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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事我想不明白,一边是大国强国对我们尊敬有加,特朗普来了都要敬酒对不对?一边是小国不知天高地厚,上蹿下跳疯狂挑衅。五月二十七日,荷兰海军德鲁伊特号导弹护卫舰不请自来,一头扎进我西沙林海,多次顺空舰载直升机侵入我领空。 南部战区的通报里边有一个名词引起了我的关注,对入侵者采取警示性电子干扰。电子干扰是一种非接触、非摧毁式的软杀伤手段,它不同于撞击开火,它不会对你造成物理消灭,但它会压制甚至破坏你的雷达通讯和导航系统。 想象一下,突然之间你雷达屏幕一片雪花,耳机里面全是噪音,导航信号时断时续,你失去了对周围态式的感知能力,不知道上级在哪,也收不到新的指令。那这个时候最安全的做法是什么? 撤离!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我做了什么,我不会全部把它通报出来,我选择性通报,我让你吃个哑巴亏你还不服?不行? 现在包括荷兰在内的西方媒体一片寂静,好像啥也没发生。按他们的尿性,如果占了便宜,那肯定要大肆宣传对不对?啥也不说,说明什么?吃了哑巴亏呗。 我军对于这种跳梁小丑,有一套标准的递进的处理程序,而绝不仅仅只是电子干扰。首先是识别与警告,通过海空巡逻,宾利发现、跟踪并识别目标中无线电喊话表明身份,并命令对方离开。 然后是战术机动,我方舰艇或者飞机采取切入航线、近距离半航等方式迫使对方改变航向,这属于是好言相劝。 不过老话说了,好言难劝想死的鬼。如果你不喜欢听善言善语,那咱也略懂权角。接下来就升级警告与反制。对方拒不听从警告,我方果断升级为电子干扰等软杀伤手段。这也是这次脱离德鲁伊特号行动的一大看点。 绝大多数情况下,那么到这一步就已经解决问题了。如果真有投铁的仍然一意孤行,那我们还可以进行实弹警告射击,这个后果那就相对不可控了。将趋离程序控制在软杀伤、电子干扰这一步,体现了咱们的专业和克制。 说起荷兰,实际上现代国际海洋法有很多基础,恰恰是他们奠基的。十七世纪的荷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为了打破西班牙、葡萄牙对海洋的垄断,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提出了著名的海洋自由论。 他主张海洋是公共财产,任何国家都有权自由航行和贸易,那这个理论也成为了日后航行自由原则的一个基石。 后来另一位荷兰学者进一步将海洋划分为临海和公海,临海归属于主全国,公海向所有国家开放。几百年以后,荷兰军舰所依据的航行自由原则已经和他祖宗的本意大相径庭。以前是用来打破垄断的工具,现在是为了完成主人的任务。 西沙完全是中国实际控制的,我们已经公布了临海基线主权归属明确,荷兰选择在这个地方进行挑衅,我觉得是一种政治、军事上的试探和表演。试探什么?试探我们的反应?表演给谁看?表演给美国主人看 一个国土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海军主力只有六艘护卫舰的国家,横跨一万三千公里来南海刷存在感,军事上的意义微乎其微,政治意义对于某些势力来说,哎,是一个不错的噱头。看我们荷兰在国际舞台上还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