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的五大坑 今天聊一个既现实又敏感的话题 —— 婚前财产协议。或许有人觉得,谈钱伤感情,结婚前就分财产,是不是太没温度了?但现实是,近年来离婚案件中,60% 以上的纠纷都和财产有关。一份合理的婚前财产协议,其实是给婚姻上了一道 “保险”,但如果签不好,反而可能变成埋在感情里的 “雷”。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婚前财产协议里那些容易踩的 “坑”,帮大家提前避避风险。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有人说 “不签这份协议,这婚就别结了”,你会签吗?可能有人为了婚礼顺利,咬咬牙就签了。但这里藏着第一个大 “坑”——协议的效力陷阱。法律明确规定,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是被欺诈、胁迫签的,哪怕签了字,婚后也能起诉让它无效。比如有对情侣,男方婚前有套全款房,却逼着女方签协议放弃任何份额,否则就取消婚礼。后来女方起诉,法院直接认定协议无效,因为这份协议根本不是女方的真实想法。 更要注意的是,有些条款写了也白写。比如 “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看着解气,但法律不认可 —— 离婚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用财产来绑架。还有 “女方必须生孩子,不然财产全归男方”,这就更荒唐了,生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条款直接违反法律,签了也无效。 #婚前财产协议 #高净值 #林良典 #欧凯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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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回来,老公要把我的房子给养妹。 “老婆,珊珊父母的命换了我们一家人的命,给她个房子是应该的。” “对啊对啊,你是我们家的儿媳妇,也应该报恩。” 饭桌上,一家子都劝我在转让协议上签字。 我将协议扔到垃圾桶里:“这是我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我不给。” 老公恼羞成怒:“你今天要是不把房子给珊珊,咱们就离婚!” 我嘴角一笑,将无名指的戒指摘了下来。 …… 这戒指是柜台里最便宜的一款,尺寸也不合适。 之前舍不得扔,现在我毫不手软地扔到垃圾桶里:“我同意离婚,谢谢你的理解。” 我站起身就要走。 孙姗姗却跪在地上,泣不成声:“嫂子,嫂子你别生气,我哥也是心疼我。” “我亲生父母为了救他们去世了,我没有家,甚至没有一个亲人。” “现在我也大了,总不能一直住在养父母家里,我就是想要一个自己的房子,求求你了,你就把房子给我吧。” “你有本事,工作能力又强,肯定不差这点钱的。” 说着,泪水啪嗒啪嗒地砸在地面上。 我厌烦地皱起眉头。 “珊珊,这些话自从我嫁过来,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你是对他们有恩,可是我不欠你的。” “自从我嫁过来之后,第一年你要走了车,第二年让我给你走后门介绍了外企工作,现在第三年你又要房子。” “我有时候真想不明白,难不成是我欠你的,我杀了你父母吗?” 我终于将积压在心底的话说了出来。 老公张彦立马就不干了,直接拍桌子:“吴佳悦,你说的是人话嘛!” “你明知道珊珊父母的事情是忌讳,你为什么总是提起来,非要在我们心里扎刀子!” 我的心猛地一沉。 却早已经习惯张彦对我的指责。 毕竟这么多年,每一次只要不顺着珊珊的要求,他总会让我退一步。 我看着张彦,眼里只有失望。 “你们要是真愿意报恩,不如自己拿钱拿人脉,压榨我算什么事?” “每次都跟我闹,你哪来的脸?” 我这次,攒够了失望。 一步都不想退让。 “你是我老婆,就是要跟我一条心,应该把房子给珊珊!” 张彦提高音量,一脸不耐烦。 公公也紧紧皱眉。 “你是我们家的儿媳妇,帮着报恩有错吗?” “你别忘了,张彦才是一家之主,他要把房子给谁就应该给谁。” “我们不过是跟你商量商量,走个过场。” 婆婆扶起地上的珊珊,十分心疼。 “佳悦,我们老张家的这点恩情你都不还,以后我们还能指望你什么!”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 “你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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