权的控制范围。 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许可并且支付报酬。如果是表演的组织者,当然呢,也要经过作者的同意并且支付报酬。商业演出使用他人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的许可加支付报酬,因此缺一不可,否则构成侵权。 在这里呢,我们要注意两个陷阱,第一呢,就是因注协不能代替注字权人单独进授权,单一纯只找因注协申请是没有用的。李荣浩作为原作品的注字权人享有完整的注字权,法考当中如果出现因注协管理的作品,就可以直接进行使用,这种表述肯定是错误的。 第二个陷阱呢,就是综艺节目进行授权不等于商业演唱会授权。之前呢,虽然李荣浩在综艺节目当中授权了单一纯进行演唱,仅覆盖当期的节目录制播出场景,相关的许可不能够延伸到此次个人的商业演唱会发稿当中,大家一定要注意这种授权范围的,这叫限定性。再 一个呢,就是涉及到改编权,根据我们国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四项改编权及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新的新作品的权利。 文案当中善意纯并非单纯原封不动的翻唱,而是对李白做出了编曲的调整啊,节奏的改写啊啊以及呢相关等等演绎。未经注字权人许可擅自改变他人作品,并将改变后的版本用于商业演唱会公开表演,肯定是同时侵犯了原作品的改编权, 在没有任何法合法的抗辩使用,不构成法定许可的情况下,肯定构成对表演权和改编权的双重侵权。 在这里呢,我想强调的就是山一纯他改变过的这个版本,我不听不知道,我一听吓一跳,可能我真的已经 out 了啊,已经跟不上现在年轻人的相关的审美,相关的听觉审美了。大家一起来聊一聊,一起来我们畅聊相关的侵权问题。

这几天乐坛和法律圈都炸锅了,李荣浩发文控诉山伊纯演唱会未经授权翻唱李白,一边是原创作者,一边是实力歌手,这事呢,到现在已经不只是单纯的唱首歌而已了,那到底算不算侵权改编?有没有法律边界呢?先简单说一下事件的背景, 山伊纯团队在深圳开演唱会,想唱李荣浩的李白,于是呢,通过中国授权协会和李荣浩版权公司申请授权,但是李荣浩方呢,明确邮件婉拒了, 结果二十八号演唱会山一春还是长。现在有消息称,中国周作协协会可能会在周一补发盖章声明定性强行侵权。这个事呢,放在普通人身上还好说,放在顶流歌手身上确实会引发大量的关注和讨论。 咱们呢,就借这个机会来学学法律知识。下面我说的只按李荣浩所说的属实这个前提来做法律的解读,不站队不情绪化 来。第一个问题,单一纯属不属于侵权,怎么处罚?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九项,表演权 及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以及第三十八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单一纯的行为呢,很明显是商业演出, 没有拿到授权,那肯定属于侵权。所以有什么后果呢?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改编他人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犯、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白话就是说,必须立刻停唱,全往下架演出,视频回放,还要公开向李荣浩方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接下来说赔多少呢?赔偿顺序呢?是先按李荣浩的实际损失、善意纯方的违法所得,比如演唱会票房分成来计算, 如果算不清的,参照授权费合理的倍数进行确定。如果还是算不清,那就走法定赔偿金额在五百元到五百万元之。 而且呢,案中李荣浩方称明确拒绝授权还硬撑,那么属于故意侵权,法院呢,大概率会判惩罚性赔偿金额呢,在基础赔偿的一到五倍,所以案的赔偿金额会明显的高于普通授权费。接下来第二个问题,法律上关于改编有没有界定呢? 有法律规定改编权及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划重点,独创性。 如果就是换个乐器,调个速度,加个监奏,这些呢,都叫做编曲调整,不叫改编。法律要求必须在旋律和弦结构表达上有实质性、创造性改动,形成和原作品不一样的新表达才算改编。比如呢,把民谣改成摇滚, 或者是重新编一段全新的旋律歌词,这才叫改编。那如果像本案中单一纯只是把真鼓改 改成电鼓和弦核心的律动都没有动,那么本质上还是原作品的复制,没有达到法律上改变的标准。 但是即便是改变,这里还有一个重点,出版法第十六条规定,使用改编、翻译、注视、整理、会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支付报酬。什么意思?就是说, 即便是真的改出了新作品,想上台商演也得先授权,不然还是侵权。现在呢,大家的版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它不是一种小气, 它是每一个创作者的心血,大家一定要对原创充分的尊重。说到这,问大家一个问题,网络直播的时候翻唱别人的作品算不算侵权呢?

多好听啊, 这两天 单依纯跟李荣浩关于李白这首歌曲侵权争议这个事件里面,到底存不存在侵权这回事啊? 从目前官方流露出来的消息来讲,这个事件里面是存在侵权的情况的。简单来讲就是李荣浩是李白这首歌曲的原创作者单依纯,他是在一档综艺节目里面,他是有感 改编过这首歌曲的,这次在他个人演唱会过程中呢,他又演唱了改编之后的李白。如果说单依纯他的团队确实是没有拿到李荣浩这次在单依纯个人演唱会上有关于歌曲李白这首歌演绎和改编的这个授权法律文件的话,那么单依纯团队是明确的侵 权这个单依第二个。那么到底是谁在侵权呢?其实是有两个主体的,演唱会主办方也有侵权行为,单依纯的这个经纪公司或者说是他的团队这一方 在明知未拿到授权的情况下,仍然演绎改编歌曲,他明确是侵权,那么主办方他作为这一次演唱会的盈利方啊,就是他是有偿举办这个演唱会的,作为主办方,他是有义务为这个演唱者拿到演唱会所有歌曲的改编和演绎的授权的。 最后我们说这个侵权行为的本身,因为单一纯女士他演绎这首歌曲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著作权的一个法定授权, 版权的一个法定许可的范围。首先你不能是以以营利为目的,其次你改编这个歌曲的时候,你一定要拿到人家 著作权人的一个授权,否则你不得篡改他人的原创作品,这些原创作品在这里延伸一下,它不仅仅是歌唱你,包括美术作品, 我们现在在抖音上拍的这些视频,咱说个不好听的话,万一哪天赵律师火了,是不是你们只能拿我视频去普法哈?你不能拿我视频做商业用途给我改编呀,或者是给我篡改呀,听明白了吗?

李荣浩喊话山阴春,短短几年时间,从站在舞台上笑的流眼泪的小女孩,到如今的强行侵权,这句话里有失望,有心寒,还有一种我看着他长大,他却背刺了我的错恶感。一个是曾经的伯乐,一个是曾经的千里马,但今天伯乐怒斥千里马侵权,这个才是这个世界最让人唏嘘的地方。 事件的起因是山一纯团队在深圳演唱会之前,通过殷助协以及李荣浩的版权公司申请翻唱李白这首歌的授权,李荣浩方呢,通过邮件明确的婉拒了,结果在演唱会上,山一纯依旧演唱了这首歌,最终被殷助协定性为强行侵权。在李荣浩的发文当中呢,提到了一个细节, 单依纯团队呢,曾以改编的名义申请授权,而李荣浩则认为这个版本从和弦到律动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把真鼓改成了电鼓而构成改变。这是李荣浩在回应单依纯翻唱李白这首歌的评价,言外之意就是,你这不叫改编,只是换了个伴奏而已。但这一句话一出,反而引出了一个更专业的法律问题, 在我国法律和行业的认知里面,改编到底有没有明确的标准界定呢?究竟什么样的改动才算法律意义上的改编呢?很多人以为把一首歌的编曲一换,或者是呢,把吉他换成钢琴就算是改编了,但在法律上远没有那么简单。 根据我国著作选法第十条,改编权呢,是指改变作品,创造出具有独创新的新作品的权利。关键词就两个,改变和独创新。 先说改变,这个改变可不是换个乐器,调个音色那么简单,他指的是对作品的实质性表达进行了改造。 那么什么是实质性表达呢?包括旋律的走向、合成结构、节奏的形态、曲式结构,这些都构成核心的要素。 再说独创新,这个可是改变成立的关键。你的改动呢,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能让听众听完之后能够识别出这是手心的作品,而不是原作品的简单的一种变化。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把生日快乐这首歌用吉他弹一遍,这可不叫改变,叫演奏。但如果你把生日快乐改成一首摇滚版,旋律呢?做了一些变奏和声,加了新的走向,节奏也改了节拍,这个才有可能构成法律上的改变。 而李荣浩评价山一纯的演唱,从旋律到律动都没有太大的变化,恰恰点出了问题的核心。如果和弦没有动,律动没有变,只是把真鼓换成了电子鼓,这更像是原来的作品。在法律上,这个叫表演,而不叫改变。 为什么这个界定很重要呢?因为改编和翻唱在法律上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径。如果你要翻唱一首歌,你只需要获得表演权的授权,也就是作词作曲的著作权的许可就可以。 如果词曲的著作权人拒绝的话,你就不能唱。如果你要改编,你不仅要获得改编权,你还要获得表演权的授权。这样在改编完成后,你对改编之后的新的作品就像有独立的著作权, 也就是说,你可以拥有你改编的这个版本的部分的权利。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歌手呢,会打改编的擦边球,把翻唱说成是改编,试图绕过直接授权,但法律看的是实质,可不是名称哦。在李荣浩这个案例里面,如果山一传团队其实是以改编的名义申请,但实际呈现的版本呢,又无太大变化, 这个申请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你拿不到改编权,又以改编权的名义试图来规避授权,这个逻辑 法律上根本就行不通。这件事也给音乐行业提了一个醒,不要玩文字游戏。改编这个词在法律上可是有门槛的, 不是你说了算。以改编之名行翻唱之时,不仅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还会伤害创作者的感情。很多人我看他们在留言里面说的也非常直接,音乐人怎么会不懂版权呢?正因为懂,才更应该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改编,什么才是对创作者的尊重。我是沙丘,是你商业路上的法律同行者。

近期呢,李荣浩发文控诉单依纯深圳演唱会未经授权翻唱了李白一事呢,引发了全网的热议, 一边呢是这个版权方的维权发生,一边呢是大众对于翻唱侵权改编的界定的疑惑。那今天呢,咱们就抛开粉丝的争议,从法律的层面呢,我们去解析一下这个事件的核心问题,客观的我们去解读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先回顾一下这个核心的事件啊,山伊纯团队呢,曾经申请过李白演唱会的授权,但是呢,这个李荣浩方呢,已经明确以邮件呢拒绝了,可是在二十八号的演唱会上呢,他依旧是演唱了这首作品, 中国的著作权协会呢,也发布了这个声明,认定呢,该行为处属于一种强行的侵权。首先呢,从商业演出未经授权翻唱的法律责任来说一下,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原唱李荣浩对于李白呢,是享有表演权的, 这个呢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任何的商业演出,公开演唱他人作品的,都必须提前获得版权方的授权,并且呢支付这个费用,这个是一个法律底线。 那这个案子中呢,单一纯团队明确授权,然后被拒,仍然呢在销售这个盈利的商业演唱会中呢,演唱的这个属于一种故意侵权,绝非无心之举。按照法律的规定,侵权方首先呢是要承担民事责任, 立即呢是停止侵权,停止后续演唱会以及相关视频的传播,还要向版权方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那赔偿方面呢,有三种计算方式,要么呢就按照李荣浩方的实际损失,要么就按照单一纯团队的侵权获得。 如果说两个都很难以界定的话,法院可以在五百元到五百万元之间呢判定法定的赔偿。 见于这个案子呢,他是属于一个恶意授权后然后被拒绝的侵权,那赔偿金额会远远高出普通演唱会的授权费。同时呢,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呀,公证费呀,也需要侵权方的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啊,版权呢,行驶部门还可以依据法律去追究他的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呢处非法经营三倍以下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呢,这个单伊纯的一场演出,侵权行为一般呢不会触及到一些刑事犯罪,大家呢也没有必要去过分解读。 再说一下大家比较关心的这个改编的界定问题,李荣浩指出,单伊纯的版本呢,只是把真股换成了电股,和弦律动都没有实质的变化,不构成改编这一说法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著作权法中呢,改编的核心是改变原作品, 创造出新的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大家要知道,独创性非常重要,并且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更换乐器调整唱法就是创新了, 在司法实物中呢,只有对作曲的主旋律曲风结构进行颠覆性的改变,形成新的独立的表达才算是合法改变。而且呢,仅是更换这种 乐器伴奏、微调呀这些,他依旧是对原作品的一个演绎。必须呢,获得原作者的表演权授权,不能以改编为由去规避法律责任。 说到底呢,这一场争议本质呢就是版权合规的问题,商业演出授权是行业的铁律,更是法律要求的,尊重原作者的智力成果才是行业发展的基础。 目前呢,这个事件还在进一步发展中,我们也期待双方呢依法妥协,解决和解,也希望更多艺人和团队呢,能够引以为戒,守住版权的法律底线。

程老师,最近单依纯演唱会翻唱李荣浩李白侵权事件,你知道吗?啊,知道,听说了那个单依纯他演唱会的时候,然后唱了一首李荣浩的那个李白,然后呢?李荣浩团队这面的话告诉他侵权了 啊,那什么才算侵权呢?侵权,侵权主要看你是否是公开,公开这两个字很重要。 那么比如说你自己没事在家唱啊,或者在 ktv 唱一首歌,这个不涉及到侵权。那么如果你要在演唱会啊或者商业活动上来讲的话,它是一个公众视野,就相当于有其他的人,有围观的人,或者你产生一些商业价值,这种公开发行的或者演唱表演的,这个是涉及到侵权的。 嗯哦,那关于网友说的九十,呃,九十六万的天价赔偿呢?那仅唱一首歌就会要赔这么多吗? 呃,这个金额的话,其实在侵权上来讲并不是很高的,因为他会有一个依据,法律依据。比如说像这个事件的话,山一纯他开的演唱会要考虑他这个演唱会一共售价了多少票,多少人观看,那么一张票值多少钱,有多少商业价值 来去评判他这个侵权的金额。那么侵权的这些事件上来讲的话,从五百到五百万之间不等,那么我不评价这个九十六万这个金额是否是有特别确切的依据,但是像这个事件的话,如果赔偿几十万其实还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嗯 啊,那如果我要是写个歌或者画个画,有个什么小创作别人用了啊,会告他侵权吗? 呃,也是的呀,因为你像上一次我讲前段时间讲了一个那个关于张一凡的侵权的这个事件,但人家张一张一凡表现的很好,他并没有真正的侵权,他得到了那个小作者的一个授权。那么小作者一个六岁的小作者的话, 在著作全法上来讲的话,著作全的创作,不管他是否公开发表,也不管他的年龄,他都是有著作全的。也就相当于你自己个人画一个画啊,或者自己编辑了一首歌啊,他都是有著作全的。当然又说到了刚才李荣浩这个事件了,如果要说对方他 只是一个单纯的喜欢他自己哼哼的话,那不涉及到侵权,但如果他产生了商业利益或者是公开发表的话,他就涉及侵权了。 所以呢?嗯,每一个创作者要保护自己的一个作品,就比如说我今天拍的这个视频上来讲的话,其他人要是恶意转发,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的话,也涉及侵权了,谢谢陈老师。好。

李荣浩亲自下场开撕,单依纯强行侵权,背后的逻辑和真相是什么呢?这件事情很炸裂啊,两个都是很红的歌手,关注度非常大。我们抽丝剥茧,一层一层来看,李荣浩作词作曲并演唱了李白这首歌,单依纯公开演唱过三次,为什么前两次没事,到了第三次, 也就是三月二十八日的深圳演唱会上就出问题了呢?第一次是在去年歌手惊艳时,山雨纯对李白进行了魔性改编翻唱,这可以说是现象级的评价呢,也是两级分化,有人觉得风神,有人觉得作妖,李荣浩怎么觉得呢?这很重要,我们后面说。 先说版权,那次肯定是没啥问题的,只要湖南卫视能够拿到授权,单英纯就可以唱。第二次唱是在去年年底中山草莓音乐节上,属于线下首唱了,这次应该也是拿到了授权的。如果未获授权,李荣浩在这次维权时应该会一并提及,作为对方屡教不改的证据。 那就要说下单英纯演唱是怎么拿授权了,要么是通过李荣浩的版权公司,要么是通过中国音乐著作全协会,也就是音助协。 分析觉得大概率是通过音助协取得的。如果是找李荣浩的版权公司,可能那时候就不让他唱了,因为只要是加入音助协的,且未事先声明禁用的作品,音助协是不需要逐次单独找版权方确认,直接按授权规则发放许可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版权方,也就是李荣浩方明确说不授权给山一纯方,那音助协也是没法授权。说白了,李荣浩就是不想让山一纯唱了, 原因有两点,一是翻唱的这个版本,李荣浩认为算不上改编,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只是把真鼓改成了电鼓。山阴淳方家的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还有如何呢?应当走这些词在李荣浩看来不过是一本书换了书皮, 本质内容没有改变。对于单一纯的表演,他是不喜欢的,他认为单一纯舞台上表达的无所谓,只是用无所谓的态度作为武器来赢得比赛,而不是真正的无所谓,因为真正的无所谓根本不会让你知道。二是翻唱带来的舆论影响。李荣浩的原话很重,他说网上对于我本人调侃热搜满天飞, 我保你万全顺利登上神坛,没有回复任何一字一句,你是来报仇的,仇恨是什么呢?要我说说吗?你承受的住吗?你确定你承受的住?告诉我,我觉得这句话里暗藏了很多的瓜,可能还有一些私恩怨在里面, 说的不是很明白,但是有事当时确实对于李荣浩调侃,有很多说是单一纯,这是在报复当年好声音李荣浩没转身,甚至有些极端的粉丝说是李荣浩的李白,这种言论就过于逆天了。 那总的来说呢,李荣浩对于山一纯的翻唱和由此导致的舆论,他是非常不满意的,那本来这些讨论就停留在歌手节目里就好了,但是这首歌确实给山一纯带来了巨大的关注度和流量。 在今年纯妹妹二点零的巡演呢,也是把李白列入了歌单,一个月按两场算,那一年下来李白又得多二十多个版本,可能又会有很多的讨论,所以李荣浩就是不想让山一纯再唱了, 自己的版权公司肯定不授权了,也告知了殷柱携不再授权给山银纯芳,除此之外也没有第三方可授权的机构,所以山银纯芳就拿不到授权了,在此情况下再唱就是强行禁权了。那么山银纯本人究竟知不知道李荣浩不让他唱呢? 为何会在没有拿到版权的情况下还是要唱呢?有一种情况是先上车后补票,这在行业里真实存在,且还不算少见,就是先唱了,后续再给版权费或者赔偿。 但这种的情况跟这事还是不一样,尚英纯芳不是没有申请授权,而是在申请授权时,被李荣浩芳明确客气的婉拒了。也许尚英纯芳觉得是不是还有沟通的余地,即便是唱了之后再沟通,再给钱可能就完事了, 但是没想到李荣浩很刚,就是不想让尚一纯唱了。这件事情闹得这么大,尚一纯知情不知情其实都得说不知情,因为如果尚一纯说他知情却还要进群,那这就是把自己锤的死死的了,尚一纯就会被广大网友按在地上摩擦,后续演唱会可能都会遭到抵制,他自己的音乐生涯也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如果尚一纯不知道,当然这个情况也是很有可能的,尚一纯不可能事无巨细的对演唱会涉及的每一项都一清二楚, 那就是主办方的责任工作没到位,让单一纯受了牵连。当然李荣浩呢,已经提前把单一纯的路给堵死了,认为单一纯肯定知道。单一纯的回应也的确是说是事后才得知没有授权,版权工作是由主办方全权负责,但他仍需为自身 为亲自核查授权文件的监督疏忽负责,然后对李荣浩和版权公司以及所有观众道歉,并承诺无论实际责任在谁,版权费和赔偿都由他承担,还恳请粉丝不要对李荣浩进行指责和攻击。我觉得这个态度还是挺好的,就是责任全在我嘛,李荣浩没有错, 这也是平息事态最好的选择了。演唱会的主办方就是山一群的公司百慕娱乐和另一家叫阔景音乐的公司,他们也道歉了, 不但跟李荣浩道歉,也跟单一纯道歉,所以责任也是由团队扛下了。李荣浩呢,肯定不是为了版权费而撕的,因为对于他们这样的当红歌手,一场商演都几百万都不差钱,但他就是要维护自己作为词曲创作者的权利,不能助长这种强行侵权的风气。 我想说一下,这个事情不光进一步推进了大家对版权意识的重视,另一个重点就是李荣浩这种清一色下场开撕善意纯及时回应的活人感,我觉得应该越多越好,尤其是李荣浩,有什么事直接放在明面上说,不再是明星艺人躲在公司背后,躲在粉丝背后,躲在律师函背后,发些冷冰冰的有的没的。

李荣浩控诉单依纯侵权里外堪称二零二六年中国音乐版权第一案。我是律师,也是专利代理师,今天就聊聊这件事,拆解三个核心问题,看完就明白其中的逻辑。首先就是单依纯团队明知侵权,为什么还要唱? 本质是成本收益计算。这就要说到降央卓玛了,他多次在商演中翻唱刀郎的西海情歌,被刀郎起诉了好几次。二零二五年长沙中院判他和主办方赔了十二万。那他为什么一唱再唱? 因为罚的少,赔偿远低于演出收益,他单场上演费高达几十万,赔个几万、十几万算下来还是大赚。 同理,山阴纯的演唱会流量巨大,即使后续被判,赔偿金额大概率也远低于演出收益。第二个问题,改编版李白算不算独立成果演唱?需不需要原作者同意? 山依纯把李白改成了游戏战歌,加了念白,改了节奏。根据作曲法规定,改编作品是享有独立作曲权的,但行驶时不得侵犯原作品作曲权。也就是说,山依纯改编后,如果想公开演唱,仍然要取得李荣浩或者殷铸协的许可。现在李荣浩明确拒绝授权, 就是在行使自己的表演权和改编权,你改的再好,也是站在别人肩膀上。核心歌词旋律还是李荣浩创作的。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之前在歌手上唱就不侵权?这是因为授权主体不一样,节目录制属于广播电台、电视台范畴,拿版权授权是节目主办方的事,一人只管唱。当时节目主办方找李荣浩或者殷柱协拿到了授权, 单依纯是在合法授权的节目中演唱,自然不侵权。而单依纯在深圳的演唱会是纯商业演出,必须单独取得李荣浩的表演权和改编权授权,没有拿到授权还坚持演唱,这就是故意侵权了。保护原创就是保护行业生态。我是律师兼专业代理师,关注我,带你看懂更多版权法律真相!

单依纯侵权了,李荣浩在没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他在商业演出里边又翻唱李白了。然后呢,李荣浩公开发文维权, 套用一位网友的名言啊,这是一个好事啊,好在哪呢?好在可以通过这一热点事件,让大家对版权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李白这首歌是李荣浩写的,也是李荣浩原唱的, 版权和注读权都在李荣浩手里边呢,你别人想唱,就得从李荣浩手里边买表演权,如果你还要改编,那就还要购买改编权。 这个表演权,改编权这部分属于财产权,如果你还要继续传播,那就还需要购买一部分的临街权,包括什么呢?录音录像权、复制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 请注意,并不是说你买了一次就可以永久使用了,合约里边呢,一般都会标注清楚是只用这一次,还是说在多久的范围内可以使用,你想用就得花钱买, 如果没花钱,或者是说你想花钱买,但人家对方不卖给你了,不管你是多大的腕,你也没有权利继续去翻唱。 仅就这个事情本身而言,我个人百分百支持李荣浩的维权行为。善伊纯以及他的演出团队在这件事里边错的是一塌糊涂,毫无辩解的余地。 但是呢,善伊纯还是辩解了,他发微博称,刚刚在彩排下来之后,会跟团队了解清楚情况,然后就是道歉以及感谢。 即便李荣浩之前的微博已经说了,说希望你不要说你不知道,都是公司干的,这不符合你如何呢?又能怎的态度?所以,单依纯那边的回复属实是掉进坑里了, 被人家预判了之后,还强行往坑里边跳,那水花压都压不住。 李荣浩的态度很强硬,他说善意纯芳,在没有拿到授权的情形下,强行侵权演唱,哪怕被婉拒了之后还要强行演唱,我就唱了又能怎? 我们不了解李荣浩和单一纯之间有过怎样具体的矛盾与冲突,但是从李荣浩的这个发文来看,他们之间肯定是有问题的, 否则李荣浩也不会说什么。你是来报仇的吗?要我具体说说吗?以及你承受的住吗?这样的话。有意思的是,单一纯的粉丝有一些言论着实是令人大跌眼镜啊, 意思是什么呢?就是说,哎,我们是侵权了,我们赔钱,我们不就侵了个权吗?你至于吗?你是破房了吗?我们就侵权了,如何呢?又能怎? 简直就是混到没边了。在去年的歌手上,单一纯创造了一个,如何呢?又能怎?这是一次耍姿态的改变,是一次迎合网友们的一个抽象行为,也是一次美誉度的透支。 从短期来看,他赢得了热度,而从长期来看,他透支了单一纯成为一位真正优秀歌手的信用。这样的改编并不高级,他只是迎合挑逗,用耍酷的姿态耍了一次无赖罢了。 一个创作者,一个表达者,当然可以是有性格的,有态度的,但是并不是在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都甩出一句,如何呢?又能怎?你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去表演,那就是侵权, 有的被侵犯的版权方可能想想就算了,就息事宁人了。但是这次他碰到了一个较真的李荣浩, 那这个时候就不是一个如何呢?又能怎就可以把他的侵权行为用耍态度的方式就能耍过去了? 当初的如何呢?又能怎?之所以能够大肆流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 这句台词的令人尴尬,可是有些人呢,又不想承认自己被尴尬到了,想表现自己很有性格,可是呢,他们在生活里边又恰恰只是一个唯唯诺诺,不敢越雷池半步的人, 于是就用这么一句如何呢?又能怎来强行自我标榜,这让单依纯一举成为了他们的英雄以及代言人。 但是你侵权了,在侵权了的背景之下,你的粉丝还拿着如何呢?又能怎的态度来火上浇油? 这不是在替单依纯开脱,这是把单依纯从水坑里边捞出来之后,再架到火上边烤,您是要三分熟还是五分熟啊? 李荣浩之所以不再继续给单依纯授权,我猜想他本人对单依纯和常石磊的这个改编版本应该是不那么认可的。 粉丝们也没必要拿着人家单依纯把你唱火了这样的说辞来进行诡辩。 李荣浩的李白原本就是足够火的一首歌曲了,跟你翻唱不翻唱没有任何的关联。 不管李荣浩对这个改编的版本持怎样的态度吧,反正我呢,对这个版本的态度是一如既往的,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沉淀吧,我越发认为这首李白以及他所代表的那种那种癫狂式的表演, 也包括单一纯最近在演唱会上翻唱的那个好想谈恋爱所带来的那种癫狂。 对单一纯的长期发展,对他个人形象的建立,包括对他音乐品质和音乐路线的探索与规划,应该都是无益且有害的。 尚依纯原本是这个时代最有机会成为最优秀歌手的一个好苗子,但是偏偏他被他的耍怪以及他的粉丝们给绑架起来了。就像之前的华晨宇,尚依纯如果 不通过这个事件进行深刻的反思的话,他极有可能成为又一个商仲永,或者说成为一个女法师。 我相信单一纯的团队对如何经营一个流量明星是很有经验的,但对于他的音乐道路该如何规划,很抱歉,我暂时还没看到他们的能力。歌手的热度和深度是俩东西, 热度确实能给你带来钱、知名度等等。但是你的音乐声哑,是要靠你的作品的深度来支撑的。 过于热衷于流量而忽视音乐作品的音乐性、文学性、艺术性、思想性,再优秀的歌手也会被逐渐掏空的。 哪怕上帝曾经亲自亲吻了你的嗓子,但是架不住你透支啊,架不住你胡闹啊,更架不住你拿着无聊当有趣啊。 没有文化和审美的支撑,再好的嗓子也有可能被玩砸了。张杰走过的路你还不躲着点?难道你不但要当一个女法师,还要成为一个女张杰吗?多丢人啊! 虽然说单一纯已经是一线歌手的位置了,但这仅仅是就知名度而言, 从作品的层面,单依纯依然缺少真正拿的出手的有知名度的作品。 所以反而是李白这种在歌手上翻唱过并且形成了极大传播热度的作品到成了他的所谓代表作了,这是可悲的。而一个歌手一旦到了某一个位置,心态发生了转变, 就再也听不进真话了,他也听不到真话了。他一拍脑门,蹦出来一个什么想法,身边就少不了那些拍马屁的人。哎呀,老板,您这个想法可太好了, 不论你的想法多不靠谱,你都听不到不同的声音了。时间久了,难免你就真的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而那些提出批评意见的人一定是不懂你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真到了那一步,你离平庸估计也就一步之遥了。 我当然不希望单依纯这样的好苗子会成为那样的歌手,反而说这次李荣浩维权这个事,这是一个好机会。正好呢,单依纯也可以借此反思一下自己,也顺便调整一下未来的音乐之路。

善于纯演唱会未经授权演唱的李白,这是这两天的热点,那这件事呢,在法律上是很有代表性的,值得我们掰开揉碎讲清楚。 先说第一个问题,这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那著作全法明确规定词曲作者享有表演权,也就是说,任何人要在公开场合、商业性演出中演唱这首歌,必须事先获得许可。 那善以纯的团队其实联系过版权方,但对方明确拒绝了授权,然而呢,他们还是唱了,这不是疏忽,是故意侵权。那第二个问题,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民事责任上,要赔偿经济损失,因为是故意侵权,法院可以适用惩罚性的赔偿, 判正常授权费的一到五倍。另外,作者呢,有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那行政责任上,版权局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最高呢,是二十五万元。第三个大问题大家最关心了,他都道歉了,能不能减轻责任呢? 道歉不能抹掉侵权事实,但可以让赔偿少一点。侵权在你开口唱的那一刻已经完成了。道歉不能改变定性,但在法官材料赔偿数额时,态度诚恳,及时补救可以成为酌情。呃,从轻的情节少赔一点。 所以道歉必须做,但不能只靠道歉。那接下来专门讲一个很多演出团队搞不清楚的问题,如何判断你的演唱是否构成了改编?因为改编需要额外获得改编权的授权,而简单翻唱只需要表演权。 那界限在哪里呢?记住三个判断的标准。第一,旋律是否被实质性的改变。如果重新作曲了原唱的核心旋律,比如把大调改成了小调,大幅改变高音走向,那就可能算改编了。 第二呢,就是歌词是否被重写或者是删减。如果保留了原唱的曲,但换了完全不同的词,那一定构成了改编。如果只改了几个字,一般呢不算。 第三,结构与风格是否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比如把抒情慢歌改成了说唱,把主题副歌顺序打乱重排,或者呢,加入了全新的段落,这些呢,都会触及改编权。那一句话总结, 只要听众还能明显认出这是李白这首歌,你就没脱离原作的核心表达。但如果你改了旋律、歌词或者是结构,让作品有了新的独创性, 就需要改编权的授权。那最简单的合规做法就是,但凡你对原曲做了任何的实质性的调整,都主动拿改编权许可, 不要自己猜。最后,给所有的演出从业者三点合规的建议,第一呢,选歌阶段就要启动 版权的排查,所有曲目提前授权。第二,被明确拒绝的歌坚决不唱,没有例外。第三,合同里要写死版权保证条款,但主办方自己也要审查,别想甩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