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信一审被判了二十四年啊,那么他今年是六十一嘛,那如果说出来的话呢,也得八十五岁了,那基本就等于余生啊,那就在这个牢里面度过了。施永信原本呢,他是二零一五年的时候 就该被拿下的,因为那会他的那个弟子誓言鲁不是联合多人,那他当然在那个北京开那个发布会,实名就举报施永勋嘛,说施永勋有私生女,乱搞男女关系,还侵占巨额的这个资产嘛,还索要这个钱财,还有双户籍, 哎,当年这个官方弄了半天,出了个通报,说什么什么举报基本不存在,而最后又让这个施永信呢,就过了十年嘛,结果这个十年之后的这个今天呢,就发现之前的那些举报呢, 几乎全部存在啊。昨天那个新乡中级人民法院的话呢,就正式公布了施永信几个罪名啊,你看一个是职务侵占罪,还有个挪用资金罪, 呃,非国家的这个工作人员的这个受贿赃,还有个行贿赃嘛,七七八八的这个涉案资金加起来大家算过没有, 将近三亿元啊。但实际上你要深挖这么一个和尚的这个故事呢,那他不是简单的堕落腐化问题,这个人身上其实藏着很多我们普通人看不到的这个行业内幕跟人性真相的。 首先这样啊,就现在很多人都以为说少林寺商业化,什么上市啊,办公室啊,那么都是市中心这个和尚太和尚一手搞出来的,但真实情况你脑子想想都知道,他有那么大的这个权利吗?当年搞商业文旅的时候,把他们少林寺周边的一些什么什么旧的这个村庄啊,都给它拆掉了, 真实情况就是有多方势力呢,想一起来利用少林寺这块精致招牌来赚钱,然后呢?一起分钱吗?这才是本质啊。 像少林寺的那个收入的话,一直以来少林寺本身只占小头的知道吧?你甚至说那个少林寺上市的话,施永新当年一开始的时候还公开叫板,坚决反对的。当然 施永新他反对上市这个动机也不高尚,他就纯粹不想让这个少林寺旁落他人,让这个更多的股东说了算嘛,他想一直有自己一手独当一手遮天啊。当然当年施永新能够那么嚣张的话,另外一方面呢, 其实也是占了我们国家宗教相关的这个制度的这个漏洞你就想吧,他是零八年奥运会那年不是创办了那河南少林无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吗?还简称少林之馆,那公司适用性个人持股百分之八十,少林寺这么一个非盈利性的这个组织居然还在那里持股百分之十, 这事情听着就离谱吗你?关键是你这样的这个搞法是不是还存在了很长时间,一旦制度放纵,资本一路狂飙的话,你不管是施永新还是高气强,最后结局都一样的先发狂再灭亡 你包括那个扮演正义之士的人,把把把施永新拉下马的那个弟子,誓言如我承认,他就跟当年那个东美族当年去举报那个吴某凡是一样的吧,当年就站出来 北京开发布会硬刚施永新,最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真真是用了十年时间,终于今天把那个施永新给搞下来了。但你誓言努力,早年的不也跟施永新你师傅一样,利益绑定在一起,靠着少林寺这块招牌赚的满嘴流油吗? 四眼路很多朋友估计还有点印象,武生吗?武术总教头吗?当年就是背靠师傅的那个少林寺个招牌,不是开了一个武生团培训基地招生办后来的话还把自己的这个姐夫给拉进来当法人代表。后来施永新是不让那个四眼路呢,背靠这个少林寺这块招牌去招生了吗?于是师徒两个人决裂 大战这就开始了。所以在这个地方啊,别人可以谈正邪对立,你誓言鲁跟施有信之间呢?只有分赃不均,佛门施徒情抵不过人间铜臭味啊,你们这两个人都是修行界的耻辱。 前段时间我不是讲了那个统计大学那个深科院的这个院长因为论文的这个抄袭,然后这个职位就是被那个学校拿掉这个事情吗?当时我不是说这个事情你看似是大快人心,但背后的这个问题啊,依然刺眼的你。首先你被浪费掉的这个国家科研经费,你能不能追回来? 其次最关键的一点是后面上来的这个院长,你能不能够确保不出同样的这个问题啊?那你说施永新今天落马了,是不是也存在 一样的这个困境呢?因为少林寺每年巨大的这个利益,巨大的这个油水,这个是客观存在的这个事实,我们后面怎么样把这一笔利益合理合法的给他分配好,尤其是后面上来的这个方丈,他的这个权力 怎么样有效的把它制衡起来、约束起来、监督起来,这个才是值得我们所有相关人员呢好好思考的一个题目啊。这个题目要打好,施永新今天落马才算是真的有意义。 这个题目你要没打好的话啊,换汤不换药的,你说呢?
粉丝264.3万获赞5413.9万


二零二六年的五月三十号早晨刚跑完步啊!关于施永信昨天晚上官方通报被判二十四年,罚金三百五十万这个话题呢,昨天晚上我已经初步点评了一下,今天早晨跑完步,我又想再进一步的说几句, 施永新虽然是非公人员,但是他不是一般的和尚,而且这个案子引发这么大的关注。首先,我作为律师呢,我没有权利对这个案件的好坏做出一个评判,第一呢,好坏是个主观判断,第二,我不是该案的律师。 第三呢,我觉得既然新乡中院作为一审法院办理该案的有几个细节,我从我专业的刑辩律师的角度来谈一下,几点个人看法。 第一,这个案件是前几天五月二十五号公开开庭审礼的,昨天五月二十九号就宣判了, 五月二十五号公开开庭,二十九号宣判,中间只间隔了四天。我代理过这么多案子,从来没有开庭后四天就宣判的啊,这个具体原因我就不再解释了。第二呢,他犯四个罪,呃,分别是职务侵占、 非公受贿、挪用资金和行贿罪。其实起起诉书之前只控只有三个罪,分别是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公受贿。这个行贿罪后来加上去的, 那么我们就不禁想问他到底给谁行贿了?行贿的人到底受贿了多少?到底是给一个人行贿还是多人行贿?那么受贿的人到底是一个人还是多人?那么目前 官方通报行贿数额是五百六十七万余元,那么受贿人到底受贿多少?谁受贿了?几个人受贿了?受贿多少钱咱们是不知道的。 另外呢,这个案件罚金三百五十万元,我就不禁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只有判罚金,没有判没收财产呢?因为这几个罪都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难道试用期没有个人财产吗?这个我不知道,难道是个人财产已经转移了吗?这个咱也不能妄加揣测, 反正是只有并处罚金三百五十万元,他的职务清单的数额是一点三一亿元,他的农资金的数额是一点五一亿元, 非公受贿的数额是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余元,行贿罪的数额是五百六十七万余元。这四个罪任何一个单拎出来都是可以判无期的。但是呢,受罪并法只判了二十四年,这个我们不知道 背后是什么原因啊?我不是说必须判无期才好,我也没有说二十四年本身就判清了,我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说这四个罪,任何一个罪拎出来,理论上都是可以判无期的,但是他没有判无期。 当然挪用资金罪比职务侵占罪要轻一些。那这个案件它发生在二零二六年五月一号新生效实行的 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将非法人员与公务人员的数额进行拉平。因此这个案件依据的是过去的旧的法律。我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是,职务侵占是取得型犯罪,是占有型犯罪,犯罪所得应当被没收。 挪用资金是挪用型犯罪,超过三个月未还,被挪的资金应当及时与归还。非公受贿也是取得型犯罪。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自己作为少林寺主持一把手的职务便利,说出他人好处也应当被没收。那么行贿罪呢 啊,虽然刚才我说了没有没有公布受贿罪啊,到底是谁,几个人说了多少,但也应当行贿的数额是犯罪工具,严格来说是你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付出的犯罪成本,也应当被没收。另外呢,我没有看到 这个案件四个罪名,每个罪名具体判多少年?我们只看到了四个罪名犯罪数额,最终给一个结论,二十四年 数字,并罚三百五十万元。没有看到这四个罪名中的任何一个罪名,具体的量刑我们更没有看到判决书。我倒是非常希望能有朝一日看到这个案件的判决书,因为判决书是一个对这个案件最详细最详实的 啊分析报告,类似于医院,病人出院了,医院给他出具一个这报告一样。通过判决书,我们能看到他怎么职务侵占的,他怎么挪用资金的,他怎么非共受贿的,向谁受贿了?他怎么行贿的?他向谁行贿了? 这个判决书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能看到。呃,总之呢,这个案件就是从发生到开庭到宣判都挺快的啊,五月二十五号开庭,五月二十九号就宣判了。另外,施永信到底有没有自首,目前来看是没有的。他说, 刘英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认罪悔罪是没有自首的,如果有自首的话,是能表现表现出来的。 另外呢,这个案件涉案金额这么大,有没有退赃呢?没有,没看出来有退赃追缴法恩 追缴赃物的犯罪的情节啊,他既然没有说就应该没有啊,所以我更关心的是这个案件, 在他服刑期间,那么多的犯罪所得,那么多的犯罪被侵犯的财产,到底能不能真正得到追赃追缴,能不能被没收?我想这也是维护少林寺这个 非非国有企业的这么样的一个资产的一个有利措施。因为我们一般吃瓜群众呢,只关心判多少年 啊,我们作为律师,除了关心判多少年之外,可能更关心的是涉案赃物赃款犯罪所得能不能进行及时的追缴,能不能进行及时的伐木,能不能进行及时的追赃 啊,只有这样的话,才能更好的维护少林寺被害人的合法的财产方面的权益。这是我的个人点评,欢迎您的指点。

二十四年有期徒刑三百五十万罚金。多罪并犯的方丈释永信,终于迎来了他应有的惩罚。少林寺, 原来是一个暗藏春色、藏污纳垢之所。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身披袈裟的 ceo、 少林寺原方丈释永信,四项罪名叠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授会 行贿、数罪并罚。他把少林寺当提款机,从一九九五年到二零二二年,非法侵占一点三一亿元,挪用资金一点五一亿元,光中介费就狂收一千一百六十三万元,加起来超三亿元。 西装革履搞地产的见多了,披着金丝袈裟进牢房的还真是头一个。如果不是这一纸判决书砸下来,可能很多人还沉浸在释永信过去几十年苦心经营的少林文化推广大使人设里。释永信,俗名刘英成,十六岁剃度出家,三十四岁正式升任 少林寺第三十代方丈,也是少林寺千年历史上最年轻的掌门人之一。在大众眼里,他绝对是少林寺的功臣,曾经破败荒芜、 无人问津的千年古寺,在他手里彻底涅槃重生。他首创寺院商业化模式,注册数百个少林商标,开办实业公司,布局文旅文创,在全球五十多个国家搭建少林文化中心,硬生生把深山古寺打造成享誉全球的顶级文化 ip。 除此之外,他深耕公益事业,创立慈善基金会,开办慈佑院,救助孤儿,常年奔走在扶贫救灾一线,更是多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 副会长,荣誉、口碑、地位他全部拉满,一度被全网追捧为最懂时代、最懂经营的佛门方丈。无数人被他的正面人设蒙蔽,却没人知道光鲜袈裟之下,藏着令人发指的贪欲与乱象。 其实,早在二零一五年,施永信就曾遭到多人实名举报,被曝光存在私生活混乱、侵占寺院资产等诸多问题,但只是一直被光环掩盖,迟迟没有彻查。但对于施永信来说,出来混 总是要还的。这场风波虽然过去了,但真正的暴风雨还在后头。二零二五年七月,关于施永信的调查再度启动。到了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这起案件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一锤定音。根据官方公布的判决书,施永信身上的罪名那叫一个琳琅满目,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在这一记重锤下,那曾披了大半辈子的袈裟才被彻底揭开,露出了里面沾满铜锈的里。 经法院审理查询,从二零零三年到二零二五年,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这位在外人眼中吃斋念佛的老方丈动作可没闲着,大搞内部提款机,利用主持少林寺的职务便利,他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把少林寺的公款当成自家的财产, 非法侵占单位财务高达惊人的一点三一亿余元。甚至,他还把黑手伸向了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的钱袋子,直接挪用单位资金一点五一亿余元,归个人使用, 时间长达数年之久。不仅如此,在一些寺庙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施永信也是当之无愧的幕后掌柜,利用自己对工程的决定权,为他人大开绿灯,收受好处费,共计折合人民币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余元。 最匪夷所思的是,为了摆平各种市议,竟然还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五百六十七万余元。很多网友不解, 四项重罪叠加涉案数亿,为什么只判二十四年?单看任意一项罪名,施永信都足以重判重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九条四项叠加,原本量刑 只会更重,而最终从轻处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落网后主动认罪悔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遗漏罪行,配合调查态度良好,依法获得从轻量刑资格。最终,法院依法数罪并罚,判决释永信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在庭审现场,释永信认罪认罚,明确表示服判不上诉。

施永信被判了二十四年,判轻了还是判重了呢?他贪了多少钱呢?今天,全网刷屏的这个重磅判决来了啊,施永信涉案金额近三个亿,最终被判了二十四年。这个星期,到底是算判重了还是判轻了呢? 食物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行贿罪四个罪名叠加单个罪名最高能判多少年呢?数罪并罚,法律的上限又是多少年呢?涉案的金额如此巨大,为什么涉嫌当庭认罪,明确表示不上诉呢?背后有哪些法律门道呢?就在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号,也就是今天啊, 河南省新乡市这个中级人民法院啊,做出了一审公关宣判,被告人刘应成啊,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施永信身犯四项罪名,数罪并罚之后啊,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同时呢,罚款三百五十万元。消息一出啊,瞬间是引爆全网,议论声不断啊!咱们先把整个案情捋清楚啊,看看这个二十多年的时间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法院审理查明,施永信长期担任少林寺的主持,少林寺这个慈善福利基金会的会长等重要的职务,手握管理权、财务权、项目的审批权,从二零零三年一直到二零二五年,长达二十二年的时间里面啊,他利用这个职务的便利, 单独或者是伙同他人啊,非法侵占单位的这个财物,金额达到了一点三一亿多元啊,这还只是这个职务侵占的数额。接下来呢,第二项犯罪,挪用资金罪啊,从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二二年,十年的时间里面, 他先后挪用单位的资金一点五一亿多元啊,这些钱呢,全部都归了他个人使用,并且呢,超过了三个月一直没有归还,一笔笔巨款就这样被他随意的支配。除此之外啊,从二零零六年开始啊,有人想要承接少林寺的这个工程项目,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都要呢先找他打招呼,求关照。借着手中的权力啊, 他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余元啊,时间跨度长达近二十年,最后一九九五年,一直到二零二二年, 为了给自己啊,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啊,他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财物,累计金额五百六十七万余元啊,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行贿罪四项罪名,涉案的总金额触目惊心,犯罪行为横跨三十年啊,时间久,数额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法院在判决时呢,也明确表态了啊,这几项犯罪全部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啊,综合考量之后啊,必须依法从严惩处。不过庭审过程中也能够看到啊,沈永信这个到案了之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的罪行, 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一开始没有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主动认罪,真诚悔罪。也正是结合认罪的态度,涉案的情节,危害的后果等所有的因素啊,法院最终做出了二十四年的有期徒刑啊,罚金三百五十万这样的判决。宣判现场摄影信当庭明确表示啊,服从判决,不再上诉。讲到这里, 大家心里面肯定满是疑问啊,接下来我结合这个法律的条纹,用最通俗的话,把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首先 第一个核心问题,这四个罪名单独来看,最高能判多少年呢?咱们逐个说啊。先讲这个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人员啊,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这个一点三,一亿啊,属于妥妥的。这个数额特别巨大,单罪啊,最高可以判到无期。第二个,挪用资金罪啊,挪用单位的资金啊,数额特别巨大的,出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结合这个司法解释啊,上亿的涉案金额已经是顶格量刑的标准了。第三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样是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千多万的金额也达到了重罪的标准。第四个,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 五百多万的行贿金额也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范畴了。简单总结啊,这四项罪名,每一个单独拎出来都能够判 十年以上的重刑,部分罪名的甚至可以直接判无期徒刑。第二个大家最关心的来了啊,数罪并罚,法律上最高刑期是多少年呢?二十四年到底算不算重呢?这里我们重点讲刑法数罪的啊,在总和刑期以下 数刑当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如果有期徒刑的这个总和刑期啊,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刑期不能超过二十五年。综合案啊, 四项罪名啊,分别量刑之后,总和刑期累计啊,肯定是超过了三十五年。按照法律的规定啊,数罪并罚的上限就是二十五年。而本案的最终判决二十四年,距离法定的最高刑期仅差一年。结合他涉案的金额近三亿元,犯罪持续了三十年啊,社会影响恶劣这些情节来看啊, 二十四年啊,已经是顶格从严处罚了啊,量刑非常重,完全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职务类犯罪的态度啊。第三个问题,涉案金额这么大,为什么他当天认罪还明确不上诉呢?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啊,也是刑事案件里面很常见的一个情况。第一,他本身有这个坦白认罪悔罪的情节, 主动交代了罪行共处、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这属于法定的从宽情节,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呢,已经充分预料考量了,如果选择上诉,二审想要改判,减轻刑期的空间几乎是微乎其微啊。第二, 杰克全案的证据啊,四项犯罪事实清晰,证据量完整。从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到社会罪、行贿罪,每一笔钱款,每一起事实都是有据可查,不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上述很难翻盘。第三,杰克刑期来看,一审判了二十四年,没有判他无期徒刑已经是万幸了, 上诉呢,不仅没有意义啊,还会继续走这个漫长的司法流程,对于他本人而言,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综合权衡之下,选择腐败不上诉他也是最务实的选择。另外,再补充一个很多人容易混淆的这个法律知识点,为什么给他定了这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不是普通的受贿罪呢?很简单啊, 社会罪的主体啊,是国家的工作人员,而少林寺呢,属于这个宗教活动场所,相关管理人员不属于国家的公职人员。因此啊,利用这个职务收受贿赂啊,适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罪,这个罪名的定性完全准确啊,也是司法实践中的统一标准。纵观整个案件, 从九十年代延续到二零二五年,长达三十年的违法犯罪,巨额资产被侵占挪用,不仅破坏了单位的正常运营,也伤害了公众的情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身份地位如何,只要触犯了刑法,就必然会受到严惩。这个案子呢,也给所有啊深处管理岗位手握权力的人敲响了警钟,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就会滋生贪欲,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啊,伸手必备中。三十年的贪腐行径,最终换来二十四年的牢狱生涯,一生尽毁,代价无比沉重。同时也能看出啊, 如今司法机关对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商业贿赂、行贿啊这类的经济犯罪,打击力度是越来越大,量刑尺度呢,是越来越严,哪怕犯罪行为隐藏多年时间呢,也不会成为违法者的保护伞。最后,咱们回到最初的话题,二十四年的刑期,距离法定的顶格仅一步之遥。结合全案的情节啊,这一份判决书 兼顾了事实、法律情节和社会影响,做到了发当其对。我是谷歌律师,关注我,多学法律不吃亏。你觉得这个沈永勋判了二十四年的量刑合理吗?你如何看待这起案件呢?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啊,点赞转发,让更多人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敬畏法律,守住底线。

施永信为啥不能判死刑呢?他多久能出狱呢?到底有四手子吗?贪了三个亿,罚金三百五十万,剩余的钱咋办呢?昨天发的视频啊,几万个网友讨论啊,问题最多的是这几个, 贪了三个亿,为啥不能判他死刑呢?二十四年的刑期,他到底多久能出狱呢?传了十几年的私生子,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罚金才三百五十万,剩下的这个三个亿的脏款咋办呢?谷歌律师今天给你啊,一一解答,二零二六年的五月二十九号啊,河南省新乡中院啊,一审判了 原少林寺的主持施永信,俗名刘永成啊,四项罪名全部成立,职务侵占一点三一亿,挪用资金一点五一亿,受贿一千一百六十三万,行贿五百六十七万,总的涉案金额超过三个亿,数罪并罚,判了他二十四年, 罚金三百五十万,试用期呢,当庭服判不上诉。那先解决第一个最炸裂的问题,贪了三个亿,为啥不能判试用期死刑呢?很多人怒了,三个亿啊,够判死刑了吗?答案是真不能啊,不是法官心软,是法律根本不允许 咱们普通人以为啊,贪钱就能判死刑,大错特错啊!第一啊,罪名不对啊,给涉案嫌疑人定的是这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三个罪里面啊,法律里面根本他就没有死刑啊,最高就是无期徒刑, 只有贪污罪,受贿罪啊,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犯的罪啊,这个数额特别巨大的啊,而且是情节要特别严重的才有可能啊,判死刑。 第二呢,他不是公务员,少林寺呢,是一个宗教的场所,不是国家的机关,施永信是寺庙的驻使,不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所以呢,定不了施永信贪污罪,受贿罪,只能够定普通的经济犯罪,自然啊,沾不上此行。第三啊, 经济犯罪的这个死刑啊,早就严控了啊,现在我国对这个经济犯罪,能不犯死刑就不犯死刑啊,除非是贪污受贿,而且呢,是造成国家特别重大损失的,才有可能判死刑。他这个是寺庙的资产,不是国家的公款,性质是完全不一样。 总结下来啊,不是轻判了试用期啊,是法律的上限就在这了,想判死刑门都没有。第二个问题,二十四年的这个刑期啊,他到底多久能出狱呢?二十四年啊,听起来很长啊,但是实际服刑多久呢?咱们算一笔实在账啊。首先,二十四年是从这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算的啊, 之前被积压的时间是可以抵扣的。其次啊,这个监狱里面可以减刑,可以假释,表现好的认罪悔罪啊,积极的劳动就能够减刑。按照我国的司法实践啊,二十四年的刑期,正常减刑的情况下,实际坐牢大概是十三年到十八年左右, 他今年六十多岁啊,就算这个坐了十八年牢啊,出狱也八十多岁了,基本上等于是把牢底坐穿了,这辈子彻底废了啊。而且呢,他是当庭的认罪坦白,主动交代罪行啊,这些都是典型的加分。像实际出狱的时间啊,大概率不会超过十八年。 别觉得这个二十四年短啊,对于这个摄影师来说,就是中春监禁,第三个全网传了十几年的官啊,他到底有没有实锤?但是有线索?咱客观说啊, 最早二零一三年的时候,这个西班牙的媒体造谣说啊,他有私生子,在德国海外三十亿。后来呢,记者承认啊,是断章取义,乌龙造谣啊,二零一五年, 有人举报啊,他有情人有女儿,少林寺呢,直接是报案说恶意诽谤。但是重点来了啊,二零二五年的七月,少林寺的管理处,同胞啊,申永信严重违反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并育有私生子。随后呢,他被查了啊, 佛教协会呢,也注销了他的戒节。不过呢,这次啊,五月二十九号的这个刑事判决书里面没有提这个试用期私生子的事情。为啥呢?因为啊,私生子属于这个私生活的问题,不属于刑事犯罪,法院呢,只审这个贪腐的事情。总结下来啊, 有私生子的传闻,有官方的通报线索,但是没有这个刑事的实锤,私生活混乱是实锤刑事判决啊,不处理这个第四个最关键的问题啊,贪了三个亿,罚金才三百五十万,剩下的钱咋办呢?家人们啊,别误会啊, 三百五十万只是罚金,跟这个脏款追缴是两码事啊,三个亿,一分钱都别想跑啊。法律有规定,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所有的违法所得必须是全额追缴,退赔,一分都不少,不管你是这个买房买车炒股转给亲戚藏海外啊, 全部追缴就算钱花光了啊,名下所有的房产,车子,股权存款全部是拍卖,抵债不够的,出去之后继续还,终身追缴三百五十万是额外的惩罚,必须交,不交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啊,三个亿的脏款 全额追回啊,返还少林寺一分都不能少。不要觉得这个三百五十万少啊,罚金是附加刑,赃款的追缴是核心啊,三个亿才是大头! 最后再聊两句啊,曾经风光无限,享誉全球的少林方丈施永信啊,三十年贪了三个亿,从清净之地变成了私人金库啊,最终换来二十四年的牢狱啊,身败名裂! 干子告诉我们啊,法律面前啊,没有大师,没有特权,不管名头有多大,地位有多高,伸手必备桌啊,贪腐必中判!很多人觉得二十四年判太轻了,但懂法的都知道啊,这已经是法律框架内的顶格严惩了, 此行不可能脏款全追回出狱八十岁,这辈子彻底完了。我是谷歌律师,关注我,多学法律不吃亏。你们觉得二十四年够不够重呢?三个亿能全部追回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点赞转发,让更多人看清真相,敬畏法律!


说好的跟进后续,施永新判了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有啥讲究呢?判决书里写了什么,以及没写什么?还有,这个案子背后还有哪些事是值得关注的呢? 来,简单说一下判决啊。五月二十九号,河南新乡中院一审宣判,刘应成,也就是施永新的俗家名字,肆罪并罚,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 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罚金三百五十万啊,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涉案金额是多少呢?侵占一点三一亿,挪用一点五一亿,受贿一千一百六十三万,行贿五百六十七万,加起来涉案金额超过了三个亿,犯罪时间从九五年到二五年,将近三十年呐, 有期徒刑的上限呢,一般是二十五年的,判了二十四年,基本就是顶格了啊,今年六十一岁,二十四年以后八十五,那大概率是要在里头待一辈子了。 但是注意了,判决书里边有一些东西却是没有出现的。大家还记得吧,去年七月,少林寺管理处那份通报写的非常的明确,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 这条是板上钉钉,是官方通报里出现的呀。但是今天的判决书,四个罪名都是经济犯罪,私生活的问题,一个字都没有提啊,为什么呢?是包庇他吗? 因为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这个事啊,严格来讲,他不构成刑事犯罪,他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不是用纪律处分条例,佛教协会已经注销了他的戒碟,算是宗教层面做了处理。法律归法律,戒律归戒律,判决书不提,逻辑上是说得通的。当然了,这件事对公众来说,恐怕比他贪了多少钱更让人愤怒。第二个问题也值得深思。 一五年的时候,有人士兵举报施永信双重户籍侵占资产私生子,当时是沸沸扬扬。结果呢?当地的联合调查组调查以后,官方结论是,除双重户籍以外,其他问题查五十句 啊。那现在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职务侵占从零三年就开始了,挪用资金从一二年就开始了,行贿是从九五年就开始了。也就说一五年调查的时候,这些犯罪行为已经持续了多年,而且数目肯定不小。 那当年那个调查组是咋调查的?谁拍板说没问题的?这些人又在什么位置上?如果当年就查实,后边将近十年的犯罪,是不是根本就不会发生的?这些问题恐怕比施永信本人判了多少年更需要一个答案。 第三个问题,判决书写了施永信从九五年到二零二二年,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了五百六十七万。 有行贿必有受贿呀,那收钱呢?到底是谁?是什么级别?是当地的还是其他地方的?这些人是已经在查了还是没有动呢?判决书没有公布受贿方的信息,大概率这个事是另案处理,这也是公户特别关心的一条信。 要知道,五百六十七万的行贿持续二十七年,这就不是一笔两笔了,背后是一张长期的利益网,光把适用信这一个点拿掉 够吗?是用心判了二十四年案件到这里看似画了一个句号,但其实至少还有三个问号没有解开, 私生活的处理有没有到位?一五年的调查有没有人担责、追责、问责、行贿对象是谁?进一步的调查会公布吗?这些是这个案件真正该被追问的东西,关注我,第一时间跟进我去。


少林寺的施永信,终于迎来了他的大结局,哦,不对,现在法庭通报,应该叫他被告人刘应成。五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法锤重重落下。六十岁的刘应成站在被告席上,听到了自己余生的安排, 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于这个结果,这位执掌少林寺近四十年的传奇方丈,连眼皮都没多眨一下,当庭直接表示 服判不上诉。这事儿还真就挺魔幻的。你想想,仅仅就在一年前,他还是少林寺里的精神领袖,走到哪都 前呼后拥。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被通报接受联合调查,到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被提起公诉,再到今天一锤定音,刘应成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走完了从神坛跌落到铁窗踩缝纫机的全过程。而在此之前,从一九八一年他十六岁怀揣懵懂遁入空门开始算起,他在这条路上狂奔了整整四十五年。这 四十五年里,刘应成干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他拿到了中国首位方丈 mba 学历,坐实了穿袈裟的 ceo 这个人设。他硬生生把一座深山古刹一路带飞,成了年 流水超过三个小目标的超级商业帝国。可惜生意做大了,心也跟着黑了。最终,他亲手打包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法院一审你好家伙,四个罪名交织重叠,作案时间更是从一九九五年一路横跨到二零二五年。咱们今天就来好好拆解一下,这本长达三十年的烂账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第一宗罪叫植物侵占罪,这可是体力活加技术活。从二零零三年一直到二零二五年,长达二十二年的时间里, 刘英成不管是单干还是合伙,一共非法侵占了单位财物人民币一点三一亿元。这是什么概念?少林寺可是个非盈利性的宗教活动场所,你以为的单位财务,说白了全是大爷大妈们省吃俭用捐的香火钱。善男信女们砸进功德乡的真金白银,信徒们跪在蒲团上,以 以为这笔钱是供奉给佛祖的。结果呢,这些钱在半道上就拐了个弯,成功绕开了佛祖的法眼,直接流进了方丈的个人小金库里。第二宗罪是挪用资金罪。从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二二年,这十年里,他又挪用了单位资 金人民币一点五亿余元,拿去供自己个人使用,而且超过三个月压根没打算还。咱们掏出计算器随便按按。光是侵占加上挪用,这两项涉案金额就已经飙到了二点八二亿余。 将近三个亿的现金啊,就这么硬生生被他从少林寺的公账上给卷没影了。你不得不佩服,这 mba 确实没白念,这资金杠杆玩的飞起。接着是第三宗,最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赂。二零零六年七月,既然要把少林寺做大做强,各种修缮扩建造塑像的基建工程肯 肯定少不了,但在这些佛光普照的工程背后,其实全是一条条见不得光的利益输送链。刘运成利用方丈的绝对话语权,在各种工程项目和经营活动里给别人行方便,顺手就收了折合人民币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余元的好处费,这种权钱交易悄无声息的运转了至少十六年。最后是第四宗罪,是行贿罪。 从一九九五年到二零二二年,为了谋取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不正当利益,刘运成从了折合人民币五百六十七万余元的财务 会时间节点,那可是一九九五年,那一年他才三十岁刚出头,刚刚开始接手少林寺的盘子,就已经把人情世故和利益交换摸得门清了。一边从庙里大把大把的往外捞钱,一边又把捞来的钱砸出去打通关节。这种左右互搏的双向操控,他竟然稳稳当当的玩了二十七年。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词写的很不留情面,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罪持续时间长,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一个天天披着袈裟,敲着木鱼的出家人,到底是怎么在一片本该清净的净土上,硬是搭建出这么一个庞大精密且极其复杂的贪腐网络的?答案,其实就藏在少林寺过去三十年那条疯狂的商业转型之路上。把时间倒回一九八二年,电影少林寺横空出世,在一毛钱一张票的年代,硬是砍下了一点六亿的票房神话。那流量,放今天 全网的顶楼网红加起来都得靠边站。那一年,刘英成刚剃度出家一年,他就在庙里亲眼目睹了什么叫做流量为王。这颗商业的种子一埋就是十几年。 到了一九九四年,他干了一件轰动全国的事,主导了少林火腿肠名誉权诉讼,这可是中国宗教界名誉权诉讼的第一案。官司打赢了,他 也彻底顿悟了,在现代社会,光念经是不行的,要搞品牌保护,还要开发 ip。 于是一九九八年,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挂牌。一九九九年,三十四岁的刘英成春风得意,这 正式生做成为少林寺方丈。从那以后,少林寺的商业化就像脱缰的野马。截止到二零二五年七月,少林寺的商标矩阵已经疯狂扩张到了七百九十五个,包含了四十五个国际分类,几乎把日常能想到的领域全给占了。他本人先后关联的企业更是多达十八家,从文化旅游到演艺娱乐,再到餐饮食品,无 孔不入。光是靠卖门票这一项,少林寺一年的收入就高达约三点二亿元。你可以想象一下,香火钱、信徒善款 元票收入、商标授权费,还有那些满世界乱飞的海外巡演分红。这些钱就像一条条涓涓细流,最终汇聚成一条庞大的资金瀑布,全部砸进了少林寺。然后再通过方丈的一顿眼花缭乱的操作,悄无声息流向了不可知的黑洞。结合法院查询的事实,你会发现,他这套贪腐机制设计的简直堪称闭环。先 是用少林寺赚来的钱出去行贿,打通外部的保护伞和资源关节,然后再利用方丈的身份,把少林寺内部肥的流油工程项目精准投喂给那些行贿的老板。侵占、挪用、受贿、行贿这四个罪名绝对不是孤立的, 他们环环相扣,咬合的严丝合缝,构成了一整套流水线般的犯罪链条。在这条黑产链里,少林寺是个什么角色?他既是最大的受害者,被不断抽血,同时也是最完美的掩护体。 穷庙富方丈这句话简直是对这种腐败形态最毒辣也最精准的概括。寺庙本身的财务状况可以随便做账,但方丈的腰包必须时刻保持充盈。面对这种烂摊子,官方也没客气。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国佛教协会直接发公告同意注销是永信的借谍,等于在整个系统里给他强制消耗,彻底逐出了佛门。而在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宣判的当天,中国佛教协会再次发生 明明白白的定调,说他背叛二十四年,完全是咎由自取,并留下一句话,没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这事发展到今天,其实挺让人唏嘘的,对于咱们这帮看热闹的普罗大众来说,他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谈资。但往深了想,真正的信仰从来就不在那些修的金碧辉煌的庙宇里,也不在那些高的吓人的投柱香里, 他只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寺庙可以被毫无底线的商业化,方丈也可以因为贪欲膨胀沦为阶下囚。但这并不代表信仰本身脏了,信仰依然是干净的。只是对于刘英成来说,他这辈子估计是等不到大彻大悟的那一天了。二十四年的漫长刑期,外加一条这辈子都洗不掉的罪人印记, 今年他已经六十多岁了,等他熬完这二十四年出来,都已经是八十多岁了。那个曾经口口声声念着阿弥陀佛的方丈,或许会有那么一瞬间,突然怀念起一九八一年的那个下午,那个怀揣着梦想一脚踏入少林寺大门的十六岁少年。只可惜,时空不能倒流,正可谓是一步错,步步错。



怀抱美女念佛经,不负如来不负卿的少林大和尚,终于判了二十四年。新闻原文说,他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行贿罪,四罪并罚,判了二十四年,罚款三百五十万。 金额有多夸张?他利用驻持基金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二零零三年到二零二五年,光侵占单位财产就一点三一亿, 挪用资金一点五一亿,收好处费一千一百六十三万,还为了谋私利,行贿五百六十七万,跨度长达二十七年。而且他当庭认罪不上诉。案子说完了,聊聊我的几点看法。第一,宗教不是法外之地,很多人以前觉得大师不好动, 但这个判决明确告诉所有人,袈裟不是护身符,功德箱里的钱也不是自家保险柜,涉案三亿多,判刑二十四年,力度之狠,说明是动真格的,因为有期徒刑最高是二十五年,这已经接近顶格。 第二,这案子揭开了一个很尴尬的现实,少林寺作为全球最成功的宗教商业 ip, 他的掌门人居然用寺庙当提款机,这背后是宗教场所治理的严重失控,权力高度集中,财务没人敢查,商业和信仰彻底混淆。 第三,也是最有意思的一点,认罪认罚还腐败不上诉,这既是聪明,也是一种体面。他知道自己翻不了案,但对整个佛教界来说,不能只是倒了一个方丈就完事了。 如何让寺庙的资产透明化,建立监视会,限制住持任期和财务的签字权,才是接下来必须回答的问题。

施永新一案法锤落地二十四年,其实准确讲应叫他刘应成,因为从案发那一刻起,他已注定不配那个身份。 从判决内容来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加起来涉案金额达三个亿,让人震惊,令人痛恨。 此前按照批漏的涉嫌罪名,由法律人士预测,大概率会在十五年以上到无期徒刑之间。如今尘埃落定,数罪并罚,执行二十四年有期徒刑,罚款三百五十万元。 这个量刑是除死刑无期之外,数罪并罚,当中基本上算顶格了。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刘永成被执行二十四年, 没有判处死刑或无期,这是依法依案情作出的裁定。其实想一想,在司法实践当中,普通经济犯罪一般不判处死刑就是无期,通常还需要考虑涉案金额、社会影响、损害后果等综合因素。 刘应成,一个和尚,从具体案情、毁罪表现、司法实践等来看,二十四年也是罪有应得, 肯定也会有赃款赃物追回情况的考虑。除了罚金三百五十万元,涉案资金那些查封的,还有认罪悔罪以及主动供出的,应该都会被退回或者是追回。 当然,法律之外还有社会的大量,毕竟这种身份和行为的反差,私德的不堪也肯定会被关注, 是他堕落的因,也是他堕落的果。但法律的规,法律思的问题,也必然在社会的唾弃当中。 是的,他是少林寺的耻辱。但回头想一下,这个蛀虫终于被挖出,某种程度上不也是万幸,毕竟少林寺没有任由他继续堕落,继续胡作非为。 尽管少林寺在他驻持期间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这是时代的红利。可刘应成错把时代红利当成自身光环,在这个光环之下,他思域膨胀,力薰心,最终沉沦堕入深渊。 现在郎当入狱,对于少林寺来讲是一次转身,也是一次机会。是的,这个千年古刹 不会因为一个犯罪的和尚就影响自身声誉。在少林寺一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当中,他连一粒尘埃都算不上,哪怕就是一粒尘埃也会落下,被弹掉。千年古刹 还是那个千年古刹,少林寺还是少林寺,损毁他清誉的人只会被唾弃,被扫进历史的垃圾桶。

少林寺的大和尚施永信,也就是被告人刘应承,这次是真的被关进去了,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这位佛门 ceo 啊,曾经带领少林寺那从一个账上只有八十七块钱的破败寺庙,做成了年入五个亿的商业帝国啊,业务范围横跨文化、旅游、餐饮、药品、地产等等。 他本人呢,对外宣称只有七百块月薪,却被人发现手里拿的是小叶紫檀佛珠,身上披的是价值十六万的袈裟,出门那是做 百万级豪车啊,还一度被人举报说有双重户籍,侵占少林寺资产,私生活混乱,还有私生子。那以上的举报是真实情况还是栽赃陷害,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法院判决书上清楚的写了,施永信啊,在少林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耽误财务一点三一亿元, 挪用资产一点五一亿元归个人使用,非法收受财物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余元,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五百六十七万余元。法院对他罪行的总结是,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罪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最终啊,宣判施永信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按照法律规定啊,但是一个职务侵占罪超过三百万,最高就能判到无期徒刑啊。那为啥数罪并罚之后反而更轻了呢?我看有的博主解释啊,说无期徒刑减刑太容易,有期徒刑最多二十五,给他判个二十四年,反而是不容易减刑。哎,没这个说法啊,错了,在司法实践中,无期就是比有期更严重, 官押时间相对更久,也不存在更容易减刑的现象。那之所以判了个二十四而不是无期,是因为他到案以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属于认罪悔罪,那就连办案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他也有主动交代,这比被动认罪更有诚意。以上做法让他得到了重判处理。 任性本人也表示不判不上诉了,而且说实话,任性今年都六十多岁了,你判他二十四年,你说说跟无锡没太大区别吧。这个西游记啊,有个矜持长老啊,原本一心向佛,活到了两百七十多岁,可就是因为一时贪念,他偷到了唐僧的那个袈裟,想要据为己有,破坏了佛门戒律。最后啊,那是被孙猴子一把火,连寺庙都给烧了个干干净净啊! 觉得施永信就像西施长老一样,原本给少林寺做出巨大贡献,也向全球弘扬了少林武僧精神,可是因为一时贪念,不仅毁了自己,同时啊,也让少林寺这个千年古刹金色招牌放到了舆论的热点上烘烤啊。 佛法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现在的施永信回归了本名刘应成,终于不再深陷各种商业算计了,也有了大把时间反思自己,这未尝不是一种修行。把刘非柴米油盐关注书凡给你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